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河砂开采权招标公告
三年河砂开采权招标公告
经永丰县人民政府批准,受潭头乡政府委托,将对孤江河罗坑口段采区三年开采权进行公开拍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详情见拍卖资料)
一、拍卖标的及起拍价(设保留价):
标的名称:孤江河罗坑口段采区沙、砂开采经营权。竞买保证金5万元。
起拍价:52万元。
本次拍卖价为三年的河砂开采权出让费,不含税收(增值税、企业所得税资源税、城建税、教育税附加、地方教育税附加)和规费(砂石资源费、货物港务费)。标的必须要有两个以上(含两个)竞买人参加,出价最高且超过保留价者为买受人。
二、拍卖时间:2016年3月24日上午10时。
拍卖地点:永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三、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三轮增价明标暗投的拍卖方式。
四、展示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3月23日。
五、报名条件:
1、具有合法资格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或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须按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严格遵守《江西省河道采砂管理办法》和《永丰县乡镇河道采砂规划》,同时签订砂石最高限价、砂石运输管理承诺书。
六、竞买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保证金必须在2016年3月23日下午5点前交纳到以下指定账户之一,以确认到账为准。竞买成交者保证金转为河道采砂权成交款,未成交者,若无违规行为,保证金在5个工作日内不计息全额退还。
1、户名:永丰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开户行:永丰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账号:176*****100*******。
2、户名:永丰县经济发展服务中心,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永丰支行。
七、竞买资格审查:竞买人在3月24日上午8:00-10:00点凭银行进账单,法人须持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自然人须持身份证,以上证件须复印3份。到永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由潭头乡人民政府对竞买人资格进行审查,签订砂石最高限价、砂石运输管理承诺书。同时缴纳资料费500元(不退),领取号牌参加竞买,每个竞买人限带2人入场。
八、联系及咨询电话:交易中心 0796- *******
潭头乡政府:139*****305 曹先生
东方拍卖公司:136*****969 权先生
吉安市东方拍卖有限公司
2016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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