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中医院被服洗涤服务招标公告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中医院被服洗涤服务招标公告




目录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邀请函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第三章 采购需求
第四章 评审方法、步骤及标准
第五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邀请函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中医院被服洗涤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中元建设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清江国际A座32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月28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CYZY2023-A-029号
2、项目名称: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中医院被服洗涤服务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00元
5、最高限价:******.00元
6、采购需求:采购一家供应商完成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中医院被服洗涤服务,工作内容包括:病人用布草的洗涤和消毒;工作服布草的洗涤和消毒;手术室布草的洗涤和消毒;各类布草的收送;各类布草的分类和各科室收发;各类布草的使用咨询和售后服务;各类破损布草的缝补。具体需求及要求见采购文件第三章。
7、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后一年。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9、本项目(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0、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1、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供应商在“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微型企业)等政策;行业划型: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编制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标准,本采购属于“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供应商才能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作无效文件处理。
三、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2023年**月18日至2023年**月22日每天上午08:30至**: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中元建设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清江国际A座32楼)
3、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须按以下要求携带相关证件资料在长阳县龙舟坪镇清江国际A座32楼向中元建设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免费获取磋商文件及相关资料。
(1)法定代表人报名须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供应商所提供资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2)委托代理人报名须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供应商所提供资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3)供应商未按规定获取磋商文件的,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3年**月28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中元建设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清江国际A座32楼)
五、开启
1、时间:2023年**月28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中元建设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清江国际A座32楼)
六、公告期限
1、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受委托代理人应同时携带其身份证明文件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及磋商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料准时参加开标会。
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按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收。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与招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采购过程中发布的更正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中医院
地 址:长阳土家族自治县龙舟坪镇星城二路1号
联系方式:071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元建设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长阳龙舟坪镇清江国际A座32楼
联系方式:182*****4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方元/王雨
电   话:0717-*******/182*****416

中元建设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月18日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注:主在方框£内划√选择。
序列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规定
1项目名称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中医院被服洗涤服务采购项目
2采购人名 称: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中医院
地 址:长阳土家族自治县龙舟坪镇星城二路1号
电 话:0717-*******
联系人:赵方元
3采购代理机构名 称:中元建设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长阳县龙舟坪镇清江国际A座32楼
电 话:182*****416
联系人:王雨
4磋商范围见第三章“采购需求”
5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后一年。
6承包方式□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R其他
7供应商资格条件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供应商在“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 未被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微型企业)等政策;行业划型: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编制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标准,本采购属于“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供应商才能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作无效文件处理。
8信用记录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5号的规定,磋商现场由采购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 creditcbina. g0v. 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 ccgp. gov.cn)等渠道查询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9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接受
10代理费本次采购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前一次性向中元建设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参照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湖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参考标准(试行)》的通知鄂建文〔2023〕35号的规定计取。
11分包?不允许
□允许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专门面向
□非专门面向
备注:
13价格扣除比例小微企业:/%(取值范围:6%-10%,工程项目为3%-5%)
含小微企业联合体:/%(取值范围:2%-3%,工程项目为:1%-2%)
14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供应商提问开始时间:2023年**月25日08:30
供应商提问截止时间:2023年**月25日11:30
15最高限价******.00元
16响应文件份数一份正本,两份副本。不加密电子响应文件一份。
17采购进口产品?本项目拒绝进口产品参加磋商
□本项目已经财政部门同意购买进口产品
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18备选方案?不接受
□接受
19样品提供的规定?不要求提供
□要求提供
提交的时间及地点:
20信息公告媒体《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changyang.gov.cn/)
2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月28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22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
23磋商小组的组建及确定方式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组建磋商小组共3人组成,其中采购人代表1人和专家评委2人。
磋商小组确定方式:从长阳县综合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24磋商有效期90日(日历日)
25政府采购验收电话0717-*******

供应商须知正文
一、总则
1.1适用范围
1.1.1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磋商邀请函中所述项目的货物及相关服务的采购。
1.2定义
1.2.1“采购人”是指: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2.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2.3“监管部门”是指: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2.4 “供应商”是指:响应磋商文件要求并且符合磋商文件规定资格条件和参加竞争性磋商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1.2.5“电子响应文件”是指:U盘或者电子光盘。
1.2.6“成交供应商”是指: 是指经磋商小组评审,授予合同的供应商。
1.3、货物和服务
1.3.1“货物”是指:供应商制造或组织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货物,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磋商文件中没有提及招标货物来源地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均应是本国货物,另有规定的除外。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其合法生产的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的货物,并能够按照合同规定的品牌、产地、质量、价格和有效期等履约。
1.3.2“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包括:政府自身需要的服务和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
1.4、磋商费用
1.4.1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竞争性磋商有关的费用。不论磋商的结果如何,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二、磋商文件
2.1.磋商文件的构成
2.1.1磋商文件由下列文件以及在采购过程中发出的修正和补充文件组成:
(1)竞争性磋商邀请函;
(2)供应商须知;
(3)采购项目采购需求;
(4)评审方法、步骤、标准;
(5)合同格式及合同条款;
(6)响应文件格式;
(7)在磋商过程中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出的澄清和补充文件等。
2.1.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参数及相关要求等。供应商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没有对磋商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有可能导致其响应被拒绝,或被确定为无效文件。
2.2. 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
2.2.1潜在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潜在供应商若对磋商文件有任何疑问,均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5日前通过邮箱:*********@qq.com提出。采购人将在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http://www.changyang.gov.cn/)上发布答疑文件。答疑澄清文件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供应商具有同等约束作用。
2.2.2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
采购人出于对所提出问题的澄清或其它考虑,可以对磋商文件以补充文件的形式进行修改,修改后的补充文件将在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http://www.changyang.gov.cn/)向所有供应商公布,修改后的补充文件是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任何口头、电话等非正式的解答均视为无效。
2.2.3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是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将在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http://www.changyang.gov.cn/)向所有潜在供应商公布,并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
2.2.4为使潜在供应商有充足的时间对磋商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适当推迟响应文件截止期,并通过在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http://www.changyang.gov.cn/)发布公告方式通知所有下载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
2.3.5潜在供应商应注意及时浏览网上发布的澄清或修改通知并下载,因潜在供应商原因未及时获知澄清、修改或补充内容而导致的任何后果将由潜在供应商自行承担。
2.3政府采购预算价、最高限价(如有)
本项目最高限价为:******.00元(大写:贰万叁仟伍佰壹拾捌元整)。
供应商的磋商报价不得超过项目最高限价,否则将被视为无效响应文件。
三、响应文件的编制和数量
3.1.响应文件的语言
3.1.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简体。供应商提交的支持文件或印刷的文件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简体翻译本,在解释响应文件的修改内容时以中文简体翻译本为准。
3.2响应文件的构成
3.2.1供应商编制的响应文件应包括但不少于下列内容:
(1)商务文件内容(详见第六章商务文件组成)
(2)技术文件内容(详见第六章技术文件组成)
3.3响应文件编制
3.3.1响应文件的编制
3.3.1.1响应文件制作时,应按照磋商文件中明确的响应文件目录和投标技术规格、参数及相关要求格式进行编制,保证目录清晰、内容完整。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按顺序装订成册。
3.3.1.2响应文件应采用A4规格纸张进行打印并胶装成册,对未经装订的响应文件可能发生的文件散落或缺损,由此产生的后果其责任由供应商承担。
3.3.1.3响应文件须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签字。如为授权代表签字,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应附在响应文件中。否则视为无效响应文件。
3.3.1.4供应商应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的份数编制响应文件。
3.3.1.5磋商现场提交纸质版的响应文件。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3.3.2供应商应完整地填写磋商文件中提供的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所有内容。
3.3.3供应商必须保证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核实的要求。
3.4. 磋商报价要求
3.4.1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或服务均以人民币报价。
3.4.2供应商应按照“第三章 采购需求”规定的服务内容、责任范围以及合同条款进行报价。并按《磋商报价一览表》确定的格式报出总价。磋商报价应为优惠后的报价,任何报价上的优惠应体现在各分项报价中,国家规定的各项税费不得优惠。磋商报价中不得包含磋商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审时不予核减。磋商报价中也不得缺漏磋商文件所要求的内容,否则,在评审时将被视为已包含在磋商报价中。
3.4.3《磋商报价一览表》填写时应响应下列要求:
(1)对于报价免费的项目应标明“免费”;
(2)所有根据合同或其它原因应由供应商支付的税款和其它应交纳的费用都要包括在供应商提交的磋商总价中;
(3)应包含货物运至最终目的地的运输、保险和伴随货物服务的有关费用。
3.4.5每一种规格的货物、服务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否则将被视为无效响应文件。
3.4.6供应商所报的总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
3.6备选方案
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编制磋商备选方案的,供应商应按要求编制,否则将被视为无效响应文件。
3.7. 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
3.7.1供应商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磋商和成交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3.7.2资格证明文件必须真实可靠、不得伪造。
3.7.3供应商相关资格证明文件: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6)采购项目有特殊要求的,供应商还应当提供其符合特殊要求的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
(7)信用信息查询记录;
(8)磋商文件要求或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它相关资格证明材料。
3.7.4 证明投标货物、服务的合格性和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文件。
采取资格预审方式项目的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其资格条件与资格预审时发生变化的,提交变化后的资料。
3.8. 磋商的有效期
3.8.1磋商有效期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磋商有效期从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响应文件中承诺的磋商有效期应当不少于磋商文件中载明的磋商有效期。磋商有效期不足,将被视为无效响应文件。
3.8.2特殊情况下,在原磋商有效期截止之前,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要求供应商延长磋商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供应商可拒绝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这种要求,但其磋商在原磋商有效期期满后将不再有效。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4.1 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供应商应当编制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两份及电子版响应文件一份;须在响应文件封面上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响应文件正本、副本密封在一个封套内,电子版响应文件密封在一个封套内,并在封套上注明采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供应商名称和有“在(磋商文件中规定的磋商日期和时间)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封口处加盖供应商印章。如果未按要求密封和标记,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4.2响应文件的递交
4.2.1供应商应在磋商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递交到指定地点。未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的响应文件视为逾期送达。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4.3迟交的响应文件
4.3.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在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收到的任何响应文件并原封退回。
4.4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4.4.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响应文件。
4.4.2供应商所提交的响应文件在磋商结束后,无论成交与否都不退还。
五、竞争性磋商程序
5.1磋商小组的组成
5.1.1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2/3。采购人代表不得以评审专家身份参加本部门或本单位采购项目的评审。采购代理机构人员不得参加本机构代理的采购项目的评审。
5.1.2 采购竞争性磋商方式的政府采购项目,评审专家应当从评审专家库内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随机抽取。特殊情况下、通过随机方式难以确定合适的评审专家的项目,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可自行选定评审专家。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评审专家中应当包含1名法律专家 。
5.2磋商方法
5.2.1磋商小组将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磋商方法进行评审。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分为响应文件初审、澄清有关问题、比较与评价响应文件、推荐成交候选人名单。
5.2.1本项目评审方法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评审方法、步骤及标准”。
5.3响应文件的初审
响应文件的初审分为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
5.3.1资格性审查
(1)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资格性审查内容进行资格审查,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性审查不合格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视为无效响应文件。
(2)磋商小组在进行资格审查时,不得改变磋商文件中已载明的资格条件、标准和办法。资格性审查不合格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视为无效响应文件。
(3)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的同时,应逐项对照上述资格性审查要求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和资格证明文件供磋商小组核查,否则磋商小组将不予采信。
(4)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5)通过资格性审查的合格供应商,其响应文件方可进入下一个审查阶段。
5.3.2符合性审查
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符合性审查内容进行符合性审查,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符合性审查不合格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视为无效响应文件。
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发现供应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视为无效响应文件:
(1)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2)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3)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6)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7)不同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8)使用伪造、变造的行政许可证件;
(9)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
(10)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
(11)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5.3.3磋商小组审查响应文件是否完整、有无计算上的错误等。
5.3.4磋商报价的修正
磋商小组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进行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更正:
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汇总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如果供应商不接受对其错误的更正,其将被视为无效响应文件。
5.3.5在详细评审之前,磋商小组要审查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磋商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响应文件应该是与磋商文件要求的关键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的响应文件。对关键条款的偏离或反对将被认定为是实质上的不响应。磋商小组决定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真实无误的内容,而不依据外部的证据。但响应文件有不真实不正确的内容的除外。
5.3.6实质上没有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将被视为无效响应文件。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从而使其响应文件成为实质上响应的响应文件。
5.3.7供应商的澄清文件是其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5.4磋商
5.4.1磋商小组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
5.4.2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5.4.3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5.4.4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5.4.5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
5.4.6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供货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5.4.7符合下列情形,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
(1)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
(2)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
5.4.8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其磋商保证金将予以退还。
5.4.9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5.5采购结果确认
磋商小组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步骤、标准,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底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供应商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列。得分且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磋商小组依据对各响应文件的评审结果,按各供应商的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向采购人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
5.6 成交公告
5.6.1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成交公告,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对成交供应商和采购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信息公告媒体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六、授予合同
6.1合同授予标准.
6.1.1采购人将把合同授予被确定为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的成交供应商。
6.2 签订合同.
6.2.1采购人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5天内,按照磋商文件规定和成交供应商的承诺,与成交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6.2.2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将政府采购合同副本报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和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备案。

七、质疑和投诉
7.1质疑
7.1.1供应商对此次采购活动有疑问,可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相关规定,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 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起质疑的日期。
特注:未按上述程序规定的必备内容进行质疑的,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将不予以受理。
7.1.2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同时一并提交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有效身份证明。无法提供证件原件的,应当提供真实有效的复印件,并签字或者盖章。
7.1.3质疑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项,代理人办理质疑事项时,除提交质疑书外,还应当提交质疑人的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
7.1.4被质疑人应当在受理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人和其他有关供应商,答复内容仅限于供应商所质疑的内容,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
7.2投诉
7.2.1质疑人如对被质疑人的质疑回复不满意或在规定时间内未做出回复的,可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项目管辖内的政府采购监督部门提起投诉。供应商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7.2.2供应商投诉时,应当当面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投诉人和被投诉人的姓名或者名称、通讯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和质疑答复情况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
(3)具体、明确的投诉事项和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
(4)事实依据;
(5)法律依据;
(6)提起投诉的日期。
投诉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的,应当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投诉人为其他组织的,应当由其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7.2.3投诉人提起投诉应符合以下条件:
(1)提起投诉前已依法进行质疑;
(2)投诉书内容符合7.2.2的规定;
(3)在投诉有效期限内提起诉讼;
(4)同一投诉事项未经财政部门投诉处理;
(5)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7.2.4投诉人可以授权代理人办理投诉事务。代理人办理投诉事务时,除提交投诉书外,还应当向监督部门提交投诉人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
7.2.5投诉人不符合上述规定提起的投诉,政府采购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 项目验收
8.1采购人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技术、服务、安全标准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书。验收书包括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
8.2 验收标准:磋商文件、响应文件、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标准。
8.3 政府采购项目验收联系电话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7项规定。

九、适用法律
9.1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和供应商的一切招标投标活动均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十、磋商文件的解释权
10.1 本项目磋商文件的最终解释权为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所有。

十一、其他注意事项
1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11.2供应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11.3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11.4按照财政部《关于规范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依法对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作出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等行政处罚决定在全国范围内生效。
11.5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11.6相关法律制度对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章 采购需求
一、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服务地点位于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中医院内,工作内容包括:病人用布草的洗涤和消毒;工作服布草的洗涤和消毒;手术室布草的洗涤和消毒;各类布草的收送;各类布草的分类和各科室收发;各类布草的使用咨询和售后服务;各类破损布草的缝补。
二、采购相关要求
1、收送要求:由乙方派人到各相关病区或科室清点收取,甲方使用科室需安排指定人员协调清点数据并签字。如遇停水、停电无法洗涤时,乙方则应提前通知甲方。如遇甲方急需使用布草,乙方应尽力协调解决避免影响甲方使用。
2、质量要求
医用布草质量要点:
清洗干净、无污渍残留;熨烫平整、挺括,外观无变色、串色、脱色及颜色发灰现象;无残留异味;无因洗涤原因造成的织物发硬、起毛、刮伤、破损;成品按规范整理叠好。
工作服质量要点:
清洗干净,无任何污渍残留(确无法保证完全去除的污渍需在接收时特别注明);制服外表自然平服,无明显变形;外观无变色、串色、脱色现象;无残留异味;无因洗涤原因造成的织物发硬、起毛、划伤、破损;纽扣饰物完整无缺,如有破损、掉纽扣等情况,应补充完整后再送到科室。
3、验收标准:甲方按双方约定的质量要点,对乙方送还甲方的洗涤成品进行验收。在洗涤过程中,乙方应保证布草白度值在80%以上。
三、商务要求
1、服务地点: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中医院内
2、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后一年。
3、付款方式:以合同签订为准,支付合同款前成交供应商必须按财务部门要求提供合规发票,收到发票后5日内支付。
4、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
5、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采购人应当自收到发票后5日内完成资金支付。逾期付款按照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支付逾期利息。
第四章 评审方法、步骤及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确定以下评审方法、步骤及标准。
一、磋商步骤
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分为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商务评议、技术评议和价格评议。
1.资格和符合性审查
1.1磋商小组审查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磋商文件的要求。磋商小组决定其是否响应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依据外部的证据。但响应文件有不真实不正确的内容的除外。
1.2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供应商的澄清
2.1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将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3.磋商及最后报价
3.1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按照响应文件递交的顺序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
3.2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后,将作为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3.3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3.4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及时告知该供应商,不再进行最后报价和进入详细评审。
3.5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
4.详细评审
供应商提交最后报价后由磋商小组对参与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最终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分。
1.比较与评价响应文件
(1)商务、技术评议
磋商小组只对资格审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响应文件进行商务、技术评议并依据本章“评审标准”中的分值进行综合比较和评分。
(2)价格评议磋商小组只对资格和符合性审查合格的响应文件进行价格评议,报价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按本章第三节评审标准中“价格评议”的具体计算方式计算。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磋商基准价和最后报价。
小型、微型企业产品价格扣除后的最后报价=总报价-小型、微型企业产品报价*扣除比率
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扣除:
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6%—1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2%-3%(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价格扣除比例或者价格分加分比例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具体采购项目的价格扣除比例或者价格分加分比例,由采购人根据采购标的相关行业平均利润率、市场竞争状况等,在本办法规定的幅度内确定。
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享受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微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并分别对声明或证明文件的真实性负责。
(五)计分办法
(1)采购代理机构负责对各磋商小组的总分进行复核和汇总。各项统计结果均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2)各供应商的最终得分为磋商小组所评定分数的算术平均值。
(3)评审过程中,不得去掉最后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
(六)推荐成交候选人
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确定,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确定)推荐 3 名成交候选供应商(法律规定可以推荐 2 家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情形除外),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有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
二、评审标准
资格和符合性审查内容及标准
审查内容审查标准
资格审查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承诺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承诺函”)。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承诺函”)。
利害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承诺函”)
前期服务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承诺函”)。
主体信用记录查询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承诺函”)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微型企业)等政策;行业划型: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编制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标准,本采购属于“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供应商名称与营业执照名称一致。
响应文件签署按磋商文件要求进行签字和盖章。
磋商有效期符合磋商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
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资格具有有效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服务、质量及其他承诺符合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要求
磋商报价磋商报价唯一;磋商报价未超过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磋商报价合理。
服务期限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的要求。
响应文件制作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不是有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
其他要求符合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它实质性要求。
以上审查内容必须全部符合审查标准,否则为无效响应文件
三、商务、技术、价格评审内容及标准
分值构成(100分)价格评议(20.00分)
商务评议(25.00分)
技术评议(55.00分)
价格评议(20分)磋商报价评议(20分)磋商小组只对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合格的响应文件进行价格评议,报价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终报价最低(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审基准价和最终磋商报价)为评审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评审基准价/最终磋商报价)x价格分。
商务评议(25分)类似业绩(9分)供应商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类似服务项目业绩的,每提供一个业绩得3分,最多得9分。(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成交通知书)和合同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洗涤场所(4分)供应商拥有独立洗涤服务场地,洗涤厂房占地面积200㎡(含)以上的得4分,100㎡ (含)-200㎡(不含)的得3分,100㎡以下(不含)的得2分,提供租赁合同和车间照片方可得分,自有车间提供房产证复印件和照片并加盖公章 ,否则不得分。
洗涤设备(8分)供应商具有专业的洗涤设备,每提供一个得2分,最多得8分。(提供设备购买发票或购买合同原件复印件和设备照片并加盖公章)
运输车辆(4分)供应商具有至少一辆箱式医用物品运输专用车辆,能保证不与社
会宾馆、酒店被服混装。
1、提供自有或者租用车辆的营运证件原件复印件及车辆外观照片并加盖公章得2分;
2、提供不与社会宾馆、酒店被服混装承诺函原件并加盖公章 (格式自拟 )得2分。
技术评议(55分)总体服务方案(8分)根据项目实际需求制定实施计划及总体服务方案,包含但不限于:人员安排、工作时间及进度规划安排、运输方案、洗涤工序、
消杀的详细措施、防止感染措施等等。
1、方案考虑周全、严谨、详细、且科学合理的得8分;
2、较为周全、合理得5分;
3、有方案但不够完善得2分;
4、不提供不得分。
拟投入人员方案(7分)根据项目实际需求制定拟投入人员方案,包含但不限于:员工上岗培训安排;安全培训教育;工作人员的岗位职责;各种奖罚制度;员工的聘用条件和要求;人员配备的合理性。
1、方案考虑周全、严谨、详细、且科学合理的得7分;
2、较为周全、合理得5分;
3、有方案但不够完善得2分;
4、不提供的不得分。
医用织物洗涤收发流程(8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工作流程、工作方案进行评分。
  1. 流程合理、次序分明。能保证工作有序进行得8分;
  2. 较为合理得5分;
  3. 有方案但方案有明显漏洞的得2分;
  4. 不提供不得分。
洗涤工作感染管理制度(8分)根据供应商提供防止感染制度进行评分:
  1. 制度严密、科学合理且控制措施强制、有力的得8分;
  2. 较为科学合理的得5分;
  3. 有制度但不够严密或制度有明显漏洞的得2分;
4、不提供不得分。
洗涤质量控制制度(8分)根据供应商提供质量控制措施进行评分:
1、质量控制措施科学合理且有力的得8分;
2、较为合理的得5分;
3、提供有 措施但合理性较差的得2分;
4、不提供不得分。
应急处理预案(8分)拟定应急洗涤处置方案应对停水停电等突发情况,根据供应商应
急方案情况进行综合评价:
  1. 应急预案及处理方案科学合理、可行性强得8分;
  2. 较为合理得5分;
  3. 有方案但不是很合理得2分;
  4. 不提供不得分 。
消毒操作流程(3分)按照国家卫计委颁布的《消毒技术规范》,从物理消毒、化学消毒两方面针对洗涤产品,提供详细的消毒操作流程并符合要求的得3分。未提供此项内容或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
服务承诺(5分)供应商承诺接到紧急工作任务通知以后,承诺在半小时内到达现
场并处理的得5分;承诺在1小时内到达现场并处理得3分;2小时内到达现场并处理得1分;2小时以上到达现场的不得分。(提供地图路线截图等证明材料、承诺书原件并加盖公章 )

第五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本协议仅供参考,以最终签订的合同为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应当按照平等、自愿的原则以合同方式约定。此合同书仅作为签订正式合同时的参考,正式合同书应包括本参考格式之内容。)
合 同 书
项目名称:
合同编号:
签订日期:
签订合同地点:
本合同由(采购人)(以下简称“甲方”)与(成交供应商)(以下简称“乙方”)签订。乙方以总金额万元人民币(用大写数字书写)向甲方提供如下货物(或服务)
经双方协商,同意按下列条文执行:
1.本合同甲、乙双方应遵守国家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并各自履行应负的全部责任和义务。
2.甲方保证按合同条款规定的时间和方式付给乙方到期应付的合同款,并承担应负的责任和义务。
3.乙方保证按合同条款规定的内容和工期(服务期限)向甲方提供合格的货物(或服务),并承担应负的责任和义务。
4.合同文件。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4.1采购文件(项目编号: );
4.2成交的响应文件;
4.3合同书;
4.4合同条款;
4.5成交通知书;
4.6附件;
4.6.1甲方在采购期间发布的所有补充通知;
4.6.2乙方在磋商期内补充的所有书面文件;
4.6.3乙方在磋商时随同响应文件一起递送的资料及附图;
4.6.4在商洽本合同时,双方澄清、确认并共同签字的补充文件、技术协议。
5.合同范围和条件。本合同的范围和条件应与上述规定的合同文件内容相一致。
6.货物(或服务)及数量。本合同所提供的货物(或服务)及数量详见采购文件的要求及乙方响应文件中的承诺。
7.付款方式。
8.合同金额。合同总金额见合同书。
9.工期和交货(服务)地点。本合同中货物(或服务)的工期、交货(服务)地点在采购文件中有明确规定。
10.合同生效。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和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11.合同的份数。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
**.合同的失效。本合同在合同价款全部结清后失效。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或
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
联系方式:联系方式:
地址:地址:
开户行:开户行:
银行账号:银行账号: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磋商响应文件





(正本/副本)



项目名称: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目 录

一、商务文件
1、磋商响应函
2、报价一览表
3、报价一览表(第 轮报价)(附件1)
4、(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文件(附件2)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6、资格审查资料
(1)投标人资格审查表
(2)资格审查明细
供应商资格声明承诺函
7、商务审查明细
类似项目业绩表
项目负责人简历表
8、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有关资料
9、中小企业声明函
10、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中小企业划型标准二、技术文件
一、商务文件
1、磋商响应函
(采购人) :
(供应商全称)授权 (全权代表姓名) (职务、职称)为全权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 项目磋商的有关活动,提供供应商须知规定的全部响应文件,包括正本1份,副本2份,电子响应文件1份。
据此函,我方宣布同意如下:
1、本项目的合同价按成交的最终报价执行。
2、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磋商文件,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
3、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该项目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
4、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报价作为成交的唯一标准。
5、保证忠实地执行成交结果,并承担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6、理解贵方有权对未成交供应商不作任何解释。
7、所提交的响应文件在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有效期 内有效, 在此期间内如果成交,我方将受此约束。
8、我方承诺所提交的响应文件及相关资料真实有效。
9、与本次磋商有关的一切往来通讯请寄:

地 址: 邮 编:
电 话: 传 真:
电子邮箱: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2、(1)磋商报价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磋商报价元(大写: )
服务期限
项目负责人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1)
3、报价一览表(第 轮报价)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磋商报价元(大写: )
服务期限
项目负责人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该报价表应单独准备,不放在响应文件里。



(附件2)
4、(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文件
(采购人) :
兹有 同志为 公司法定代表人,代表我单位办理一切社会公务活动,具有法律效力。
附法定代表人基本情况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身份证号码:
电话号码: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法人代表《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采购人) :
兹授权 同志为我公司参加贵单位组织的 竞争性磋商活动的磋商代表人,全权代表我公司处理在该项目活动中的一切事宜。代理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附代理人基本情况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身份证号码: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
被授权人身份证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5、资格审查资料
(1)投标人资格审查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评审条款内容响应文件
对应页码
审查记录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承诺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承诺函”)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承诺函”)
6、利害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承诺函”)
7、前期服务: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承诺函”)。
8、主体信用记录查询:供应商在“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承诺函”)
9、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微型企业)等政策;行业划型: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编制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标准,本采购属于“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10、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投标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结论:评审人员:



注:(1)如有一项不合格或缺失,则供应商不合格。
  1. 供应商资格审查表须单独提供一份,递交响应文件时与授权委托书一起同时递交。
(3)本表投标人填写的内容必须与提供的相关材料及投标文件所附内容一致,所有证明材料须在投标文件有复印件,并且清晰、有效。
(4)审查记录、审查结论由审查人填写,其余由投标人填写。
(5)未按上述要求盖章签名的,则资格审查不合格。
(2)资格审查明细

(供应商应逐项对照“第四章 评审方法、步骤及标椎”要求的资格性审查提供证明材料和资格证明文件,方便供磋商小组核查,否则磋商小组将不予采信)

供应商资格声明承诺函
(代理机构名称):
(供应商全称) 参加(标包名称)项目(标包编号: )的政府采购活动,根据采购文件的规定提交相关资格证明文件。并郑重声明承诺如下: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本单位未被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本单位未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它投标人,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7.未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我单位对上述声明承诺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公章):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7、商务审查明细

(供应商应逐项对照“第四章 评审方法、步骤及标椎”要求的商务评议提供材料和文件,方便供磋商小组核查)



相关材料和文件格式自拟
类似项目业绩表


采购项目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
项目单位名称
项目单位联系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合同金额
项目负责人姓名
项目实施时间
项目内容说明
说明: 1.每个合同须单独附表,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专家在评审时将不予采信;
2.项目内容请详细说明所承担的具体工作内容。
8、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有关资料

9、中小企业声明函
(适用于工程、服务类项目)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说明: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10、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适用于工程类、服务类项目)
(采购代理机构):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详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满足的条件”)。且本单位参加 (采购人) 的 项目(项目编号: )采购活动单位承担工程(或提供服务)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说明:1、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
2、以联合体方式参与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应由联合体双方签字盖章。
供应商商(公章):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附件:中小企业划型标准
序号行业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营业收入
(万元)
从业人员
(人)
总资产
(万元)
营业收入
(万元)
从业人员
(人)
总资产
(万元)
营业收入
(万元)
从业人员
(人)
总资产
(万元)
营业收入
(万元)
从业人员
(人)
总资产
(万元)
1农、林、牧、渔业*****≥500≥50<50
2工业*****≥1000≥2000≥300≥300≥20<300<20
3建筑业**********≥5000≥5000≥300≥300<300<300
4批发业*****≥200≥5000≥20≥1000≥10<1000<5
5零售业*****≥300≥500≥50≥100≥10<100<10
6交通运输业*****≥1000≥3000≥300≥200≥20<200<20
7仓储业*****≥200≥1000≥100≥100≥20<100<20
8邮政业*****≥1000≥2000≥300≥100≥20<100<20
9住宿业*****≥300≥2000≥100≥100≥10<100<10
10餐饮业*****≥300≥2000≥100≥100≥10<100<10
11信息传输业*****0≥2000≥1000≥100≥100≥10<100<10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300≥1000≥100≥50≥10<50<10
13房地产开发经验*****0或,≥*****≥1000且,≥5000≥100且,≥2000<100或,<2000
14物业管理≥5000≥1000≥1000≥300≥500≥100<500<100
15租赁和商务服务业≥300或,≥1*****≥100且,≥8000≥10且,≥100<10或,<100
16其他未列明行业≥300≥100≥10<10

二、技术文件

由各供应商根据参考格式要求自行编写。目录清晰、内容详尽、易于理解和评审并富有建设性的技术方案将在评审时具有优势。具体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
1、技术文件目录(目录须涵盖下述所有资料页码清晰,以便查阅);
2、总体服务方案;
3、拟投入人员方案;
4、医用织物洗涤收发流程;
5、洗涤工作感染管理制度;
6、洗涤质量控制制度;
7、应急处理预案;
8、消毒操作流程;
9、服务承诺
注明:各供应商根据项目的需要参照以上内容制作响应文件


标签: 被服洗涤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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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元建设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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