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口岸中学锅炉及锅炉房对外处置项目

江苏省口岸中学锅炉及锅炉房对外处置项目

项目名称

江苏省口岸中学锅炉及锅炉房对外处置项目

项目编号

tzcq-cz********

转让方(委托单位):

江苏省口岸中学

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批准机构:泰州市财政局

公告日期

公告起始日期:

2016年3月14日

公告截止日期:

2016年3月18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买受方,则信息发布终结。

标的预展

1、预展期限(即为公告期):

2、预展地点:标的物所在地,请与转让方联系

转让形式

1、信息发布期满后,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买受方,则采取协议转让方式,以不低于评估价(/挂牌价格)标准签约(则以买受人报价额为中标价)。

2、发布期满后,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买受方,则按照确定的竞价方式组织竞价。

3、竞价时间:2016年3月21日下午4时00分(意向买受方必须准时参加竞价,不得迟到,否则取消竞价资格,没收其信誉保证金)

5、竞价地点: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第七开标室(408房间)

标的基本情况

锅炉、锅炉房等,详情请与转让方联系(以现场勘察的实物现状为准,意向买受人自行担责)

资产评估情况

评估机构

泰州市金田资产评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资产评估值

0.48万元

特别事项说明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万元)

0.48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价款支付期限要求

《成交确认书》生效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付清所有款项(包含处置物品价款),处置物品价款由交易中心统一结算。若未按上述规定缴纳相关款或违反本公告约定的,交易中心有权没收信誉保证金,取消中标资格,不良行为予以公示。

受让方资格条件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法人(在本中心有不良行为的除外)

其他条件

运输费、拆解费、清扫费等竞买人自行承担。自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签订成交确认书起,7个工作日内拆除并运离所有物品、清理干净现场,否则交易取消并没收交易款、保证金。期间所发生任何事故,责任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保证金条款

保证金数额:意向买受方需缴纳信誉保证金0.2万元。

一、保证金缴纳:

意向买受方在2016年3月18日下午5时前(以保证金到达交易中心指定账户时间及报名人到达时间为准),向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缴纳信誉保证金0.2万元,逾期将取消报名资格。(自然人以其本人名义缴纳,单位需从其基本账户缴纳)

二、保证金缴纳截止期限:经审核确认其意向买受方资格的报名者须在公告截止时间前交至指定账户(银行账号:****************66,收款单位: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兴业银行泰州分行),逾期将取消受让资格。

三、保证金处置:

1、意向买受方如被确定为买受方,在签约后,经出让方确认后,其缴纳的信誉保证金本金方可退回;

2、未中标的意向买受方,其保证金在项目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的意向买受方,其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完成、付清价款及相关费用,经得转让方同意后,方可退还;无故放弃中标者,不予退还。

3、缴纳的保证金不计息.

报名材料

1、意向买受方带齐相关资料到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及产权交易科(海陵南路306号,行政服务中心五楼537房间)办理报名手续。

2、如果意向买受方是自然人,须带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上须签名),填写意向买受人报名表;

3、如果意向买受方是单位,须带单位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团法人证书)、开户许可证、意向买受资产的内部决策文件(所有股东签字)、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授权办理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填写意向买受人报名表(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复印件及意向买受人报名表均需加盖公章,身份证复印件须本人签字);

4、如果意向买受方是自然人委托他人办理相关事项的,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由本人到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及产权交易科提交授权委托书、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上须本人签字),否则报名无效;

5、以上材料弄虚作假、提供不全的,资格审查作不合格处理,取消其报名资格。

其他说明

1、转让方承诺:本次转让的资产权属清晰,转让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转让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审批或备案程序。

2、意向买受方在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缴纳保证金的,即表示对标的状况无异议,同意本次公告要求。

3、下列情况视同违约,其缴纳的保证金或拍卖(/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1)协议转让,受让方不能按《资产交易合同》约定条款履约的;(2)进入公开拍卖(/竞价)程序最终成为受让方后,拒绝按《拍卖规则》(/《竞价规则》)约定条款履约的、拒绝签署《成交确认书》或拒绝签订《资产交易合同》的;(3)报名材料弄虚作假的;(4)其他不遵守产权交易惯例的行为。

4、收费标准:(1)协议转让:双方各按成交额的2%缴纳交易服务费。(2)竞价转让:双方各按成交额的5%缴纳交易服务费。

5、本项目由泰州市天依公证处全程参与现场公证。

6、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买受方,意向买受方须按时参加网络竞价,否则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权没收其缴纳的信誉保证金。如意向买受方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参加网络竞价,需在竞价前向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及产权交易科提供书面申请,说明理由,提供证明,并得到转让方的批准。

转让方联系方式

联系人

陈女士

联系电话

158*****568

联系地址

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方式

联系人

黄女士

联系电话

********

联系地址

泰州市海陵南路306号

标签: 锅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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