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机构备选库招标公告

拍卖机构备选库招标公告

沈阳市沈河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采购信息

 
拍卖机构备选库



招标公告

受沈阳市沈河区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采购单位")的委托,沈阳市沈河区政府采购中心就"拍卖机构备选库"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组织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名称:拍卖机构备选库
2.项目编号:SH(Z)2016-0011
3.服务期限:两年,每一年一签合同。
4.完成地点:沈阳市沈河区行政区域内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5.采购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二、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 国内工商登记注册,具有本次采购项目的生产或经营范围,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项目及所要求的服务。
3. 企业具有拍卖经营批准书资质。
4.具有拍卖企业A级及以上资质 。
5.应贯彻落实政府绿色采购制度。
6.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三、报名领取采购文件(提供以下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 拍卖经营批准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4.A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6.法定代表人和授权委托人加盖公章的身份证复印件;
7. .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与投标单位签订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须盖社保机构章)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8.当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法人行贿档案系统查询结果原件及复印件;
供应商请于2016年3月17日至2016年3月23日每日8:30至16:30止,携带以上相关资料到沈阳市沈河区政府采购中心报名参与投标,同时领取本项目采购文件及附件。
注:请供应商自备移动存储设备。领取文件并不代表通过资格审查,递交投标文件时必须携带上述资格证明材料的原件,如因故不能携带资格证明材料的原件,须经资质审核相关部门出具证明材料,否则不予受理。
四、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和成交服务费
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壹万元整;
2.本项目履约保证金 :贰万元整;
3.本项目不收取成交服务费。
五、接收投标文件时间与地点、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1.本项目接收投标文件时间:北京时间2016年4月8日9:00~9:30时,供应商请在此时间之内将密封好的投标文件递送至沈阳市沈河区政府采购中心执行科,在此时间之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16年4月8日9:30时整;
3.开标时间:2016年4月8日9:30时整;
4.开标地点:沈阳市沈河区政府采购中心执行科,届时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按时参加开标大会。
六、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一)采购单位
采购单位:沈阳市沈河区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地 址:沈阳市沈河区小南街41号
联 系 人: 李女士
联系电话:***-********
(二)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代理机构:沈阳市沈河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沈阳市沈河区先农坛路13号
联 系 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
传 真:***-********

沈阳市沈河区政府采购中心
二0一六年三月十六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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