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宁县古河镇刘庄村新建冷库工程

阜宁县古河镇刘庄村新建冷库工程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阜宁县古河镇刘庄村新建冷库工程已由上级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阜宁县古河镇刘庄村村民委员会 ,建设资金来自国有,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地点:阜宁县古河镇刘庄村境内。

2.2工程规模:阜宁县古河镇刘庄村新建冷库工程,主要工作为新建冷库、广场灯等工程,具体施工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3计划工期:20日历天;

2.4本招标工程共 1个标段。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以下是资格后审必要合格条件: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施工,房屋工程建筑,建筑装饰,或建筑劳务分包的相关证照;

3.5投标申请人有不良行为记录被暂停投标资格且在暂停期内的,招标人拒绝其参与投标;

3.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7招标人不同意投标申请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发售

4.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3年1218日8:30至2023年1222日17:00;(节假日正常)

4.2、本项目招标文件发售联系方式:188*****155(微信同步)招标文件售价200元/份,售后不退。提供电子文件,购买时请提供单位介绍信或营业执照,自带U盘或其它移动存储。

4.3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3年122715时00分。

开标地址:阜宁县古河镇招标办会议室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3000.00元,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形式缴纳,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和投标文件一并交招标人,履约保证金数额为10%。履约保证金的具体规定详见招标文件相关条款。

六、标最高控制价:24.8万元

七、付款方式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待上级补助资金到位,按审定价一次性付清工程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一年后,返履约保证金5%,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二年后履约保证金全部返清。(以上付款均无息)。

八、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

本工程招标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进行评审,并按照商务评审得分由高至低推荐有排序的 1 名中标候选人,向招标人推荐 1 名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供的书面评标报告,确定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阜宁县古河镇刘庄村村民委员会 代理机构: 江苏纳斯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阜宁县古河镇刘庄村 地 址:阜宁县天津路 370 号(御景濠庭东门市)

邮 编:****** 邮 编:******

联 系 人:刘书记 联 系 人:徐工

电 话:134*****311 电 话:183*****266

传 真: 传 真:

2023年12月18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冷库工程 新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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