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泉市龙梧线改建工程

龙泉市龙梧线改建工程

龙泉市龙梧线改建工程施工招标文件公示

招标编号:

1.招标条件

龙泉市龙梧线改建工程(项目名称)已由龙泉市发展和改革局以(龙发改投资【2023】286号文件《龙泉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龙泉市龙梧线改建工程初步设计批复》)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龙泉市交通运输局以《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龙交许﹝2023﹞5号) 批准,项目业主为龙泉市交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龙泉市交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主要工程数量和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详见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lssggzy.lishui.gov.cn/)。招标代理机构为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项目为龙泉市东部连接中心城区与城东新城的交通枢纽,沿龙泉溪呈南北走向,连接环城东路与 322 国道,根据交通量预测结果,龙梧线现服务水平处于四级,交通量大,道路较拥堵,截止至预测年末(2040 年),龙梧线服务水平降至五级,车流行驶灵活性极端受限。采用交通运输部颁《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三级公路标准,兼顾城市道路功能标准,其中改建段设计速度 30km/h,新建段设计速度 40km/h,道路全线采用双向二车道,改建段标准段路基宽度 11m,新建段标准路基宽度 16m

  2.2本次施工招标设1个标段,本项目主要内容为:该路线总体呈南北走向,全长约 2.047km,分为改建段及新建段两部分。其中改建段设计起点接顺中山东路-江滨北路交叉口,起点桩号 AK0+000,设计终点位于临江村南侧,接顺新建段龙梧线起点,终点桩号AK0+812.781,路线全长约 812.781m;新建段设计起点位于临江村南侧,接顺改建段龙梧线,起点桩号 K0+000,设计终点位于龙梧线与 322 国道交叉口,终点桩号K1+233.93,路线全长约 1233.93m。标段范围内的路基、路面、涵洞、交通安全设施、绿化及环境保护工程、其他工程等的施工完成及缺陷责任期缺陷的修复(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3计划工期:54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24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规定的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一级资质的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根据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公布的信用评价结果(以投标截止时间有效的信用评价结果为准),投标截止日当期及上一期均为AA级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参加2个标段的投标(最多只能中1个标段),其它企业可参加1个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6 其他要求: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及相关事宜

4.1、招标文件将于2023年 月 日(北京时间,下同)起在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lssggzy.lishui.gov.cn)上发布并供下载。

4.2、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伍拾万元整,交纳投标保证金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包括保函[银行保函、担保保函(政策性担保公司)、保险保单]、银行汇票、电汇。

①以保函(保单)方式提交的,保函(保单)有效期应超出投标有效期;银行保函由县级及以上国有和地方商业银行出具;担保保函由政策性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出具(须有文件依据);保险保单由县级及以上国有或地方商业保险公司出具。另保函(保单)的办理,由投标人按可办理的银行、担保公司和保险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保函(保单)开具对象为龙泉市交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应包含项目名称、投标单位、保额、保期、开具保函(保单)单位及其企业公章(包括电子公章)或保函专用章等基本信息。

②以银行汇票方式提交的,出票人签章需有银行汇票专用章、柜员章及银行密押,其中全国汇票需提供第2联及第3联原件,汇票字迹须清晰。

收款单位名称:龙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浙江龙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剑瓷支行

银行账号:201 0000 1530 1603

③以电汇方式提交的,注明项目名称及联系方式。

收款单位名称:龙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浙江龙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剑瓷支行

银行账号:201 0000 1530 1603

(2)保证金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并确保收款人的户名、账号、开户行及金额等内容准确无误;投标人以银行汇票、银行电汇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须从其基本账户转出;以电汇方式提交的,以到账时间为准;银行汇票、纸质保函(保单)原件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指定工作人员处并登记,有效保函(保单)、汇票视作到账。

(3)保证金的退还:按交易中心有关规定执行,未中标单位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退还,中标单位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退还。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 月 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09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龙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龙泉市贤良路333号行政中心西副楼四层)。

5.3、招标人定于2024年 月 日09时00分在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开标时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出席开标活动,若由法定代表人出席开标活动的,须携带有效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或资质证书副本扫描件)现场核验签字确认。若由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活动的,须携带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原件现场核验签字确认。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出席开标活动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不予唱标)。

5.4、未密封或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lssggzy.lishui.gov.cn/)上发布。以后如有补遗书、澄清信息等与本项目招标相关的文件,招标人将在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lssggzy.lishui.gov.cn/)上发布,投标人自行获取。若投标人未及时获取所造成投标人损失的,一律由投标人自负。

7.招标文件公示网址及时间

公示网址: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s://lssggzy.lishui.gov.cn/)

公示时间:2023年12月18日至2023年12月21日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龙泉市交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龙泉市广济街91号    地址:龙泉市东升社区龙翔路D幢5单元202室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联系人:张伟娟              联系人:姜都青

电话:0578-*******           电话:0578-*******153*****251

备案单位:龙泉市交通运输局

                     本公示发布时间:2023年12月18日


附件下载:
公示公告_202*****113141.pdf
龙梧线工程招标文件(公示稿)_202*****113142.pdf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改建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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