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达楼二次装修及园林景观配套工程施工招标
凯达楼二次装修及园林景观配套工程施工招标
根据 广东省企业基本建设投资项目备案证***************号 批准, 广州凯得投资有限公司 现对 凯达楼二次装修及园林景观配套 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凯达楼二次装修及园林景观配套工程
二、招标单位:广州凯得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吕工 联系电话: ***-********
项目建设管理单位: 广州开发区萝岗新城建设指挥部办公室
联系人:简工 联系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宝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欧阳工 联系电话: ***-******** 、139*****556
三、建设地点: 萝岗中心区开创大道以北,水西环路以东
四、招标内容、规模及标段划分:凯达楼(一)A栋综合执法楼,B栋卫生监督所、质监分局、药监分局、物价所、林水中心、农畜牧中心主楼,C栋交管站、质监大队、质监站、劳监大队、环监大队主楼,凯达楼(二)就餐楼及公共服务配套用房等功能区域的装修施工,包括①吊顶工程、隔断工程、饰面工程、涂料工程、玻璃工程、楼地面工程等土建项目;②每楼层水、电接入口至各功能空间的水、电安装工程;③按二次装修设计要求需要完善的消防、空调、设备的接口施工。④其他按照二次装修图纸需要完成的项目⑤二次装修施工图深化设计。⑥园林景观工程。二次装修建筑面积约33220平方米,绿化面积约17000平方米。
五、预计发包价: 约3480万元(其中,二次装修工程约3000万元;园林景观工程约480万元)
六、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资金
七、报名及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间:
2008 年 1 月 30 日---- 2008 年 1 月 31 日
上午: 9:30 ——11:30 下午: 14:00——16:00。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经报工程管辖招标监督机构备案,招标人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八、报名及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地点:
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发区、萝岗区交易部(广州经济开发区志诚大道302号融汇大厦10楼)
九、投标人资格预审合格条件:
1、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2、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及建筑装修装饰专项设计甲级(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一级)、城市园林绿化二级或以上资质;
4、投标人具有拟担任本工程所需的 壹 级资质的项目经理或建造师(联合体以主办方项目经理为准),项目经理须已通过年审并在广州市建委备案,且符合市建委《关于加强项目经理承接工程管理的通知》(穗建筑[2003]11号文)规定,并持有项目经理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
5、投标人自 2005 年 1 月至今在广州地区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是指第3点所述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方能承接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和城市园林绿化二级或以上资质方能承接的园林绿化工程,以上业绩需同时提供经广州地区的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包括原广州开发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确认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及提供工程详细地址、工程规模、建设方名称、地址及联系人、联系人的手机及办公电话等资料。装修装饰工程的业绩指“单独招标的专业装修装饰工程”。);
6、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广州市建筑业企业及工程中介服务机构登记备案证书》、《广州地区勘察设计企业注册登记表》、《外地、省(部)属园林绿化施工企业在穗施工备案证》;
7、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
8、投标人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9、投标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10、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2008 年 1 月 31 日前 3 年内投标人没有重大工程质量问题(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书面认定为准);
11、投标人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设计、前期工作、招标文件编写、监理工作;
12、投标人与承担本招标项目监理业务的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13、投标报名单位有关人员须按照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关于重新发布〈投标资料签署须知〉的通知》( 2006年10月11日)的要求签署诚信声明(详见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zb.gd.cn));
14、关于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应以同时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及建筑装修装饰专项设计甲级(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一级)资质的企业为主办方,以具备城市园林绿化二级或以上资质的企业为组成方,并签订联合体工作协议(联合体工作协议按本公告附件三提供格式)。
15、投标人拟派担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自 2005 年 1 月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是指第3点所述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方能承接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及提供工程详细地址、工程规模、建设方名称、地址及联系人、联系人的手机及办公电话等资料。装修装饰工程的业绩指“单独招标的专业装修装饰工程”。);
16、投标人具有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17、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安全主任、专职安全员、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造价人员必须为本单位职工,报名时须提供近六个月有效的社保证明及相关证明材料(身份证、职称证、上岗证),若以联合体方式投标,则联合体各方须提供各自人员的社保证明及相关证明材料;
18、根据穗开规[2007]159号文,本工程不接受被列入我区不良记录的单位或个人报名(不良记录具体名单以接受报名时广州开发区网站上公布名单为准)。
十、正式投标人的确定方式:
1、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多于等于5名且少于等于 12 名时,取全部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
2、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超过 12 名少于于等于20名时,择优选取前12名成为正式投标人。
3、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超过20名时,择优选取前20名并从中抽取12名的投标申请人成为正式投标人。
4、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5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择优表见附件二)
十一、接受报名及资格预审工作执行《关于发布〈广州市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公开招标正式投标人确定方式的规定〉和〈广州市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公开招标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规定〉的决定》(穗建法[2005]161号)及市招标办《关于重新发布加强投标报名和资格预审管理的通知》(穗建招[2006]8号)规定,资格预审工作由业主依法成立的资格预审委员会负责。
十二、本工程依法根据《关于转发〈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设立最高报价值办法〉的通知》(穗建筑[2006]539号)计算招标预算价,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下浮10%,绿化类工程下浮25%,设置投标最高报价值。
十三、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详见附件一《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一式 二 份, 一 份正本 一 份副本,若正本与副本有不一致,以正本为准),《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中没有要求提交的资料,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所有资料均须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若以联合体投标,以加盖联合体主办方法人公章为有效,要求提供原件核对的必需提供原件核对,否则不能通过资格预审。采用择优方式确定正式投标人的,择优所用资料在《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标明为“择优资料”,投标申请人如不提交这部分资料,不被认定为资审不合格,但将影响投标申请人的择优结果。
十四、投标单位应派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准时参加摇珠会,摇珠会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发区、萝岗区交易部见证下进行,具体时间另行书面通知。
十五、投标单位可以就本公告及招标文件中任何违法及不公平内容向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署名投诉。
十六、本公告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zb.gd.cn)和 广州开发区网站(网址:http://www.getdd.gov.cn) 等媒体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也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十七、本招标公告使用GZZB200612-001招标文件范本,与范本内容不同之处均以下划线标明,所有标明下划线部分属于本公告的组成部分,同其他部分具有同样的效力。
招标单位:广州凯得投资有限公司
项目管理单位:广州开发区萝岗新城建设指挥部办公室
招标代理:广东宝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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