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电万维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酒泉分公司7号采购招标公告
中电万维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酒泉分公司7号采购招标公告
中电万维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酒泉分公司7号采购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中电万维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酒泉分公司7号采购,(招标编号:dxzb-06-2023-A2864),招标人为中电万维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酒泉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鼎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1.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 项目概况
酒泉市综合物资储备中心信息化监管平台。
1.2 招标内容:
酒泉市综合物资储备中心信息化监管平台。
本次招标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实施地点及工期具体如下:
序号 | 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 | 产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实施地点 | 供货期 |
1 | CP***** 管理类业务平台 | 详见文件 | 详见文件 | 详见文件 | 甘肃酒泉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完成交付 |
2 | CP***** 网络机柜 | |||||
3 | CP***** (办公设备)电视机 | |||||
4 | CP***** 投影幕、显示屏 |
项目规模:123.00万元(含税13%)
本项目将按照不定期更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应用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的应用依据“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 及相关规则确定。无涉及的评估产品品类的,针对具体产品品类的处理结果均不适用,仅适用针对供应商的处理结果。请务必登录(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后在“通知-系统公告”模块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3 规定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4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为108.8495万元(不含税),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供有效的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主体资格证件(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
2.1.2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3投标人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1)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不限于一般纳税人申请表或网站截图);
(2)提供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承诺函。
2.1.4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代理商投标的,须提供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代理委托书和售后服务承诺函,同一品牌、规格型号的产品仅能授权一个代理商参加,若同时有多个代理商参加,或代理商和制造商同时参加,将同时被否决投标。(需提供有效的制造商授权函)
2.1.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以非联合体声明为准)。
2.1.6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以承诺函为准)。
2.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1月9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1月9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1月9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 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2) 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13)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投标人及其任一投标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招标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 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投标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投标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以承诺函及第(6)(7)(8)项网站查询截图为准。
2.3 投标产品资格要求:/。
2.4 投标产品制造商(集成商、软件开发商、软件著作权人等)资格要求:/。
2.5 评价检测:/。
2.6 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12月19日8时00分至2023年12月25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招标文件:
4.2.1登录“(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后,通过“招投标-采购文件领取”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进入本项目进行招标文件登记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投标人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7投标人注册”。
4.3 招标文件费用:每套售价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4.
5.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1月9日9时00分。
5.2 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登录(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后,通过“招投标-我的项目”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投标文件递交,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人未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招标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投标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5.3 本项目将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开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6. 样品的递交
6.1 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
6.2 检测相关费用:/。
7. 投标人注册
7.1 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须通过(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招标文件。
7.2 CA证书办理
参与电子采购的潜在投标人须提前办理CA证书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和投标,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首页“操作指引-CA办理”。
7.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服务热线**********,服务邮箱zb_support@chinatelecom.cn。
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服务热线010-********/020-********/020-********,服务邮箱bfdzyzzy.gyl@chinaccs.cn。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且仅在(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9. 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9.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电万维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鼎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酒泉分公司
地 址:甘肃省酒泉市肃州区解放路2号 地 址:重庆市渝北区黄山大道中段53号
附一号麒麟座A二楼
联 系 人:沈经理 联 系 人:彭璇、陈云鹏
电 话:153*****362 电 话:177*****456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qq.com
网 址:/ 网 址: /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袁家岗支行
账 号:/ 账 号:955*****000********
9.2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招标代理机构:鼎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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