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坑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招标公告
姜坑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招标公告
华安县姜坑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华安县姜坑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已由福建省华安县水利局以华水[2015]193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加地方自筹,招标人为华安县小(二)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项目部,招标代理机构为浙江华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2.1建设地点:华安县姜坑水库;2.2工程建设规模及内容:姜坑水库经大坝安全鉴定核查,核定为三类坝,需要进行除险加固。采用高压旋喷对大坝进行防渗处理;大坝迎水坡马道以下干砌石翻砌,马道以上铺设C20砼预制块,坝顶新建防浪墙、铺设砼路面、设置砼坝肩石,背水坡框格草皮护坡、增设下坝台阶、立碑、坝肩排水沟、重建贴坡排水、维修排水棱体;溢洪道新建交通桥,增设进口处钢制拦栅,加高出口段侧墙;输水涵洞坝内埋管上下游进出口管道除锈防腐,更换防水闸阀,出口设置消力箱,修缮阀闸室;新建水雨情自动检测系统及水平位移、垂直位移监测系统;新建管理房;维修0.67KM长防汛抢险通道等;项目总投资201.58万元;2.3招标范围和内容:华安县姜坑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设计、预算审核清单及编制说明、答疑纪要及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15日前发出的澄清、修改或补充通知为准;2.4工期要求:6个月;2.5工程质量要求:达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要求的合格标准;2.6本工程预算审核价为*******元(其中土建185635元、水利*******元);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且具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应具有通过年检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3. 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水利水电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含临时)执业资格,项目经理应为投标人本单位职工,并持有水利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 3项目管理班子(要求配备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材料员、水利造价员或注册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和安全员等)应为投标人单位正式职工,上述人员应具备相应职称证书或岗位证书,安全员持有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3. 4本项目技术负责人应为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具备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3.5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6投标人非处于被接管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冻结、破产状态;无因重大质量事故问题或不良行为被有关主管部门记入信用档案且通报禁止投标期限内或取消投标资格的;3.7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3月17日至2016年3月21日登陆到新的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zzgcjyzx.com)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4.2招标人不提供书面招标资料(含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等),只提供电子招标资料。投标人若需施工图纸,请至浙江华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漳州市华东工业品批发市场14幢24号)另行购取,售后不退。投标人必须通过网上银行在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的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参与投标。4.3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提交网上投标文件,同时提交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如光盘、U盘、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备用。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网上投标文件为准。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特殊情况下由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决定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若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则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5、评标办法: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最低投标价中标法(K值)。 5.2本招标项目的K值取值区间为:6.00%~7.99%。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以下两种方式任选其一)方式一:单项工程缴交投标保证金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6年4月8日北京时间16:00前;6.2.提交的方式一:投标人从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或汇款方式(金额为人民币25450元)。(请在汇款凭证备注栏上注明“华安县姜坑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投标保证金”字样)账户名称:华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建行漳州市华安支行
帐 号:****************43356.3.提交的方式二:投标人可按《漳行政[2012]19号》及《漳建易[2012]12号》文要求提交年度投标保证金,已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施工企业,凭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开具的“漳州市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可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时不需要再按单项工程交存投标保证金。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6年4月11日08时30分,提交地点为:华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原华丰中学校园内华安县行政服务中心五楼),网上投标操作见网上投标操作指南,见会员的帮助文档。若有疑问,可向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咨询,技术支持电话: ****-*******、****-********、400-850-3300。7.2本工程实行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各投标单位需自行使用电子标书软件对做好的电子投标书进行上传,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7.3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须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须持授权委托书原件、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和身份证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验)到场验证登记,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7.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7.5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1)投标人电子投标书未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内达到工程项目交易系统的。(2)因投标人原因,投标人提交的电子投标书解密失败或无法导入的(所有投标人解密完成后10分钟内)。(3)电子投标书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进行电子签章或电子签名。8.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投标人应自行踏勘现场。9.开标时间:2016年4月11日08时30分。11、联系方式招标人:华安县小(二)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项目部,联系人:小陈,电话:****-*******;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华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漳州市华东工业品批发市场14幢24号,联系人:吴榕,电话:****-*******,传真:****-*******。 招标人:华安县小(二)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项目部 招标代理机构: 浙江华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6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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