长沙市雨花区民政局:雨花区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居家养老上门服务项目采购需求公开

长沙市雨花区民政局:雨花区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居家养老上门服务项目采购需求公开

一、功能及要求:

本次采购项目为政府购买的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生活照护、基础护理、探访关爱、健康管理、委托代办、精神慰藉等。服务对象是指具有我区未入住养老机构且未建设家庭养老床位的60周岁及以上经济困难的失能、部分失能老年人以及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失能、部分失能老年人等提供居家养老上门服务。

二、相关标准

执行相关行业标准以及采购人要求。

三、技术规格

服务清单

序号

类别

项目

名称

项目明细

服务内容

参考用时

上限

价格

1

生活照料服务

助餐

清洗烹饪

根据老年人的合理要求,帮助老年人洗菜做饭,并尊重护理对象的饮食习惯和营养搭配,清洗餐具,干净整洁。

1小时

40元/小时

2

食材准备

根据老年人的合理要求,帮助老年人洗菜切菜,做好食材准备。

0.5小时

3

协助进食/水

根据护理对象的病情、饮食种类、液体出入量、自行进食能力,选择恰当的餐具、进餐体位、食品种类让对象摄入充足的水分和食物。

0.4小时

4

上门送餐

为有需求的老年人提供上门送餐服务。

0.2小时

5

助浴

洗澡照料

根据老年人病情和自理能力选择适宜的沐浴方式,沐浴方式有淋浴、盆浴、坐浴等,帮助老年人沐浴。

其他部分失能和失能老年人0.5小时,长期卧床老年人2小时

100元/小时

6

助洁

头面部清洁、梳理

让护理对象选择舒适体位,帮助其清洁面部和梳头,协助联系专业人员为男性护理对象剃须。

0.2小时

60元/小时

7

洗发

让护理对象选择舒适体位,帮助护理对象清洗头发。

0.3小时

8

生活照料服务

助洁

指/趾甲护理

根据护理对象的病情、意识、生活自理能力以及个人卫生习惯,选择合适的工具对指/趾甲适时进行护理。

0.2小时

60元/小时

9

口腔清洁

根据护理对象的生活自理能力,鼓励并协助有自理能力或上肢功能良好的半自理护理对象采用漱口、自行刷牙的方法清洁口腔。

0.1小时

对不能自理护理对象采用棉棒擦拭、棉球擦拭清洁口腔。(含耗材)

0.3小时

10

手、足部清洁

根据护理对象的病情,手、足部皮肤情况,选择适宜的方法给予清洗手和足部。

0.2小时

11

家庭保洁

是指对室内家具、厨柜、地面、窗户的擦、扫、拖、抹等日常保洁整理(包括厨房间洗刷锅碗、清洁卫生间马桶淋浴房台盆等)。

1小时

40元/小时

12

换季整理

是指季节交替变换时期,对生活用品的更换清洗、整理收藏等,还包括不同季节的特定服务项目(清洗纱窗、擦洗凉席、拆装蚊帐、清洗前季服装、换洗窗帘、换洗鞋类、清扫院子、整理花木、拔草、清理垃圾卖旧货)等。

4小时

13

助行

陪同出行

根据老年人的合理要求,经家属同意后可陪同外出,保证护理对象安全。

根据实际

用时

30元/小时

14

助急

突发事件

处置

根据突发事件性质和老年人或其家属的请求,迅速赶赴事发现场,在途中通知相关人员予以援助。

100元/次

15

紧急送医

为独居老年人提供日间及夜间紧急呼救送医服务。

200元/次

16

助医

陪同就医

经家属同意,受老年人或其代理人委托,陪同老年人就医。

根据实际

用时

30元/小时

治疗陪伴

经家属同意,在老年人接受治疗期间,陪伴和照护老年人。

根据实际

用时

20元/小时

17

基础照护服务

护理

康复

排泄护理

排尿护理、排便护理、排气护理等。

0.3小时

60元/小时

18

护理协助

协助和指导翻身、拍背、褥疮预防等。

0.3小时

19

康复护理

包括康复评估、计划制定、康复指导、康复理疗等。

根据实际用时单次不超过1小时

20

探访关爱服务

探访

关爱

远程服务

接受与协助老年人电话呼叫和紧急求助。

免费

21

上门探访

了解掌握老年人的健康状况、精神状况、安全情况、卫生状况、居室环境、服务需求等。

免费

22

健康管理服务

健康

管理

建立健康档案

采集老年人的体检信息、既往疾病史等健康信息,建立老年人健康档案。

10元/人

23

预防保健

健康咨询、用药提醒、营养指导等。

20元/人

24

常规生理指数

监测

监测体温、体重、血压、呼吸、心率、血糖等。

0.3小时

60元/小时

25

委托代办服务

代办

服务

代购日常用品

代购日常生活用品,纸品、果蔬等。

10元/次

26

代缴日常费用

代缴水、电、暖气、通讯费等日常费用。

10元/次

27

代订代取业务

代订车票、预约车辆,代取送信函、文件和物品等。

10元/次

28

代为申请服务

代为申请法律援助、救助服务等。

40元/次

29

精神慰藉服务

精神

慰藉

亲情陪护

定期协助有意愿的老年人外出活动或前往服务机构参加集体活动。

根据实际

用时

30元/小时

30

情绪疏导

与老年人进行谈心、交流,耐心倾听老年人的诉说。

根据实际

用时

40元/小时

31

心理慰藉

通过心理健康教育、心理干预手段调整老年人心理状态。

根据实际

用时

50元/小时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合同签订起至2024年6月30日

五、服务标准

1.服务供应商服务期内为有相关需求但未入住养老机构、未建设家庭养老床位的居家老年人提供不少于800人次居家养老上门服务(项目提供居家养老上门服务的1人次是指项目执行时间内须为同一位服务对象累计提供 30 次以上居家上门服务,每次不少于1小时)。

2.服务供应商在采购人的统一领导下,组织街道对辖区内符合条件的经济困难的失能、部分失能老年人等群体开展排查摸底。按照《老年人能力评估规范》(GB/T*****—2022)、统计部门公布的年度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长沙市低收入家庭认定及救助帮扶办法(试行)》(长民发〔2022〕20号)等,对申请居家养老上门服务的对象开展综合能力评估和经济状况评估,确定服务对象,填写《长沙市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申请审批表》,报采购人及上级部门审批。

3.服务供应商要依据老年人综合能力评估结果,结合服务对象意愿,按照“金民工程”全国养老服务信息系统“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版块要求,配合协助采购人对每位服务对象进行基本信息和需求登记,建立“一户一档”服务档案,明确服务项目、时间时长、整体评价的信息。

4.服务供应商的服务人员应具有本人身份证明、健康证明和岗位培训合格证明;应具有与服务内容相适应的岗位技能和知识,并能熟练运用;具备有关养老服务的法律法规、安全、卫生知识;无犯罪记录、无精神病史和各类传染疾病;提供服务时应服饰整洁、语言文明、态度和蔼、细致周到、操作规范;尊重老年人的生活习惯和宗教信仰自由;尊老敬老,富有爱心,宽容、忍让。

5.服务供应商的服务人员每次服务完成后,按规定填写雨花区居家养老上门服务情况及评价表(附件一),并且每个月上报一次给区民政局养老服务科及第三方审计单位,该附件是采购人对服务供应商的考核、结算、付款依据之一。

六、验收标准

1.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管理的通知》(长财采购[2016]6号)的规定,本项目采用一般程序进行验收。

2.雨花区居家养老上门服务情况及评价表(附件一)是验收的主要依据。

七、其他要求

1.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6月 30日

2.结算方式

(1)付款人:长沙市雨花区民政局

(2)付款方式:本项目根据金民系统数据为依据据实结算,合同签订后15天内支付30%,服务完成后一次性验收,按金民系统数据和验收结果支付余下费用。

3.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供应商应根据项目要求,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费用,以及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如一旦成交,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成交人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4.投标人在投标前,如需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5.本次采购服务总价约为*******.00元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6月30日,结算按照实际的服务人数为准。

本项目居家养老上门服务费为不可竞争费,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根据评估机构出具的具体人数失能老人居家养老上门服务500元/人/月,部分失能老人居家养老上门服务400元/人/月按实结算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6. 本项目数据层面上要求与“金民工程”全国养老服务信息管理系统“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模块”(系统源代码由采购人无条件提供)实现无缝对接,将本项目相关资料归档进入服务档案。应充分考虑平台的对接与兼容,合理设计,对平台系统的更新升级不得影响系统和平台接口的正常使用。充分满足实际工作需要。应注意统筹考虑建设目标与技术要求之间的相互关系,技术要求中未尽事宜,必须以实现建设目标为准。为实现建设目标,可对技术要求进一步细化,适当调整、增加或者优化相关功能。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居家养老 养老服务 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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