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招标]泰州学院电工电子综合创新实验室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公开招标]泰州学院电工电子综合创新实验室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江苏华强工程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泰州学院的委托,就泰州学院电工电子综合创新实验室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兹邀请合格投标人投标。
1、招标文件编号:TZHQZC*******-1
2、招标内容:泰州学院电工电子综合创新实验室项目
3、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的条件及资格: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相关规定及以下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的企业,营业执照有相应的经营范围;
(2)有电子类合同金额50万元以上的成功案例1例;
(3)凡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4、招标文件发放:2016年3月15日起在泰州市政府采购网下载(下载用户名为“
5、招标联系人:
泰州学院 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王梅 电话及传真:****-********
6、如果供应商认为本采购项目的需求、技术规格中存在倾向性或排斥性的内容的,必须在投标文件递送截止时间之前15日直接向本项目招标联系人反映。
7、请投标人自行勘查现场,自行联系招标人。请有意向的投标单位及时与招标代理联系,以便取得招标文件的相关技术参数。
8、本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9、投标确认函:
(1)投标单位必须在2016年3月30日17:00之前将《投标确认函》传真至本公司邮箱,邮箱:hq86331260@163.com。2016年3月30日17:00之前没有将投标确认函发送至本公司的供应商,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投标;
(2)请供应商如实填写投标确认函中的有关内容和信息,如因投标确认函中的项目名称、编号及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有误,造成采购机构无法与其联系的,其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3)已提交确认函的供应商,如无正当理由不参加本项目投标,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有权作出不利于投标供应商的处理。
(4)投标确认函必须采用邮件方式提交,采购人不接受其他任何方式提交的确认函。
(5)格式:
投标确认函
江苏华强工程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我单位已下载了贵单位 项目(编号: )的招标文件,经我单位研究,决定准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我单位投标联系人: ,手机: ,传真: ,邮箱: 。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5">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 | 内 容 |
1 | 项目名称:泰州学院电工电子综合创新实验室项目 项目编号:TZHQZC*******-1 |
2 | 采购机构:江苏华强工程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公司) 采购机构地址:泰州市海陵南路306号 |
3 | 招标文件发放:网上下载 |
4 | 采购预算:人民币53万元(伍拾叁万元整) |
5 | 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壹万整(收款单位:江苏华强工程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账号:****************2598,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泰州莲花支行) 投标保证金注意事项:投标保证金应当从投标人单位账户以银行汇票或电汇或网银支付的形式提交,且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本招标文件指定的账户。 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有效期截止日后三十(30)天内保持有效。 |
6 | 投标有效期:开标后三十(30)天 |
7 | 投标文件递交至:泰州市海陵南路306号四楼开标室(一)402 投标开始时间:2016年4月5日下午13:30整 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4月5日下午14:00整 |
8 | 投标文件正本份数:1份 副本份数:4份 |
9 | 开标时间:2016年4月5日上午14:00整 开标地点:泰州市海陵南路306号四楼开标室(一)402 |
10 | 签订合同地点:招标人办公室 |
11 | 交货地点:由采购人指定 |
12 | 项目要求: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整个项目的实施,供货安装调试合格并交付采购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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