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中川国际机场三期扩建工程机场工程医疗急救设备采购项目

兰州中川国际机场三期扩建工程机场工程医疗急救设备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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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兰州中川国际机场三期扩建工程机场工程医疗急救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MSDLZB2023017 )
项目所在地区:甘肃省
一、招标条件
本兰州中川国际机场三期扩建工程机场工程医疗急救设备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 493,招标人为甘肃省民航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具体供货清单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设备清单表。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兰州中川国际机场三期扩建工程机场工程医疗急救设备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兰州中川国际机场三期扩建工程机场工程医疗急救设备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
力要求: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并具有有效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
组织,有能力完成本次招标货物的制造商或代理商;
2.投标人若为诊断床、监护除颤仪、心肺复苏按压泵、呼吸机、心电图机、可视喉镜、检查
床、口腔综合治疗椅、耳鼻喉综合诊疗台、气管插管设备的代理商须提供拟供货物的制造商
针对本项目投标的书面授权文件,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
理商参加投标。
3.投标人若为代理商须具有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资格,并同时具有有效的第二类《医疗器械
经营备案凭证》和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投标人若为制造商须具有有效的《医疗
器械生产许可证》,范围须覆盖拟投医疗器械。拟投医疗器械须具有有效的《产品医疗器械
注册证》或《医疗器械备案凭证》(提供注册证或备案凭证扫描件)。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20 年至 2022 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若成立不足三年的须提供
自成立以来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若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6.投标人须提供近一年任意连续三个月的企业纳税证明,成立不足三个月的须提供自成立以
来的企业纳税证明。
7.本次招标不接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单位及个人(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
拟投项目负责人)投标,以“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为准,投
标人须提供以下查询结果截图:(1)“信用中国”及其跳转的相关网站投标登记截止日后的
查询信息(单位、法定代表人、拟投项目负责人),投标人应先进入“信用中国”网站进行
查询,如有跳转,须提供跳转截图及相关查询结果截图;(2)“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投标登记截止日后的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单位信息)的查询结果截图。
本项目投标人信誉要求以“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为准,不接
受其他平台查询内容。
8.本次招标不接受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单位
投标。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按招标文件约定格式编制的未被限制投标或交易承诺书,
若有虚假承诺行为,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对失信被执行人或限制投标单位参与公共资源
交易活动的,由评标(评审)委员会取消其投标资格或直接废标。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3 年 12 月 18 日 18 时 00 分到 2023 年 12 月 23 日 18 时 00 分
获取方式:于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自行下载。凡是拟参与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
潜在投标人需先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注册,注册成功后,使用“用户名+密码+验证码
登录方式或使用 CA 数字认证登录,方可网上进行免费下载或查阅标书等后续工作(具体内容
详见招标(或资格预审)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1 月 10 日 10 时 00 分
递交方式:投标人通过甘肃省(兰州新区)电子交易系统
(http://61.178.200.57:17005/login.html)上传电子投标文件(.NGEF 格式一份、.SNGEF
格式一份、.CZR 格式一份,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应与招标文件一致、上传通道于电子上传文
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1 月 10 日 10 时 00 分
开标地点:投标人通过甘肃省(兰州新区)电子交易系统
(http://61.178.200.57:17005/login.html)上传电子投标文件(.NGEF 格式一份、.SNGEF
格式一份、.CZR 格式一份,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应与招标文件一致、上传通道于投标文件递
交截止时间前 24 小时开启)。
七、其他
兰州中川国际机场三期扩建工程机场工程医疗急救设备采购
项目招标公告
交易编码:A01-12620000224333349J-20231214-047009-3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兰州中川国际机场三期扩建工程机场工程已由民航西北地区管理局 甘肃省发展
和改革委员会以《民航西北地区管理局 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兰州中川国际机场三
期扩建工程机场工程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民航西北局函〔2020〕141 号)文件批准建
设。项目业主为甘肃省民航机场集团有限公司,本招标项目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预算资金,
民航发展基金,地方政府安排资金及自筹资金 ,招标人为甘肃省民航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现对本工程的医疗急救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兰州中川国际机场三期扩建工程机场工程医疗急救设备采购项目。
2.2 招标编号:MSDLZB2023017
2.3 招标范围:兰州中川国际机场三期扩建工程机场工程医疗急救设备采购项目包括但不限
于诊断床、监护除颤仪、心肺复苏按压泵、呼吸机、心电图机、可视喉镜、检查床、口腔综
合治疗椅、耳鼻喉综合诊疗台、气管插管等设备的供货、运输、仓储、安装、调试、试运行、
各阶段验收及提供售后服务和技术服务。具体供货清单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设备清单表。
2.4 交货地点:兰州新区,具体位置由招标人现场指定(落地交货);
2.5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 40 天内具备发货条件,2024 年 2 月 29 日前完成全部供货及安装。
具体到货和安装、调试期限根据现场实际要求调整,须无条件服从招标人安排,直至完成行
业验收,投入使用。
2.6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并具有有效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有
能力完成本次招标货物的制造商或代理商;
2.投标人若为诊断床、监护除颤仪、心肺复苏按压泵、呼吸机、心电图机、可视喉镜、检查
床、口腔综合治疗椅、耳鼻喉综合诊疗台、气管插管设备的代理商须提供拟供货物的制造商
针对本项目投标的书面授权文件,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
理商参加投标。
3.投标人若为代理商须具有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资格,并同时具有有效的第二类《医疗器械
经营备案凭证》和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投标人若为制造商须具有有效的《医疗
器械生产许可证》,范围须覆盖拟投医疗器械。拟投医疗器械须具有有效的《产品医疗器械
注册证》或《医疗器械备案凭证》(提供注册证或备案凭证扫描件)。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20 年至 2022 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若成立不足三年的须提供
自成立以来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若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6.投标人须提供近一年任意连续三个月的企业纳税证明,成立不足三个月的须提供自成立以
来的企业纳税证明。
7.本次招标不接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单位及个人(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
拟投项目负责人)投标,以“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为准,投
标人须提供以下查询结果截图:(1)“信用中国”及其跳转的相关网站投标登记截止日后的
查询信息(单位、法定代表人、拟投项目负责人),投标人应先进入“信用中国”网站进行
查询,如有跳转,须提供跳转截图及相关查询结果截图;(2)“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投标登记截止日后的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单位信息)的查询结果截图。
本项目投标人信誉要求以“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为准,不接
受其他平台查询内容。
8.本次招标不接受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单位
投标。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按招标文件约定格式编制的未被限制投标或交易承诺书,
若有虚假承诺行为,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对失信被执行人或限制投标单位参与公共资源
交易活动的,由评标(评审)委员会取消其投标资格或直接废标。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公告要求,并决定是否参加投标。
4. 招标文件获取
4.1 获取日期:2023 年 12 月 18 日 18 时 00 分至 2023 年 12 月 23 日 18 时 00 分(北京时间),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免费下载。
4.2 获取网站: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 http://ggzyjy.gansu.gov.cn/)网站
4.3 获取方法:于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自行下载。凡是拟参与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
潜在投标人需先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注册,注册成功后,使用“用户名+密码+验证码
登录方式或使用 CA 数字认证登录,方可网上进行免费下载或查阅标书等后续工作(具体内容
详见招标(或资格预审)文件)。
(2)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我要投标”的起止时间要求如下:网上我要投标的截止时间为招
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规定时间为 n×24 小时,n≥5)。投标人在投
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应主动登录(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以便及时了解相关招标信息
和补充信息,如因为主动登录网站而未获取相关信息,对其产生的不利因素由投标人自行承
担。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的递交方式:投标人通过甘肃省(兰州新区)电子交易系统
(http://61.178.200.57:17005/login.html)上传电子投标文件(.NGEF 格式一份、.SNGEF
格式一份、.CZR 格式一份,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应与招标文件一致、上传通道于投标文件递
交截止时间前 24 小时开启)。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 年 01 月 10 日 10 时 00 分之前(北京时间),请务必在此
时间前上传。
5.3 网上开标时间:2024 年 01 月 10 日 10 时 00 分。
5.4 网上开标地点: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兰州新区分中心一楼第二开标厅,甘肃省(兰
州新区)电子交易系统(http://61.178.200.57:17005/login.html)。
5.5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6 投标人需下载安装最新版本交易通“综合电子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将做好的 PDF 投
标文件导入工具中进行固化加密,生成.NGEF 格式一份、.SNGEF 格式一份、.CZR 格式一份
投标文件,若有操作技术问题请及时与甘肃交易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联系解决。
网址:http://www.ejiaoyi.vip/
公司电话:4006131306
兰州运维电话:0931-4875561
CA 办锁电话:15101218004
注:因本次开标采取投标人不到场、不提供纸质版投标文件的方式进行(但需在甘肃省(兰
州新区)电子交易系统中提供特定格式的电子版投标文件),所以投标人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原件,但对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所有相关证明材料,须提供承诺书承诺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所有
相关证明材料真实有效,若有隐瞒或弄虚作假行为,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 http://ggzyjy.gansu.gov.cn/)网站、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 https://bulletin.cebpubservice.com/)网站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甘肃省民航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鸣森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嘉峪关西路 203 号
邮 编:730010
联系人:刘建华
电 话:0931-8163826
传 真:/
电子邮件:/
网 址: / 地 址:兰州市城关区天水北路 280 号枫叶国际 9 号楼 B 塔 2 单元 13 层
邮 编:730010
联系人:王双元、郭刚、牛斌
电 话:18919810934
传 真:/
电子邮件:420028920@qq.com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账 号:/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甘肃省民航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嘉峪关西路 203 号
联 系 人:18919810934
电 话:0931-8163826
电子邮件:420028920@qq.com
招标代理机构:鸣森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兰州市城关区天水北路 280 号枫叶国际 9 号楼 B 塔 2 单元 13 层
联 系 人: 王双元、郭刚、牛斌
电 话: 18919810934
电子邮件: 420028920@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扩建工程 国际机场 急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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