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江油市芙蓉溪幸福河湖建设项目-社会风险稳定评估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Z51070027DO000015001)
项目所在地区:四川省,绵阳市,江油市
一、招标条件
本江油市芙蓉溪幸福河湖建设项目-社会风险稳定评估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
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0 万元;私有资金 0 万元;境外资金 0 万元;自筹资金 0 万元;
外国政府及企业投资 0 万元;其他资金 8 万元,招标人为油诗源水利工程有限公司。本项目
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1、提升流域水情水质检测预警能力:新建 2 处水位站、新建 1 处水质监测点。2、
芙蓉溪源头河道治理:对战斗水库溢洪道尾部至战旗水库河道进行河道治理约 730m。3、上
游工农埝桥溢流堰改造及生态岸线整治:拟改建工农埝桥,设置生态溢流堰,在保障上游生
态需水量的同时,给下游芙蓉溪提供生态水量。对工农埝桥下游河道进行岸线整治约 300m,
设置溢流堰至下游文物保护单位八洞桥附近的亲水步道。工农埝桥上游两岸修建生态河堤约
200m,沿线碎拼步道约 600m。4、白沙村分布式循环蓄灌节水系统示范:①升级改造 8 处塘
堰;②梳理输水渠道,改造现状沟渠 6.5 公里,加强水源工程之间的联系,形成大中小、蓄
引提配相结合的分布式循环灌溉系统,融合径流收集、灌溉水重复利用、亲水平台等设施;③
改造白沙村 2 座提灌站;④湿地水质净化示范,提升现有湿地区域,恢复湿地植被;⑤河长制
水文化科普廊道及展示平台。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江油市芙蓉溪幸福河湖建设项目-社会风险稳定评估;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江油市芙蓉溪幸福河湖建设项目-社会风险稳定评估)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本项目参加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非法人负责人、自然人本人)在前 3 年内
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全国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3 年 12 月 19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3 年 12 月 25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招标文件自 2023 年 12 月 19 日至 2023 年 12 月 25 日每天上午 9:00-
12:00,下午 13: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江油市联想科技城白玉路 681
号现场购买或电子邮箱(503440490@qq.com)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 300 元/份(招标文件
售后不退, 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1 月 03 日 13 时 30 分
递交方式:江油市联想科技城白玉路 681 号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1 月 03 日 13 时 30 分
开标地点:江油市联想科技城白玉路 681 号
七、其他
受 江油诗源水利工程有限公司 委托,依据《政府采购法》及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
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 号]相关规定,四川星禾天宇工程
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江油市芙蓉溪幸福河湖建设项目-社会风险稳定评估”项目采取竞争
性磋商方式实施采购,欢迎符合相应要求的供应商参加磋商,具体事项如下:
一、采购项目内容
1.项目名称:江油市芙蓉溪幸福河湖建设项目-社会风险稳定评估
2.项目编号:/
3.采购内容:(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
4.采取竞争性磋商方式,在密封报价的基础上,进行一轮或多轮磋商;
5.评定方式:综合评分法;
二、供应商资格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本项目参加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非法人负责人、自然人本人)在前 3 年内
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全国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
三、拒绝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
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
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
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
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磋商文件过程中提供
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磋商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
求、评审因素和标准、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
的采购活动。
4.2 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
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代理人,否则,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四、磋商文件获取时间:【招标公告_磋商文件发售开始时间(2023 年 12 月 19 日)】至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