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余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杭州市公安局余杭区分局生活物资的公开招标公告
杭州市余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杭州市公安局余杭区分局生活物资的公开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杭州市公安局余杭区分局就生活物资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HZYHZFCG-2008-005
采购组织类型:单位自行采购
二、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看守所大伙房及小卖部的大米、猪肉、蔬菜、酱菜、豆制品、调味品、食用油、副食品(包括日用品)、水果等九大类物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供应标的物的相应资质,合法经营,没有违反政府采购法规、政策的记录。
2、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以及良好的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记录。
3、提供的商品及货物必须符合规定的标准。
4、法人代表及财务主管五年内没有刑事犯罪记录,没有行贿受贿或者偷税漏税等欺诈行为。
四、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时间:2008年1月25日至2008年2月2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11:30 下午:13:30-16:00(北京时间)
地点:余杭区公安分局717室(余杭区南苑街道人民大道360号)
标书售价(元):每本200(售后不退)
五、投标截止时间:2008年2月19日 9:00(北京时间)
六、投标地点:余杭区公安分局3楼会议室(余杭区南苑街道人民大道360号)
七、开标时间:2008年2月19日 9:00
八、开标地点:余杭区公安分局3楼会议室(余杭区南苑街道人民大道360号)
九、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10000.0
交付方式:支票/银行转帐/
收款单位(户名):杭州市公安局余杭区分局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余杭支行
十、其他事项:
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投标单位在报名领取招标资料时,须携带以下资质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副本,副食品经营许可证,卫生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等。
2、提供标的物质量方面的证书(标的物检验合格证或化验单样张)。
3、银行开户证明。
4、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授权书证明。
5、招标方认为其他需要提供的文件。
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杭州市公安局余杭区分局
地点:余杭区公安分局717室(余杭区南苑街道人民大道360号)
联系人:顾林木
联系电话:05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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