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丹徒区幸福桥粮库智能化升级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镇江市丹徒区幸福桥粮库智能化升级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镇江市丹徒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受镇江市丹徒区幸福桥粮收储中心(采购单位名称,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镇江市丹徒区幸福桥粮食收储中心智能化升级建设(项目名称)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1、项目编号:DTCG-(2016)公字第2号
2、项目内容:镇江市丹徒区幸福桥粮食收储中心智能化升级建设
3、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A、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B、投标人需提供资料:
(1)投标人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投标人须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三级及以上资质并且具有有效期内的省级(或计划单列市)及以上软件企业资质证书,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报名方式、标书获取时间:
(1) 报名时间:2016年 3月 11 日至2016年 3 月 17日,上午9:00至11:30 ,下午1:30至5:00(公休日除外)
地 点:丹徒区行政服务中心四楼政府采购科
联系人: 史志华、仲康臣 联系电话:****-********,传真****-********
请各供应商携带:
(1)投标人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登记领取招标文件的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盖公章);
(3)投标人须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三级及以上资质并且具有有效期内的省级(或计划单列市)及以上软件企业资质证书,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本项目要求提供的资质证明材料及U盘到丹徒区行政服务中心402办公室下载招标文件。
5、采购设备及要求: 镇江市丹徒区幸福桥粮食收储中心智能化升级建设,具体参数及要求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6、本项目确定成交供应商的数量: 1名。
7、供应商在投标时,需交纳人民币肆万元整的投标保证金(银行汇票、转帐支票、电汇,现金不予受理)。
8、开标地点:镇江市丹徒区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开标室。
9、提交投标文件时间:2016年 3月 31 日北京时间13:20至13:50
开标时间:2016年 3月31 日北京时间 14:00整;届时请供应商代表(1-2人)出席投标会议。
10、镇江市丹徒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账户
收款单位:镇江市丹徒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镇江市丹徒支行
丹徒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6年 3 月 10 日
标签: 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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