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塔景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招标公告
夏塔景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招标公告
摘要:1 招标条件昭苏县夏塔景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新发改项目[2015]291号文件核准实施建设,该项目招标
1.招标条件
昭苏县夏塔景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新发改项目[2015]291号文件核准实施建设,该项目招标人为昭苏景区管理委员会。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昭苏县夏塔景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2.2 建设地址:昭苏县夏特景区;
2.3 项目概况:景区主干道4500米、游步道5000米、木栈道5000米,游览车停靠点10处共3000平方米,门禁停车场20000平方米,景区入口综合服务基地供、排水设施等。
2.4 计划开竣工日期:2016年4月18日至2016年10月25日;
2.5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景区主干道4500米、游步道5000米、木栈道5000米,游览车停靠点10处共3000平方米,门禁停车场20000平方米,景区入口综合服务基地供、排水设施等,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本工程共一个施工标段。
2.6 工程质量: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企业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3.2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贰级)以上资质和城市园林绿化(专业承包企业资质) 贰级(含贰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有安全生产许可证,近几年度业绩良好。
3.3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或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保证不同时兼任其他工程项目;
3.4投标人必须满足与工程相关的资金、业绩、管理、人员、技术、安全等要求,并提交相应资料和承诺。外省企业具有进疆备案册,州外企业需提供进伊登记备案册。
3.5投标人应当同时具备的主要条件
3.5.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5.2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5.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4招标人保留对投标企业进一步实地考察的权利,经考察投标人申请资料中关于招标公告所要求内容与事实不符的,招标人有权拒绝投标企业的报名;
3.5.5本工程不得分包、转包、内部承包及劳务分包。
4.评标办法:采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筑工程施工评标规则》(新建建【2010】7号文)。
5.投标报名:
5.1凡有意对本项目投标者,请于2016年3月16日至2016年3月20日(节假日不休息)每天上午:10:00时至13:30时,下午16:00时至19:00(北京时间,下同),在新疆新建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伊宁市解放路亚欧国际九楼)报名。
5.2报名所需提供证件及资料
本工程投标人应提供: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施工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册建造师证及安全生产考核证、技术负责人职称证、施工员岗位证、质检员岗位证、安全员岗位证及安全生产考核证、造价员/预算员证、外地投标企业须提供进疆备案册和进伊备案册、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文件(项目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或竣工验收报告),投标企业在项目所在地由劳动监察部门出具的企业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以上证件必须于报名截止前提供原件及三套加盖公章的复印件递交至新疆新建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不接受公证件。另提供一套加盖公章的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项目经理身份证复印件。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凡通过上述报名,持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至新疆新建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6.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施工1000元,售后不退;
6.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手续费(含邮费)后 3 日内寄送。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昭苏景区管理委员会
联 系 人: 武艳杰
电 话: 158*****077
招标代理机构: 新疆新建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伊宁市伊犁河路财信融通担保大厦五楼
联系人:韩绪
电 话:****-*******
手 机:186*****566
监督单位:昭苏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监督电话:****-*******
昭苏景区管理委员会
2016年3月15日
标签: 基础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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