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油发展-化工品类部-工技公司南海东部P1油田清水剂采购专有协议
海油发展-化工品类部-工技公司南海东部P1油田清水剂采购专有协议
采办计划公告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项目采办信息,现将(海油发展-化工品类部-工技公司南海东部P1油田清水剂采购专有协议-********)的采办计划公开如下:
序号 | 采办包 名称 | 采购范围与主要技术指标 | 预计发标时间 (填写到月) | 供应商资质基本要求 | 备注 |
(工技公司南海东部P1油田清水剂采购专有协议) | 详见附件1。 | (2024.03) | 详见附件2 |
本次公开的采办计划是本项目采办工作的初步安排,实际采购样相关事宜应以后续采购文件为准,本次公开的采办计划所有提供和反馈的信息只作为项目采办参考。
本次公告有效期是(2023年12月18日)至(2023年12月22日)止。在此期间,有意参与工技公司南海东部P1油田清水剂采购专有协议的系统用户应首先在集团公司采办系统中提交反馈材料,并将样品于2023年12月29日前邮寄或送至天津市滨海新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滨海高新区神舟大道与惠新路交口海油发展工程技术公司,联系人:郝新刚,联系方式:022-********(座机)/138*****336(手机),邮箱:haoxg@cnooc.com.cn。将于2024年03月01日前反馈筛选报告。(详细内容请见附件1、2)。
本次计划公开为技术筛选阶段。通过技术筛选的申请人后续采用竞争性谈判的方式,与满足估算要求的供应商签订年度单价/费率合同。送样要求:要求一个厂家可送样2种样品,一种样品送样1L,分为两个500ml透明蓝盖玻璃瓶(蜀牛牌)盛装,送样时瓶身干净,标签格式要求按照模板提供,打印后用宽透明胶带张贴瓶身,严禁使用带背胶的标签。样品标签详见模板。
所有供应商在送出样品时必须提前电话或邮件告知样品接收人。
样品务必按照以上送样要求在项目截止收样前送至指定地点,否则视为技术评审不合格。
产品测试评定:以招标人出具的检验报告为准。由收样人负责向各申请人提供检测报告。如申请人对检测报告结果存在异议,可以申请重新检测(无需再次提供样品),并共同见证。
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采办共享中心
2023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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