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寿县农村集体资源归集整治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

汉寿县农村集体资源归集整治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

汉寿县农村集体资源归集整治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汉寿县农村集体资源归集整治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已由汉寿县发展和改革局(汉寿县国防动员办公室)(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汉寿县农村集体资源归集整治项目(一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汉发改投[2022]11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汉寿县现代农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及银行贷款,招标人为汉寿县现代农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汉寿县农村集体资源归集整治项目(一期)

2.2 建设地点:汉寿县境内

2.3 建设规模:本项目总用地规模*****.00亩,其中特色有机蔬菜种植基地建设项目*****.00亩;药材种植基地建设项目*****.00亩;水产养殖基地建设项目*****.00亩;同时对上述各乡镇人居环境进行整治,基础设施进行改建,并完善相关配套工程(对项目区域内人居环境进行整治,主要包括乡道、村道公路、硬化、亮化、村庄绿化(植被绿化)、厕所改建、添置垃圾分类箱)。

2.4 工期: 730天(2年)

2.5 招标范围:本项目的设计、施工、重要设备及材料采购等实施全过程服务,要求投标人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等实行全过程全面负责。(具体以实际建设规模及内容为准);

2.6 质量要求: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设计成果应符合国家现行设计规范、技术标准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设计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并通过竣工备案。

设备采购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技术标准;

2.7 保修要求: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并具备以下资质和业绩:

3.1.1资质条件:①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②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施工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或水利行业(灌溉排涝)乙级及以上或农林行业(农业综合开发生态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3.1.2财务要求:/

3.1.3施工业绩要求:/

3.1.4设计业绩要求:/

3.1.5信誉要求:最近三年(投标截止时间前 36 个月)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情形。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或因违约介入诉讼,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站http:\\zxgk.court.gov.cn\zhixing\ 、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查询结果),

无行贿记录(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wenshu.court.gov.cn 查询结果),无严重违法失信

记录(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 查询结果)。

3.1.6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必须是注册在本投标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 ,且为独立投标人 (或联合体牵头人)正式员工。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关键岗位。(可同时兼任本项目“施工项目负责人”)

3.1.7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市政工程相关专业或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或农业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

3.1.8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或水利水电工程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且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不得在其他工程项目中任职)。

3.1.9施工机械设备:/

3.1.10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①投标人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 [2020]208 号文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既至少为施工项目负责人 1 人、项目技术负责人 1 人 、施工员 1 人、专职安全员 3 人(须同时具有负责土建和机械安全管理的专职安全员,负责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安全管理的专职安全员应为机械类或综合类) 、质量员 1 人。②施工员、专职安全员、质量员须具有相应的岗位资格证书,专职安全员还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C 证。

3.2 本次招标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 联合体成员不超过两个法人或 者其他组织,均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以具备相应施工资质的单位为牵头人;(2) 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 过程中, 依法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 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4)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本项目中投标。(5)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6) 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书由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法定代表人章并加盖企业法人公章。

3.3 其他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2月18日09时(北京时间,下同)起至2023年12月22日17时止在湖南常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1月11日10时分,地点为湖南常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5栋102室)。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上发布。

7. 行政监管部门及联系方式

本次招标活动接受汉寿县农业农村局的监督,联系方式150*****998

8. 其他

8.1省外入湘企业应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进行基本信息登记;

8.2投标人必须单独提供小信封(小信封内包含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投标担保承诺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原件),小信封的密封要求同招标文件,粘贴在投标文件封套外一并提交。

8.3开标时,投标人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持由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开标会议。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汉寿县现代农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 :湖南省常德市汉寿县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孵化器办公楼6层

联 系 人 :杨云

电 话 :173*****772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常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常德市汉寿县龙阳街道城南社区辰阳中路322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5栋102室)

项目负责人:肖啸

电 话: 0736-*******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集体资源归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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