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2017劳务分包及设计服务招标公告

2016-2017劳务分包及设计服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为 巴东县华耀实业有限公司2016-2017劳务分包及设计服务项目 ,招标人为 巴东县华耀实业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为 企业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投标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巴东县华耀实业有限公司2016-2017劳务分包、设计服务项目,建立施工、设计服务单位名录。建设地点:巴东县境内。
本次招标项目为框架招标,共划分为两个标段:
一标段:农网升级改造及新建;新建住宅配套供电工程;业扩报装;生产技改(大修)项目;35kV及以下变电站、线路运维及抢修等项目劳务分包。
二标段:农网升级改造及新建;新建住宅配套供电工程;业扩报装;生产技改(大修)项目设计。
3.第一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三级及以上承装(修)电力设施许可证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具有输(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或者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3近三年具有类似工程项目业绩、信誉良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4财务状况良好,以企业最近三年的财务审计报告为准(注:新成立公司自成立之日起按年度计算);
3.5拟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为水利水电工程或机电工程贰级及以上建造师(含临时执业证书),项目管理人员(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材料员、预算员)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上岗证或资格证;
3.6投标人必须是国家电网公司或湖北省电力公司2016年度资格准入承(分)包商名录中的合格分包商;
3.7投标人须提供项目属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企业法人代表、项目经理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
3.8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4.第二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
4.2具有电力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
4.3近三年具有类似工程项目业绩、信誉良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4.4财务状况良好,以企业最近三年的财务审计报告为准(注:新成立公司自成立之日起按年度计算);
4.5投标人具有相应的专业水平和实力。项目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其他专业人员应符合相关行业规定要求;
4.6在恩施州内有固定办公场所;
4.7投标人须提供项目属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企业法人代表及委托人近两年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
4.8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5.每个投标人限投一个标段。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8.招标文件的获取
7.1报名时间: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以在2016年3月16日起至2016年3月2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投标报名登记表原件两份(见本公告后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资质证书《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复印件(同时投标人根据所投标段须按以上第3.款、4.款投标人资格要求分别按标段提供以上条款要求的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到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恩施市施州大道58号,州邮政大楼四楼)招标文件出售处(湖北金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7.2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人民币500元/套,售后不退。
8.投标文件的递交
8.1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16年4月11日上午09 时00分,地点为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恩施市施州大道58号,州邮政大楼四楼)
8.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巴东县华耀实业有限公司
地 址:巴东县信陵镇朝阳路12号供电公司大楼902室
联 系 人: 郭忠辉
电 话: 136*****135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金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恩施市航空路怡惠苑2单元1103室
联 系 人:何女士
电 话:****-*******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劳务 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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