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卫市委党校广告宣传品制作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
中共中卫市委党校广告宣传品制作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中共中卫市委党校广告宣传品制作服务采购项目 | ||
品目 | 服务/其他服务 | ||
采购单位 | 中国共产党中卫市委员会党校 | ||
行政区域 | 沙坡头区 | 公告时间 | 2023年12月18日 17:13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3年12月18日至2023年12月25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2:00 下午:14:00 至 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宁夏思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中卫市沙坡头区南苑东路)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4年01月08日 16:0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宁夏思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中卫市沙坡头区南苑东路) | ||
预算金额 | ¥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田进福 | ||
项目联系电话 | 0955-******* | ||
采购单位 | 中国共产党中卫市委员会党校 | ||
采购单位地址 | 中卫市沙坡头区滨河西大道15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田进福 0955-******* | ||
代理机构名称 | 宁夏思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中卫市沙坡头区南苑东路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刘海燕0955-******* | ||
附件: | |||
附件1 | 报名信息表.xlsx |
项目概况
中共中卫市委党校广告宣传品制作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宁夏思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中卫市沙坡头区南苑东路)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1月08日 16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SC-ZWZC2023-050号
项目名称:中共中卫市委党校广告宣传品制作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对中共中卫市委党校广告宣传品制作服务进行采购,具体采购需求及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本项目招下浮率。投标单位以下浮率报价,最终结算费用据实核算。
合同履行期限:按合同约定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交通运输厅 水利厅 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 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 (采)发〔2022 〕275 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 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2)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 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 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分支机构:供应商为分支机构的参照宁财(采)发【2021】22 号文件《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明确法人及其分支机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事项的通知》,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的分支机构由于其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不能以分支机构的身份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只能以法人身份参加。但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允许分支机构在总公司授权的基础上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授权方式应当以项目授权为主。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营业执照(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2)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加盖公章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3)信用信息: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响应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以下任一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提供投标截止前10日内信用查询记录),实际查询结果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4)投标人信用承诺书;(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若不提供,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否则,视为无效投标);(6)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若不提供,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否则,视为无效投标);(7)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书(若不提供,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否则,视为无效投标);(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若不提供,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否则视为无效投标);(9)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项目,供应商应按照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2月18日 至 2023年12月25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宁夏思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中卫市沙坡头区南苑东路)
方式:现场领取或邮箱发送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1月08日 16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夏思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中卫市沙坡头区南苑东路)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1月08日 16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夏思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中卫市沙坡头区南苑东路)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以上资料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彩色复印件送至宁夏思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中卫市沙坡头区南苑东路)报名或将相关资格要求材料加盖公章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邮箱(nxsczwfgs@163.com)进行审核,邮件主题请填写清楚项目名称+单位名称。招标文件领取人:刘海燕,联系电话:0955-*******。未在规定时间内按以上程序进行报名登记的供应商,投标一律不予接收。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国共产党中卫市委员会党校
地址:中卫市沙坡头区滨河西大道15号
联系方式:田进福 09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夏思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中卫市沙坡头区南苑东路
联系方式:刘海燕095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田进福
电 话: 0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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