线路状态修整理道床外观整治工程招标公告
线路状态修整理道床外观整治工程招标公告
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玉林工务段线路状态修整理道床外观整治工程委外项目
(招标编号:ygdxlk1219)
招 标 文 件
招 标 人: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玉林工务段
2023年12月
目 录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以《招标文件》为准): 3
2.招标文件...........................................................................................................................................11
2.1招标文件的组成............................................................................................................................11
2.2招标文件的澄清及修改................................................................................................................11
3.投标文件...........................................................................................................................................11
3.1投标文件的编制............................................................................................................................11
3.2投标文件的组成............................................................................................................................12
3.3投标报价........................................................................................................................................12
3.4投标有效期.....................................................................................................................................12
3.5资格证明文件.................................................................................................................................12
4.投标....................................................................................................................................................13
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
4.2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13
5.开标....................................................................................................................................................14
5.1开标时间和地点.............................................................................................................................14
5.2开标程序.........................................................................................................................................14
6.评标....................................................................................................................................................14
6.1评标委员会.....................................................................................................................................14
6.2评标原则.........................................................................................................................................15
6.3评标.................................................................................................................................................15
6.4投标文件的澄清.............................................................................................................................15
7.定标....................................................................................................................................................15
7.1定标方式.........................................................................................................................................15
7.2公示.................................................................................................................................................16
7.3中标通知.........................................................................................................................................16
7.4履约保证金.....................................................................................................................................16
7.5质量保证金.....................................................................................................................................16
7.6签订合同.........................................................................................................................................16
7.7廉政条款.........................................................................................................................................17
8.变更采购方式、重新评标和重新报标............................................................................................17
8.1变更采购方式.................................................................................................................................17
8.2重新评标或重新招标.....................................................................................................................17
9.纪律和监察........................................................................................................................................17
10.异议和投诉......................................................................................................................................18
11.其他事故..........................................................................................................................................18
12.招标文件解释权属招标人..............................................................................................................18
2.评标程序...........................................................................................................................................20
2.1评标准备........................................................................................................................................20
2.2初步评审........................................................................................................................................20
2.3详细评审........................................................................................................................................22
2.4废标情形........................................................................................................................................24
3.受标原则...........................................................................................................................................27
4.评标程序...........................................................................................................................................27
第一章 招标公告
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玉林工务段线路状态修整理道床外观整治工程委外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ygdxlk1219)
一、招标条件
招标人为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玉林工务段,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招标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以《招标文件》为准):
序号 | 项目名称 | 计量单位 | 单价(元) | 数量/工天 | 计划工作量(km) | 备注 |
1 | 玉林工务段线路状态修整理道床外观整治工程 | 1宗 | 220.00 | 2000 | 90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以《招标文件》为准):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符合所投项目经营范围,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1投标人或其投标产品不存在国家行政机构、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信用评价、质量检查、招投标或物资供应等方面处于暂停合作、禁止采购、停用的状态;投标人所投铁路产品无国家铁路局或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质量监督检查或抽查不合格情形(复查通过除外);投标人没有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没有与招标人及其所属单位正在进行仲裁或诉讼;投标人或其投标产品在招标人及其所属单位因质量、履约、廉洁等方面造成较大负面影响,受到招标人相应处理的,按招标人有关规定执行。
2.2投标人属于集团公司准入的A、B、C级施工单位,被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信用评价评为D级的,或被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玉林工务段段限制从业仍处于从业限制期限内的投标人将被拒绝投标。
3.投标人提供最近3年的企业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并加盖公章。
4.施工单位资质等级要求为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公司工务系统段管零小工程准入A、B、C等级,愿意参加竞标的单位,可携带企业营业执照等资料向玉林工务段报名。
5.资质及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劳务承包及以上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熟悉铁路干线工务线路维修施工组织,具有在铁路干线工务线路维修及施工的经验和经营业绩,提供2021年以来工务线路维修承包合同1份。
6.不接受代理商、联合体参加。
7.投标人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的方式。
四、招标文件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从玉林工务段线路技术科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从2023年12月19日至2023年12月21日止,每日6 时 00分至 21时00分公开发售。招标文件不收取工本费。
2.请通过电子邮件方式进行报名。请将以下3份报名资料同时发送至邮箱**********@qq.com,报名资料不全或逾期报名的,招标人有权不接受报名:
2.1加盖公章的报名表扫描件(见公告附表1);
2.2加盖公章的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扫描件(见招标文件格式第六章“资格证明文件(一)” );
2.3加盖公章的公司资质材料扫描件1份,即营业执照、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提供招标人要求的其他资质证明等。
3.报名邮件主题格式:ygdxlk1219+投标单位名称。(注意:邮件未被系统自动退回的,可视为报名资料发送成功,不需要电话确认或发传真件)。
4.对报名资料齐全的投标人,通过电子邮件或微信发售《招标文件》。未获得招标人发售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无效。
五、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2月21日18时00分
递交地点:玉林工务段办公楼5楼508线路技术科办公室
六、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12月22日15时00分
地点:玉林工务段办公楼5楼501室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马晓伟188*****575,座机电话:0775-*******
本招标公告在《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cn/)上发布。
公告附表1:
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玉林工务段线路状态修整理道床外观整治工程委外项目(ygdxlk1219)
报名表
投标单位名称 | |
企业类型 | 国营企业□ 私营企业□ 其他(注明类型)□ |
联系方式 | 授权代表人: 移动电话: 传真电话: 电子邮箱:(用来接电子招标文件和中标通知书等) |
报名投标 包件号及包件名称 | 第 包:包件内容: 第 包:包件内容: |
开票信息 (须如实填写下列信息) | 单 位 名 称: 纳税人识别号: 地 址、电 话: 开户行及账号: |
保证金退款信息 | 退款账号: 开户行(请务必注明所在省、市,未注明所在省、市的无法退款): |
发票邮寄地址 |
备注:投标人须确保填报信息真实有效、准确无误,因信息填写不全或填写错误,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公 章:
报名日期: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内 容 |
1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1.1.1 | 招标项目名称 | 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玉林工务段2023年线路状态修整理道床外观整治工程 |
1.1.2 | 招标人 | 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玉林工务段 |
1.1.3 | 招标代理机构 | 无 |
1.2.1 | 资金来源 | 大修 |
1.3.1 | 招标服务名称及数量 | 详见《采购需求一览》 |
1.3.2 | 包件划分 | 详见《采购需求一览》 |
1.4.1 | 交付期及交付地点 | 详见《采购需求一览》 |
1.5.1 | 最高投标限价 | 详见《采购需求一览》 |
1.6.2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 |
1.6.3 | 是否接受代理商投标 | 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 |
1.7.2 | 招标代理服务费支付方式 | 由中标人支付 |
2.2.1 |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 2023 年 12 月 21 日 18 时 00 分(北京时间) |
3.1.5 | 投标文件副本和电子文本份数 | 副本份数: 2 份 电子文本份数: 1 份 |
3.3.1 | 投标报价条件 | 按合同提供相关服务和保证而承担的全部成本、费用和规费等。包括但不限于人员工资、社保、福利、保险、人员培训、劳动保护、设备、工具、材料消耗、进退场、已经缴纳或需要缴纳的包括税费在内的各种规费等招标文件所有要求的所有费用。 |
3.3.2 | 其他报价要求 | 投标报价价格单位:人民币(元) 其它要求: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
3.4.1 | 投标有效期 | 投标有效期自投标文件提交截止之日算起,连续 60 日内保持有效 |
3.5.1 | 投标保证金 | 无 |
3.5.3 | 投标保证金提交其他要求 | 无 |
3.6.1 | 资格证明文件 | 详见招标公告 |
4.1 |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 1.密封件数量:投标人应将装订好的投标文件正本、副本及电子文本装在信封里密封完好。 2.密封件均应写明:“招标文件编号、招标项目名称、包件号、所投包件名称、投标单位全称。 3.每一封贴处均须密封签章(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均可)。 4.未按要求进行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有权不予受理。 |
5.1 | 开标时间及地点 | 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3年12月21日18时00分前(开标时间如有变化,会以电话、微信或邮件通知投标人)。届时工作人员按签到表顺序点名接收密封的投标文件。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玉林工务段办公楼5楼508办公室。 |
7.1 | 定标方式 | 1.招标人在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确定中标人,原则上选取排名第一的候选人为中标人。 2.经招标人公布的确定中标人放弃中标的,或因其它原因取消其中标资格的,由招标人重新确定中标人或重新组织招标或采购。 3.招标人对评标、定标结果不作任何解释。 |
7.4.1 | 履约保证金 | 不要求 |
8.1 | 变更采购方式 | 1.公告报名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与实际响应的投标人直接进行竞争性谈判。 2.变更为谈判采购时则不公开报价。(但经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有价格联盟倾向的除外)。依供应商递交投标文件的逆序,谈判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在谈判中,谈判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谈判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谈判范围包括且不限于:价格,服务要求、技术性能、服务期限,付款方式,售后服务,招标人的其它要求等。评审标准、成交原则比照本文件评标办法执行。 |
本次招标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据招标文件规定的程序进行。具体招标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章 节 标 题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 评标方法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五章 采购需求一览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3.1 投标文件的编制
3.2.1投标人应按下列顺序编制投标文件:
章 节 内 容
第一章 投标函
第二章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第三章 投标保证金
第四章 报价表
第五章 资格证明文件(招标文件要求的证书、业绩等)
第六章 技术服务承诺书
第七章 廉洁承诺书
第八章 信誉情况说明
第九章 服务方案及服务承诺
第十章 商务条款偏离表
第十一章 技术条件偏离表
投标人在开标时须携带投标文件中的各类证件、证明材料、资料等原件备查,否则后果自负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1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由招标人主持,按下列程序进行:
①主持人宣布开标会议开始;
②介绍监督管理部门出席开标会人员;
③清点投标人出席开标会情况;
④由监督管理部门人员和投标人授权代表检验投标文件密封完整性,核对投标人授权代表身份证明文件。
⑤依投标人签到表的逆序,当众开标,由投标人授权代表唱标,公布投标人名称、包件号、投标报价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⑥投标人代表、主持人、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⑦宣布评标期间的有关事项;
⑧开标结束。
7.4.1 不要求
7.5招标人在本项目末次验工计价后结算支付结算金额的97%,预留结算总金额的3%的结算价款作为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质保金,预留的质保金在质保期内不计利息。质保期满且无质量问题或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已维修的,及时退还质保金。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外包企业拒不维修或返工处理的,从质保金中扣除相应的费用。
质量保证期限: 竣工验收合格后3个月 。
7.6.1 招标人和中标人原则上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7.6.2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或在签订合同时提出附加条件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应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6.3招标人无正当理由不确定中标人,或不与中标人订立合同的,招标人应退还所有投标人投标保证金。
7.6.4合同自双方合法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中标通知书》《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为合同的组成部分,前后出现不一致时,依据《中标通知书》《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的顺序解释。
7.7.1严禁买方工作人员(含家属、子女)以任何形式向卖方索要赞助和收受回扣等好处费。
7.7.2严禁买方工作人员接受卖方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以及在卖方报销任何应由买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7.7.3严禁买方工作人员参加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高消费的娱乐活动。
7.7.4严禁买方工作人员要求或接受卖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取、家属的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提供方便。
7.7.5严禁卖方向买方工作人员 (含家属、子女)行贿或赠送有价证券、贵重礼品。
7.7.6严禁卖方以考察、参观等名义安排买方工作人员的国内外旅游活动。
7.7.7严禁卖方宴请买方工作人员参加高消费、娱乐,以考察名义邀请买方工作人员免费旅游。
7.7.8如果合同双方的任一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有腐败或欺诈性行为,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违反方承担另一方由此带来的所有损失同时,接受有关处理后仍要接受法律制裁。
评标过程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评标无效,应当依法重新评标或者重新招标: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成员,以及与招标项目有关的其他人员,应当遵守国家招标投标法律法规,以及中国铁路总公司有关招标采购的管理办法和规章纪律,并接受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
10.1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3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并及时索要书面回执。
10.2异议供应商经过异议程序,在对采购人的答复不满意时,在规定时间内按照相关程序进行投诉。
10.3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招标人可以视具体情况暂停采购活动。
10.4异议人或投诉人提供的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0.4.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10.4.2异议人具有《营业执照》的,附《营业执照》复印件。
10.4.3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及相关证明材料。
10.4.4异议请求及主张。
10.4.5异议人为相关利害关系人的,应提供与服务采购活动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
10.4.6异议函件有关材料是外文的,异议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并附相关的真实性证明。
10.4.7异议人为法人的,异议函件需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和加盖单位公章,并附法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异议人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的,异议函件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10.4.8如不按上述规定异议或投诉的,视为无效,不予受理。投诉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招标实施人可予以驳回。
第三章 评标方法
评标工作按程序分为评标准备、初步评审和详细评审三个阶段,如有必要,评标委员会可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予以澄清。
评标委员会应认真研究和熟悉招标文件和评标工作程序,编制供评标使用的相应表格,主要应了解和熟悉以下内容:
(1)招标项目的范围和性质;
(2)招标文件中规定的主要技术要求、标准和商务条款;
(3)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评标方法和在评标过程中考虑的相关因素。
初步评审分为形式审查、资格审查、商务与技术响应审查、投标报价和服务能力审查。
评标委员会根据第一章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对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进行评审。
2.2.3 响应性审查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完整性、有效性,以及对招标文件技术条件的实质响应情况进行审查,确认其是否对招标文件(商务和技术)提出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做出响应以及是否有偏差,经评标委员会认定未能在实质上响应的或有重大偏差的投标将可能被拒绝。
2.2.3.1商务响应审查内容
①投标报价及报价表、成本分析表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②服务期限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③投标人提供给采购方的服务是否存在第三者主张任何权利的要求;是否与国家现行法律法规抵触
④投标有效期是否足够;
⑤投标是否拒绝承担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重要责任和义务,减少或减轻投标人的责任和义务;
⑥对招标文件要求的承诺条款是否逐条响应,关键条款上是否有异议或保留;
⑦是否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
⑧不存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废标情形。
2.2.3.2技术响应审查内容
①投标服务、数量和服务标准是否与招标文件要求相一致;
②项目期限是否响应招标要求;
③服务方案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④不存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废标情形。
2.2.4 投标报价和服务能力审查
评标委员会审查投标人是否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了《投标报价表》《成本分析表》和《近年完成同类服务业绩表》,审查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和服务能力。
2.2.4.1 算术性校核与修正计算错误(以不含税价进行校核与修正)
投标报价如存在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性错误,评标委员会将按如下原则予以修正,所需修正的内容应告知投标人,修正后的报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投标人不予确认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上述规定的顺序修正。
2.2.4.2评标价(不含税价)的评定
2.2.4.3 合理性审查
(1)如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成本竞标的,或其投标工作量明显大于其提供服务能力的,评标委员会应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的《成本分析表》中利润为负值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成本分析表》中相关分项报价之和与投标报价不一致的,评标委员会应要求投标人对《成本分析表》中相关分项报价予以澄清和修改,投标人拒不修改的,评标委员会可否决其投标;投标人《成本分析表》中的服务成本或期间费用明显低于其他有效投标人有效报价的,评标委员会应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3.1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综合评估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或投标人报价超过招标人支付能力的除外。
按照以下条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
工程议标评分表(样表) | |||||||
项目名称: 年 月 日 | |||||||
评审要素 | 基本分 | 投标人得分 | |||||
一、工程报价 | 40 | ||||||
施工组织设计 | 1.总体部署施工组织合理性、方案针对性及施工阶段划分科学性) | 4 | |||||
2.现场组织机构(现场组织机构人员资质、素质、管理经验) | 3 | ||||||
3.主要施工机具,材料及劳动力安排(以主要施工机具配备是否齐全、劳动力安排是否合理、进度计划安排是否对应作为评分依据) | 5 | ||||||
4.主要施工方法(以施工方案及主要技术措施为评分依据) | 3 | ||||||
5.有合理的降造措施 | 2 | ||||||
6.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施工道路布置、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措施 | 1 | ||||||
二、施工组织设计 | 18 | ||||||
三、标书质量 | 资料完整性、真实性等 | 5 | |||||
质量及工期 | 1.质量及工期:标书中质量、工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5分。 | 5 | |||||
施工质量、安全管理评价分(满分12分)按符合下列条件计分,只计一项最高分(提供合同复印件等业绩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可由投标人向相应发包人获取; | 12 | ||||||
四、质量及工期 | 17 | ||||||
五、企业信誉评价 | 9 | ||||||
商务评份 | 施工业绩(满分7分)。业绩按符合下列条件计分,只计一项最高分(提供合同复印件等业绩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可由投标人向相应发包人获取;证明材料中无明确金额的,得0.5分。业绩加分也按此规定评判): | 7 | |||||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满分2分)。1.已开设农民工工资支付专户的,得满分1分,未开设农民工工作支付专户的,得0分。2.措施比较具体、针对性强、可操作性强的,有2020年5月1日以来落实《保证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相关证明资料,得满分1分。2020年5月1日以来从未落实《保证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相关证明资料,得0分。 | 2 | ||||||
踏勘现场(满分2分):能提供现场图片得1分,现场施工平面布置图合理(在投标文件中把现场图片放在布置图之后),得1分。 | 2 | ||||||
六、商务评价 | 11 | ||||||
实得分值汇总 | 100 | ||||||
审查人: |
工程报价得分原则按以下计算公式计算而得:
有效投标报价的判定 | 通过评审的报价为投标人有效投标报价。 |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 以投标人有效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评标基准价。 无效报价不参与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
投标报价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有效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 |
评标价得分的计算公式 | 评标价得分计算公式: 1.无效报价得零分; 2.如果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A+偏差率×100×2; 3.如果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A-偏差率×100×4; 式中“A”为投标报价所占权重分值A分,按40分计算。 |
注:1.有上级批复预算的工程报价有效范围为议标基准价的0~-5%(含)之间;报价有效范围外,工程报价分为零。
2.无上级批复预算的工程报价有效范围为议标基准价的0~-10%(含)之间;报价有效范围外,工程报价分为零。
2.3.2经评审的综合评估得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技术得分高的优先;技术得分也相等,以商务得分高的优先;商务得分也相等的,由评标委员会投票推荐中标人。
2.3.3投标文件审查
2.3.3.1对投标文件中响应不规范,内容不完整、不明确或有遗漏,有错别字、涂改等现象,以及其他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但不影响投标文件真实意思表述、不产生歧义的事项,应做好评审记录,并作为评标报告的附件报招标人。
2.3.3.2存在非实质性相关证明文件不齐全,投标报价有明显错误,表述不清晰或有歧义,对招标文件条款保留性响应等评标委员会可以接受的偏离等情况,可以要求投标人进行澄清,并作为评标报告的附件报招标人。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认定为废标:
2.4.1投标文件封面未签字或未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投标函未签字或未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2.4.2无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或授权委托书无签字,或无盖章,或日期错误,或委托书内容错漏等重大偏差。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本次投标工作时,投标文件未提供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2.4.3提供的财务会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有缺项的。
2.4.4所提供的文件资料或投标文件的编制或装订不符合要求并引起较大歧义等较大问题的,且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废标的。
2.4.5投标报价表填写不清晰、不完整、无文字报价、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或与招标文件格式内容要求不一致并导致引起较大歧义等较大问题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废标的。
2.4.6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废标的。
2.4.7投标文件提供的资质文件、证明材料、工艺技术、实施方案等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废标的。
2.4.8投标文件中出现重大漏项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废标的。
2.4.9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2.4.10投标文件的项目期限、服务地点与招标文件规定的严重不符且不能实现招标目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废标的。
2.4.11投标服务主要技术方案(规格指标、技术标准和性能)或服务方案或施工方案或维保方案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且不能实现招标的目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废标的。
2.4.12投标文件载明的服务工作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且不能实现招标的目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废标的。
2.4.13投标人报价超过招标人支付能力的。如果所有投标报价均超过招标人支付能力,招标人将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继续招标或是否改为竞争性谈判或宣布招标无效并重新招标。
2.4.14低于其成本价投标的,或者报价出现异常低价、将会导致合同履行风险过高的。
2.4.15提供虚假文件资料的(将被监督管理部门记录在案)。
2.4.16投标人以任何不正当行为企图影响招标人决策的(将被监督管理部门记录)。
2.4.17资格后审结论为不通过的。
2.4.18投标保证金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或投标有效期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2.4.19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同时参加同一包件投标的。
2.4.20同一制造商授权两个及以上代理商同时参加同一包件投标,或制造商与其授权代理商同时参加同一包件投标的。
2.4.21不同投标人授权或委托同一的单位或者个人前来投标的。
2.4.22不同投标人载明的项目管理人中有同一人的。
2.4.23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废标情形。
2.4.24投标文件报价表中增值税税率不符合国家税法规定或错误或缺失,对投标报价造成重大歧义,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废标的情形。
2.4.25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
2.4.26其他重大错漏项,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废标的情形。
2.4.2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废标情形的。
3.1当有效投标人不足3个,评标委员会可不否决全部投标,对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进行授标。
3.2评标委员会按照包件进行授标,对所有包件内的数量不进行拆分,并按照同一包件投标人按综合评估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作为推荐中标候选人和确定中标人的依据,中标候选人确定不超过3个,原则上包件应授予排名第一的投标人,招标人可根据项目特点设定其他具体授标方案。
(铁路营业线施工合同 工务)
合同编号:
甲 方(发包方):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住 所:
乙 方(承包方):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住 所: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以及中标通知书 相关约定,甲、乙双方就 项目外包事宜,明确甲、乙双方在施工中的权利和义务,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施工范围:
(四)工程内容、数量及单价:
(五)工程总价款(含税)大写: 元整(小写: 元)(其中不含税价 元,税率 %,增值税 元)。
(六)承包方式按照下列第 种方式:
1.上述总价包括但不限于人工、材料、机械、税金等费用,甲方不再增加任何费用。
2.其他方式:
第二条 施工期限
施工期限按下列第〔 〕种方式确定:
(一)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工期 天。
(二)自开工之日起 月内完成(具体以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的施工计划为准),开工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
第三条 质量要求和验收标准
(一)乙方必须按照甲方提供的技术交底、设计文件和铁路现行的技术标准、规范进行施工,并达到国家及铁路现行的相关质量标准,符合:
1.符合国铁集团《铁路线路修理规则》(铁总工电〔2019〕34号);
2.符合国铁集团《普速铁路工务安全规则》(铁总运〔2014〕272号);
3.符合国铁集团《大型养路机械使用管理规则》(铁总运〔2015〕236号);
4.符合国铁集团《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铁运〔2012〕280号);
5.符合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铁路营业线施工管理实施细则》(宁铁施工〔2022〕80号);
6.执行《南宁铁路局普速铁路路料管理办法》(宁铁工〔2016〕10号)及甲方对路料管理的有关规定;
7.符合甲方设计文件和施工组织方案的要求。
(二)施工过程涉及隐蔽工程的,应履行铁路隐蔽工程检查程序,前一工序未经甲方书面确认验收合格,不得进入下一工序。
第四条 甲方权利义务
(一)指派安全管理、专业技术人员对安全设备设施、工程进度、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隐蔽工程,办理签证中间工程的验收手续。
(二)向乙方进行技术交底,乙方根据甲方技术要求进行施工。
(三)应为乙方施工提供方便。
(四)应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工程款。
(五)有权建议乙方对其违规施工人员予以更换。
第五条 乙方权利义务
(一)应建立健全施工安全保证体系,按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行施工安全管理和日常检查的职责,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施工安全教育,建立完善的施工安全责任制,严格执行营业线施工的各项规章制度,科学制定施工方案。
(二)应严格按批准的设计文件和施工方案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按合同约定时间完工和交付使用。
(三)工程所用材料、设备,如需乙方采购,必须符合质量要求并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的,禁止使用。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四)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环境保护等规定。参加工程验收,办理工程结算。
(五)遵守甲方施工管理规定,采取有效措施妥善保护施工现场铁路线路、桥隧等设备设施,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和垃圾清理等工作。
(六)进入工点前向甲方提供“施工组织方案”,施工中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随意改动施工方案。
(七)施工过程中,配合甲方及有关人员对乙方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验收;认真做好自检,隐蔽工程或施工有先后顺序工艺要求的工程,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否则,乙方应无条件返工并承担因此产生的费用。
(八)与甲方签订施工安全协议,因乙方原因造成行车、人身、设备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责任。
(九)施工过程中,乙方及乙方人员的人身及财产安全的一切事项自行负责。乙方应依法与其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办好各种用工手续,为员工及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金,并依法投保。
(十)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该工程施工委托第三方完成。
(十一)应当保证按照有关安全法律、法规、规章等规范性文件及甲方有关安全要求对其参加施工的人员进行劳动安全培训,达到上岗条件。
(十二)应当保证其从事国家对资质、资格有特殊要求的特种作业时,操作人员应当具备相应资质、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等要求。
(十三)施工前向甲方提供施工人员名单、身份证号码,注明参加施工的项目和地点,加盖公章提供给甲方备案并按相关规定到公安部门备案(如需)。遇有人员变化时,及时提供变化情况。
(十四)施工中遵守有关高空作业、职业健康等安全及劳动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采取必要安全防护措施,确保安全。
(十五)在燃气管道、输水管道、有毒有害等风险性较大的地点施工作业时,应编制安全防护方案并制定应急预案。
(十六)其他要求:
1.开工日期:以招标文件明确的开工时间为准;招标文件没有明确或者招标文件虽有明确但甲方另有通知的,则以甲方最新通知为准。
2.节点工期要求:详细施工计划(含节点计划),甲方可以根据总工期及分项工期要求另文下达,乙方必须严格执行。
3.进度要求:
第六条 施工安全
(一)乙方应当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铁路相关安全管理制度,加强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人身伤亡和其他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不得违章指挥或者违章作业。
(二)乙方应按安全施工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科学的安全防护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和第三者的安全;施工过程中乙方造成任何甲方或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害,由乙方承担所有赔偿责任。
(三)乙方参加营业线施工的人员必须由具有相应资格的甲方职工(即带班人员)带领,不准乙方人员单独上道作业。乙方担任营业线施工的施工安全和带班等工作的人员必须具备相应资质,并不准擅自使用各类作业车辆。
(四)甲方对乙方违章作业和危及人身、行车安全等行为提出整改或责令停工,乙方必须无条件执行,由此而发生的费用和延误工期由乙方负责。
(五)施工过程中,发生铁路交通事故的,根据相关安监部门认定的事故责任,由责任方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
第七条 质量与验收
(一)乙方必须按照甲方提供的技术交底、设计文件和铁路现行的技术标准、规范进行施工,并达到国家及铁路现行的质量验收标准。
(二)隐蔽施工内容验收。隐蔽施工内容在覆盖、掩埋前,应提前通知甲方进行验收。
(三)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双方根据《铁路线路修理规则》《铁路桥隧建筑物修理规则》《铁路路基大维修规则》等有关规定进行验收。
(四)乙方在项目验收前 日内向甲方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和竣工验收报告。甲方在收到报告后 30 日内组织验收,并出具书面验收结果。
(五)已竣工未验收的项目,验收前由乙方保管。
第八条 合同价款结算
(一)采用第 种方式结算
1.按合同约定单价及实际完成工作量结算,本工程预计总价款(含税)为 / 元,(其中不含税价为 / 元,税率为 / %,增值税为 / 元。)工程竣工验收达到合同质量要求且甲方结算完成并收到乙方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支付工程总价款的 / %。
2.依据审价机构出具的竣工结算审核报告结算。工程竣工验收达到合同质量要求后或收到审价机构出具的竣工结算审核告报并收到乙方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甲方支付工程总价款的 / %。
3.其他结算方式:
3.1结算条件:当日施工结束时施工地段必须达到列车放行(达标)条件,经验收人员验收达标的工作量,即满足当日形象进度结算条件,一般于每月26日起统一办理当月每日形象进度的结算;合同关系存续期间,最后一个月办理的结算为末次结算,末次结算条件为合同存续期间所有作业项目通过甲方验收且签署验工合格证明材料。
3.2结算计价方式:最终结算按实际完成工作量及合同单价结算,原则上按月结算,若当月验收合格工作量较少,则当月验收合格工作量累计至下月结算。
3.3结算依据:合同、甲乙双方共同签认的验工单、工程数量表。
(二)支付方式
1.本项目甲方不向乙方支付预付款。
1.1付款条件:先完成结算后开具发票,甲方收到乙方开具的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即具备付款条件。
1.2付款期限:甲方收到乙方开具的合法增值税发票之日起90日内支付。
1.3付款方式:通过合同约定的公对公账户、银行转账方式支。
1.4农民工工资:
1.41单独支付;
1.42拨付额度:按照乙方编制的农民工工资支付表拨付,但不得超过按本合同约定的结算条件计价的同期结算额,不足部分由乙方自行补足;
1.43拨付周期:自甲方收到乙方按本合同约定开具的发票之日起 90日内。
2.实际支付金额以扣除违约金及核减考核金后的金额为准。
(三)账户信息
1.乙方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信息如下:
单位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2.乙方银行账户信息如下:
单位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3.甲方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票信息如下:
单位名称: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玉林工务段
纳税人识别号:914*****711******T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广西玉林火车站支行
银行账号:211*****093********
单位地址:玉林市玉州区铁机路1号
电 话: 0775-*******
任何一方如需改变上述账户信息,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如一方未按本合同规定通知而遭受损失的自行承担,若使另外一方遭受损失的,应赔偿相应损失。
(四)发票约定
1.乙方应按规定向甲方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承诺开具发票的形式与内容均合法、有效、完整、准确。开具的发票不合法、不合规,甲方有权延迟支付乙方应付款项直至开具合法、合规发票之日且不承担违约责任,且乙方仍应按合同约定履行各项义务。如果乙方无法在合理时间内提供合法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由此造成的损失。甲方有权在应支付的价款中扣除相应的抵扣税款。
2.发票开具后,乙方应在 3日内及时送达甲方。如逾期送达导致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负责赔偿甲方实际经济损失。
3.在发票交付甲方之后,发生发票丢失、破损或逾期等情形,乙方应按规定协助办理增值税抵扣事项。
4.由于发生销售退回、应税服务中止或开票有误、抵扣联、发票联均无法认证等情形,根据增值税相关规定执行,乙方需协助甲方重新开具合法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红字专用发票。
第九条 质量保证
(一)质量保证金。甲方从应付乙方工程款内,按结算总价款的 3 %预留质量保证金,金额大写: 元整(小写: 元),质量保证金不计利息。甲方在质量保证期满后 30 日内,退还乙方质量保证金。
(二)保修项目及质量保证期限: 。
(三)质量保证期间,属于保修范围和内容的项目,甲方提出要求,乙方应在接到修理通知后 (天/小时)内派人维修。否则,甲方可委托第三方维修,费用由甲方在质量保证金内扣除,因此导致质量保证金不足预留比例的,乙方应在收到甲方通知 日内补足。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按实际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条 知识产权
(一)甲方提供给乙方的图纸、甲方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甲方要求的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属于甲方,乙方可以为实现合同目的而复制、使用此类文件,但不能用于与合同无关的其他事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为了合同以外的目的而复制、使用上述文件或将之提供给任何第三方。
(二)乙方为实施工程所编制的文件,除署名权以外的著作权属于甲方,乙方可因实施工程的运行、调试、维修、改造等目的而复制、使用此类文件,但不能用于与合同无关的其他事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为了合同以外的目的复制、使用上述文件或将之提供给任何第三方。
(三)合同当事人保证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不侵犯对方及第三方的知识产权。乙方在使用材料、施工设备、工程设备或采用施工工艺时,因侵犯他人的专利权或其他知识产权所引起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四)乙方在合同签订前和签订时已确定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已包含在签约合同价款中。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责任
1.因甲方或甲方上级单位对该工程施工项目提出重大变更,造成合同无法履行时,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对于乙方已完成的工作量和发生的实际费用,甲方按合同约定据实结算,且不视为甲方违约。
2.甲方无正当理由未按约定期限支付费用的,以应付而未付款部分按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利率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二)乙方责任
1.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事故,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支付标准为:造成责任设备故障、损坏一件2000~5000元;造成一般D类事故一件*****元;造成一般C类事故一件*****元;造成一般B类及以上事故一件*****元。
2.施工期间,因乙方原因造成施工延点,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支付标准为:延点不足30分钟, 5000 元/次;30(含)~60(不含)分钟, ***** 元/次;60分钟及以上 ***** 元/次;乙方需加强管理,遵守甲方及甲方上级单位的红线管理相关规定,违反“红线”行为规定的,乙方每件次支付违约金 5000 元;乙方发生治安问题,给甲方造成不良影响的,视情节轻重,乙方承担违约金1000-*****元。
3.乙方不能按合同规定的工期竣工,应当承担逾期竣工的责任。每逾期一天向甲方支付工程总造价的 1 %的违约金。逾期 15 天仍未竣工,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将该工程转包给他人或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转包给他人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5.因乙方原因造成施工质量不合格,乙方应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无偿返工。返工后仍达不到质量验收标准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6.乙方未尽到本合同第五条项下应尽的义务,均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赔偿责任。
7.因乙方原因致使合同解除的,乙方向甲方支付工程总价款的 5 %的违约金。乙方应当负责赔偿甲方由此产生的所有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聘请第三方施工所增加的费用等。甲方暂停对乙方的一切付款,组织对乙方完成的工作量进行清算,查清各项已付款项、应付款项和应扣款项(包括乙方应支付的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等)后,据实结算。未付款项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及违约金的,乙方应予赔偿,甲方不再承担付款责任。
8.守约方因维权产生的合理费用,如律师费等由违约方承担。
9.工期延误责任:
9.1延期开工。因施工所需的人、机、材准备不到位,开工当日各项施工作业不能按要求开展、影响后续施工不能如期推进的视为延期开工。乙方因故延期开工,应至少提前3日于约定的开工日期向甲方书面提出延期开工的要求和理由,并须获得甲方书面同意。
9.2进度滞后。乙方未能按施工进度要求履行合同义务,经甲方指出后1日内,按甲方要求,向甲方书面明确采取加快施工进度、追赶回延误工期的措施,并须获得甲方书面同意;由乙方承担因此发生的费用。
9.3暂停施工。甲方认为必要时,可提出暂停施工要求并在停工后24小时内提出处理意见,乙方应在收到后立即实施甲方处理意见。停工责任在乙方的,由乙方承担因此发生的费用及违约责任,且工期不予顺延。
9.4延期竣工。下列情况造成竣工日期推迟的,经甲方代表书面确认,工期相应顺延;乙方应配合甲方组织生产,确保合同工期,不得因此提出索赔:
9.4.1甲方提出的项目工程量变化、设计变更或生产计划变更;
9.4.2材料由甲方供应的,甲方未按约定时间供应材料;
9.4.3设备由甲方供应的,设备发生重大故障;
9.4.4不可抗力。
乙方在以上情况发生后 1日内向甲方提出报告,甲方在收到报告后24小时内予以确认答复。
非因上述原因,工程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10.其他违约约定见合同附件3。
第十二条 保密条款
(一)甲乙双方同意,任何一方为履行本合同而提供给对方的任何商业信息或技术信息,以及一方在履约过程所知悉的对方的商业秘密、缔约条件、谈判内容等,包括本合同的内容,除非提供方书面明确说明为公知信息的以外,均可能构成其“保密信息”。信息获取一方保证应采取合理的保密措施保护该等保密信息免受公开,不向任何第三方公开该等保密信息,并且除为履行本合同目的外非经对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使用任何保密信息。前述保密措施应合理并不得低于知悉一方对自己的保密信息所采取的保护效果。因一方泄露或者不正当使用该等保密信息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对方的所有损失。
(二)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对对方的保密信息进行复制或以其他方式保存。并且在对方要求或在双方的业务关系终止时,应立即向对方归还所有保密信息及其副本、以及所有包含该保密信息或其部分的所有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
(三)任何一方对于保密信息的义务应延续至该等信息因合法的原因而成为公开信息。
(四)上述保密规定不应当适用于以下信息:收到信息的一方有书面记录可以证明其在披露方向其披露该等信息之前已经知晓该信息;收到信息的一方没有违反本合同的保密义务即从其他渠道获得的公开信息;或者收到信息的一方从对该等信息不负有保密义务的第三方获得的信息。
第十三条 不可抗力
(一)在合同履行结束之前任何时候,如果发生任何合同签订时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并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地震、水灾、重大传染性疾病以及战争等不可抗力情形,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决定暂缓履行或终止履行本合同。
(二)如果上述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影响一方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则在不可抗力造成的延误期内中止履行不视为违约。
(三)本合同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合同义务时,应当在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15日内通知另一方,并在其后的30日内提供证明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及其持续的充分证据。
(四)如果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双方应协商,以找到公平的解决办法,并且应尽一切合理努力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减小到最低限度,否则,未采取合理努力方应就扩大的损失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十四条 通知
(一)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通知、要求、文件往来等都应以书面形式送达对方,受送达方应及时签收。如由于受送达方的原因不能送达或拒绝签收的,送达方可采用电子邮箱送达,送达方发送成功或者发送至本合同记载之电子邮箱时,即视为送达;或者采用挂号信或者邮政特快专递邮寄送达,邮件寄至本合同记载之地址时,即视为送达。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一方变更联系人或通信地址的,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书面通知并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二)双方确认以下地址为相关通知、法律文书、诉讼文件的送达地址:
1.甲方确认的送达地址:
邮政编码:
收件人: 手机号码:
电子邮箱:
2.乙方确认的送达地址:
邮政编码:
收件人: 手机号码:
电子邮箱:
双方上述送达地址适用范围包括本合同履行期间各类通知、合同等文件以及就合同发生纠纷时相关文件和法律文书、诉讼文件的送达,同时包括在争议进入民事诉讼程序的一审、二审、再审和执行程序。
第十五条 争议解决
(一)所有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将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双方不能协商达成一致的,双方约定采取下述第〔 〕种争议解决方式:
1.向 /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按照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2.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南宁铁路运输 法院提起诉讼。
3.按照中国国铁集团相关规定调解解决。
(二)仲裁、诉讼或调解进行过程中,双方将继续履行本合同未涉争议的其它部分。
第十六条 合同生效条件及文本数量
(一)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二)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
第十九条 其它约定
(一)本合同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双方应签订安全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
(三)因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调整导致合同价款中税费发生变化的,相应税费双方应按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调整执行。
(四)本合同产生的债权,乙方不能向第三方转让和质押(包括但不限于向银行保理、应收账款质押等)。
(五)本合同任何条款被禁止或被认定无效或被撤销,该禁止、无效或撤销不得影响合同任何其他条款的有效性和继续实施。
(六)本合同所列附件做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附件内容与本合同正文约定不一致的,以本合同正文为准。
(七)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书、附件及补充文件;
2.中标通知书;
3.招标文件;
4.投标文件;
5.相关通知、批复文件、审批文件;
6.双方认可的变更、会议纪要等书面文件;
7.其他双方认可的文件。
构成本合同的文件若不一致时,则按上述排列次序的顺序进行解释,同一类文件以最新时间为准。
附件:
附件1:廉政协议
附件2:施工安全协议
附件3:其他违约约定
附件4: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协议
附件5:个人承诺书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玉林工务段(甲方名称) (乙方名称)工务工程施工合同(合同编号: )签署页。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 (签字)
附件1:廉政协议格式
廉政协议书
项目名称:
甲方(发包人):
乙方(承包人):
为加强铁路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廉政建设,规范、约束甲乙双方的行为,保护双方合法权益,建立亲、清政商关系,防止违法、违纪问题发生,确保工程优质、干部廉洁,根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特订立本协议书。
1.甲乙双方责任
1.1应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工程建设、施工安装和经济活动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
1.2严格执行工程项目承发包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
1.3业务活动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透明原则,不得为获取不正当的利益,损害国家、集体和对方利益。
2.甲方义务
2.1不向乙方索取或接受乙方任何形式的贿赂。
2.2不向乙方授意以任何形式弄虚作假套取工程款。
2.3不向乙方索要或接受乙方的礼品、礼金、消费卡、有价证券、股权和其它金融产品等财物;不接受乙方提供的公款旅游和高消费健身、娱乐等活动;不参加乙方组织的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等活动;不在乙方报销应由本段或个人承担的费用。
2.4不向乙方违规推荐分包单位、施工队伍和工程材料、设备等生产厂家、供应商;不要求乙方为自己亲友的经营活动提供便利条件。
2.5不得借用乙方的钱款和交通工具、通讯工具、高档办公设备和住房等;不接受乙方的任何奖金或其他经济利益。
3.乙方义务
3.1不以任何形式向甲方行贿。
3.2不接受甲方授意或自行以任何形式弄虚作假套取工程款。
3.3不给甲方或其工作人员送礼品、礼金、消费卡、有价证券、股权和其它金融产品等财物;不为甲方提供公款旅游和高消费健身、娱乐活动;不得宴请甲方工作人员,不为甲方报销应由甲方单位或个人承担的费用。
3.4不接受甲方违规推荐的分包单位、施工队伍和工程材料、设备等生产厂家、供应商;不为甲方亲友的营利活动提供便利条件。
4违约责任
4.1甲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协议责任义务行为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4.2乙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协议责任义务行为的,甲方将组织对该工程项目的审计,情节较轻的扣除工程项目承包款的1%~5%;被检察机关立案查处的,甲方有权取消或终止工程项目施工合同,由此给甲方单位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并向甲方单位承担经济赔偿责任;
5.本协议作为工程施工合同的附件,与工程施工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
6.本协议有效期为双方签署之日起至本工程项目保修期满止。有效期内发生的违约事实,有效期后发现的适用本协议。
7.本协议一式四份,由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或
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授权代理人:(签字)
附件2:
施工安全协议
项目名称:
甲方(发包人):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玉林工务段
乙方(承包人):
甲方在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管辖范围内进行 等施工,依照集团公司规定,中标单位 组织队伍进行施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安全生产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为确保施工安全甲、乙双方就 项目安全事项协商达成一致,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施工项目:
2.作业内容:
3.施工地段: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管辖范围内(具体作业地点,按集团公司下达的计划执行)。
4.影响施工安全的问题是:①施工封锁前必须严格执行《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铁路营业线施工管理实施细则》宁铁施工[2022]80号等规定,严禁违章上道及超范围作业②在施工作业时、必须做到分工明确、统一指挥,施工安全有序进行;③路料、机具侵限等危及行车的不安全因素;④施工完毕清理现场。⑤参加营业线施工的乙方人员必须由具备带班资格的甲方正式职工带领,不准乙方人员单独上道作业。
二、技术标准、规程和规范
双方所遵循的技术标准、规程和规范:《铁路技术管理规程》铁总科技[2014]172号、《普速铁路线路修理规则》铁总工电[2019]34号、《普速铁路工务安全规则》铁总运[2014]272号、《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铁路营业线施工管理实施细则》宁铁施工[2022]80号等规定。
三、安全监控措施
1.乙方必须按施工要求设置相应的各级管理人员,管理人员必须熟悉铁路相关规章制度及各项施工要求。
2.大修施工前,乙方要派人参加由甲方组织召开施工布置会;施工结束后组织召开总结会,总结分析当日施工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明确次日施工区间、作业地段、封锁时间及相关要求、注意事项。
3.乙方应执行甲方《玉林工务段业务外包管理办法》和《玉林工务段业务外包采购管理办法》(玉工劳人〔2020〕68号)的规定,对务工人员有业务和安全知识培训等义务,在上岗前应对务工人员进行业务知识、安全知识等培训,培训考试合格并取得相应资格证书,并在进场前7日内将与用人名册名单相符的培训资料复印件盖乙方公章交给甲方备案(乙方可以委托甲方进行人员培训,但必须办理委托协议),上述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
4.甲方负责制定有针对性的施工安全组织措施,乙方严格按照甲方(每天施工计划由甲方提供给乙方参考)提报经集团公司审定的施工方案、范围和批准的封锁时间组织施工。施工前必须制定确保行车安全的措施和应急预案,施工中认真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如违反甲方制定的相关规定造成的事故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5.夜间(或隧道)作业时,乙方所有人员须穿戴反光标志的防护服。并配备足够的照明设备,照明设备不足禁止夜间作业。
6.严格执行《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铁路营业线施工管理实施细则》宁铁施工[2022]80号等文件规定。在双线区段、普速与高速铁路并行且线间无防护栅栏地段,施工过程中作业人员、机具、材料等用具严禁侵入邻线限界。
7.施工前、施工中,乙方要服从甲方指挥,严格执行技术标准、作业标准、工艺流程和安全卡控措施,严禁超范围作业。
8.甲方必须加强与乙方联系和安全卡控,动态掌握施工车辆运行情况和作业人员流动位置。由甲方防护员通知来车情况,由乙方作业负责人督促乙方人员及时下道避车,乙方人员接到下道避车的通知后必须立即停止作业下道避车并确保人员、料具撤至安全区域。
9.施工结束后,甲乙双方施工负责人必须共同组织人员对作业地段质量及安全情况进行检查,经检查或发现问题处理合格后,乙方才可以安排人员离开。
10.乙方务工人员在现场要无条件服从甲方调度及指挥。
四、安全责任
㈠甲方应负责任
1.甲方负责组织设置防护体系。
2.甲方负责编制科学合理的施工组织。
3.甲方负责施工车辆行车组织。
4.甲方负责接受乙方提请的培训委托。
5.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甲方未履行安全协议或安全监督失职,造成营业线设备损坏或影响行车安全,构成行车事故的,由甲方负责。
㈡乙方应负责任
1.乙方负责对务工人员进行业务和安全知识培训。在上岗前应对劳务工人员进行业务知识、安全知识等培训并考试合格,涉及到相关专业技能和安全培训,乙方可委托甲方进行培训,但须出具书面委托书。
2.乙方租用大客车的道路交通安全,人员乘坐大客车等交通工具的道路交通安全由乙方负责。
3.乙方负责对劳务工人员的日常管理。对乙方生活驻地的治安、环保、消防、环卫、用电等安全管理负全部责任。
4.因乙方务工人员个人业务技能水平和自身问题导致作业中的人身伤害(如:刮伤、碰伤、压伤,体力不支中暑等)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5.乙方须安排人员对工地机具、材料看守,因看守职责履行不到位造成的材料丢失,侵入限界等后果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6.乙方须严格遵守甲方制定的相关制度及技术标准作业,因乙方违反相关制度及技术标准造成的安全、质量问题,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7.因乙方违章指挥或乙方务工人员不服从甲方指挥,蛮干、违章作业,未履行安全协议造成营业线设备损坏或影响行车安全,构成行车(劳动人身安全)事故的,由乙方负全部责任。若因乙方原因被甲方集团公司追究连带责任及处罚时,由乙方负责赔偿甲方损失。
8.乙方作业人员未经甲方带班人员同意擅自上道作业或非工作时间违规上道产生的安全问题,乙方负全部责任。
9.乙方作业人员严禁在班前八小时、班中饮酒,如因饮酒耽误甲方施工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
五、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商定。
六、本协议一式四份,由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附件3:其他违约约定
乙方及乙方作业人员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对以下情形负有责任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作出整改并向甲方支付相应的违约金,违约金由甲方将在结算款中直接扣除:
一、安全进度管理
1.乙方未按合同要求对施工人员进行岗前业务知识和安全知识培训并考试合格就安排上岗作业的,甲方对乙方违约扣款1000元/人/次。
2.乙方对施工现场、驻地易燃易爆品管理不善,或违反用火用电用气管理规定的,甲方对乙方违约扣款200至2000元/次。
3.乙方施工负责人或管理人员违章指挥,乙方施工人员不听从甲方管理违章蛮干的,甲方对乙方违约扣款500至3000元/人/次。
4.乙方不按施工规范、设计图纸、施工工艺流程施工作业的,或者存在质量问题的,甲方对乙方违约扣款500至3000元/次(处)。
5.乙方施工人员不按规定穿戴安全绳、安全带、安全帽等劳保用品的通报后仍不整改的,甲方对乙方违约扣款1000至3000元/次。
6.乙方未制定人员行走路线或未按规定路线行走的,施工人员存在走道心或枕木头、违规跨越股道、钻车底、爬车钩等不安全行为的,甲方对乙方违约扣款500至3000元/人/次。
7.因乙方施工管理不到位,导致甲方被甲方的上级部门下发督办、指令、监察、整改通知书的,甲方对乙方违约扣款500至*****元/份;乙方被甲方下发停工、整改通知书的,甲方对乙方违约扣款500至*****元/份。
8.因乙方原因发生损坏营业线设备、影响行车安全等险情或造成列车晚点事故的,甲方对乙方违约扣款500至*****元/件。
9.因乙方原因发生铁路交通事故、人身伤亡事故、火灾事故的,甲方对乙方违约扣款*****至*****元/件。
10.乙方发生违反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甲方和及甲方下属车间在路料、消防、综治管理等方面规定的情形(包括不文明施工、旷工阻工罢工、盗窃私用公私财物、扰乱治安等),视情节轻重,甲方对乙方违约扣款500元至*****元/件。
二、质量控制
1.因乙方原因验收时轨距不符合作业验收标准(内控+1、-1mm)或轨距变化率大于1‰,甲方对乙方违约扣款1000元/公里。
2.轨距挡板、挡板座、弹条、橡胶垫板、螺帽缺失(失效),出现连续3头及以上缺失(失效)评定为失格,每缺失(失效)1块(个)考核乙方10元,失格考核乙方2000元/公里。
三、用工管理
1.乙方违反国家及地方有关劳动用工政策,未按规定办理用工手续签订劳动合同,未参加社会保险和未按规定支付劳动报酬的,违约扣款200至2000元/人/次;如本工程已完成竣工结算,甲方有权核减乙方质保金用于支付乙方工人工资。
2.未按规定为其员工购买保险就安排上岗的,甲方视情节轻重对乙方违约扣款1000~5000元/人/次;
3.违反国家规定超龄用工的,甲方对乙方违约扣款500元/人/次;
4.乙方因劳力组织不到位、人员调整等原因,未及时按甲方要求在相应岗位安排胜任(具备上岗资质)人员,影响正常施工的,视情节轻重甲方对乙方违约扣款200~2000元/人/工日;
5.乙方未按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国务院第724号文)规定按时足额支付民工工资的,甲方视情节对乙方违约扣款500至1000元/人/次。
四、路料及设备管理
路料及是指为实现本合同标的投入使用的材料、小型机具及施工产生的废旧材料等,设备指投入项目的勾机等大型机具。
1.乙方对领用的甲供料使用管理不当,造成甲供料异常损耗、遗失的,按需补充到位甲供料数量对应的金额赔偿甲方;缺料严重、影响施工的,按需补充到位甲供料数量对应的采购价倍赔偿甲方。
2.乙方对领用的甲供机具使用管理不当,造成甲供机具故障的、负责恢复甲工机具性能,造成甲供机具遗失的、照价赔偿,前述情形未造成不良后果的、可甲方对乙方违约扣款500~*****元/次。
3.路料未按要求进行清理、回收、入库、分类、堆码整齐、加固的,甲方对乙方违约扣款200~5000元/处,对因乙方管理不当侵入限界的加倍扣款。
五、综合治理
1.违反文明作业规定,辱骂、威胁、殴打甲方员工的,对应甲方对乙方违约扣款200、500、800元/次(件),乙方另外承担殴打伤人责任,情节严重的交由公安部门处理;
2.旷工、罢工或阻挠作业,造成作业不能正常开展的,甲方对乙方违约扣款500至*****元/次;
3.偷盗、私用甲方财物的,乙方返还原物或照价赔偿,甲方对乙方违约扣款1000元/次(件);
4.未经允许乘坐甲方交通工具(含工务机械车)的,甲方对乙方违约扣款50元/人/次;
5.乙方作业人员发生内部、与第三方打架斗殴、酗酒闹事,不遵守站车秩序等治安事件,导致甲方收到当地公安机关通报的,甲方对乙方违约扣款500~5000元/次(件);
6.在工棚内私自使用大功率电器的,甲方对乙方违约扣款500元/次;乱扔烟头、乱点蚊香等的,甲方对乙方违约扣款50元/次;
7.乙方作业人员驻地环境要保持清洁卫生,检查发现脏、乱、差,不符合标准化工地建设的,甲方对乙方违约扣款500元/次。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或
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授权代理人:(签字)
附件4: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协议格式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协议
项 目 名 称:
甲方(发包人):
乙方(承包人):
为切实保障农民工的合法利益,防止拖欠农民工工资事件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国务院令第724号),甲乙双方平等协商一致,就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甲方按合同约定支付乙方款项,并监督乙方及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
第二条 乙方应认真执行《劳动合同法》,与聘用的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劳动报酬支付标准、支付周期、支付方式和具体支付日期,保证农民工工资足额支付,确保合法用工。在合同履行期间,工程合同内的农民工用工活动坚持公正、公平、诚信、透明的原则,不损害农民工利益。
第三条 乙方应当按照工资支付周期编制书面工资支付台账,并至少保存3年。书面工资支付台账应当包括乙方单位名称,支付周期,支付日期,支付对象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工作时间,应发工资项目及数额,代扣、代缴、扣除项目和数额,实发工资数额,银行代发工资凭证或者农民工签字等内容。
乙方向农民工支付工资时,应当提供农民工本人的工资清单。
第四条 乙方应在项目开工前,在甲方所在地商业银行开设农民工工资支付专用账户,实行农民工工资和其他款项分账管理,农民工工资支付专用账户内的资金除发放农民工工资外,不得用于其他用途。农民工工资支付专用账户开立后,应妥善保存专户的有关资料,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建设项目主管部门备案。
第五条 乙方发放民工工资应做好以下工作:
1.向甲方提供农民工劳动报酬支付标准,每月10日以前乙方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供该项目当月应发的民工工资表及总额(加盖公章)。
4.乙方必须通过农民工工资支付专户进行民工的工资发放。
第六条 甲方以按合同约定结算条件计价的结算额为限,按乙方每月单独计列的农民工工资支付台账,优先直接拨付到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专门用于发放农民工工资。合同实施过程中,若当月按合同约定结算条件计价的结算额小于单独计列的工资额度时,由乙方通过其他途径补足。
第七条 乙方在农民工驻地设置维权信息告示牌,将工资发放标准、发放日期、发放形式、考勤(完成工作量)信息、工资额度、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维权信息、联系方式等信息进行告知、公示。如乙方不按要求设置、告知、公示,甲方有权代为设置、告知、公示并对乙方进行违约扣款。
第八条 若乙方当月发放民工工资日期早于甲方结算日期,乙方应按时足额发放当月民工工资,并书面报告给甲方(附已发放民工工资的银行流水),甲方收到书面报告核实后,将当月民工工资已发放部分的金额拨付至基本户。
第九条 施工期间若发生农民工工资拖欠现象,按下列方式处理:
1.若甲方按合同约定按期支付款项,而乙方未按要求支付农民工工资,甲方核实后,先用乙方剩余款项直接向农民工支付工资。
2.合同项目完工后,甲方先按合同约定结算条件计价的结算额为限以及乙方据实提供的农民工工资支付台账结算劳务费用,并监督乙方将农民工资全部发放到位后,再结算剩余款项。未付清农民工资的不予结算剩余款项。
本协议作为主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在合同有效期内始终有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或
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授权代理人:(签字)
附件5:个人承诺书格式
个人承诺书
我方( )与甲方( ) 于 年 月 日,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了 合同(合同编号: ),为体现履行合同的诚意和履行合同的能力,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本公司员工的工资、奖金、法律规定的社会保险、休息休假等一切福利待遇均由本公司负责,因前述问题而发生的一切纠纷均由本公司承担全部责任,与甲方无关。
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本公司员工发生的一切人身安全问题,由本公司自行承担全部责任,与甲方无关。
三、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本公司造成甲方或任何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害的,全部由本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四、因甲方上级政策或规定发生变化等原因,致使合同不能正常履行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本公司不提出任何甲方承担违约及赔偿责任的要求。
五、在需要由本公司承担赔偿责任而无力赔偿时,本公司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自愿与本公司共同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乙方公司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线路状态修整理道床外观整治工程
一、项目概述
包件 | 服务名称 | 计划工作量 (km) | 计划所需工日 | 项目期限 | 服务地点 | 最高投标限价总价 | 备注 |
1 | 玉林工务段线路状态修整理道床外观整治工程 | 90 | 2000 | 签订合同之日至2024年3月31日 | 玉林工务段管内各线路 | ******.00元 (含税,税率3%) 详见报价表 | 包工不包料 |
施工项目作业技术标准和质量要求:
1.符合国铁集团《铁路线路修理规则》(铁总工电〔2019〕34号);
2.符合国铁集团《普速铁路工务安全规则》(铁总运〔2014〕272号);
3.《国铁集团铁路营业线施工管理办法》(铁调〔2021〕160号)
4.符合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铁路营业线施工管理实施细则》(宁铁工〔2022〕80号);
5.执行《南宁铁路局普速铁路路料管理办法》(宁铁工〔2016〕10号)及我段对路料管理的有关规定;
6.符合设计文件和施工组织方案的要求。
三、外包方案
(一)承包方式项目地址及规模:计划配合管内大机综合维修作业90km的整理道床外观整治及其他重点工作,具体里程根据实际施工作业地点确定。
(二)外包内容:
玉林工务段线路状态修整理道床外观整治工程外包主要内容包含且不限于:①施工前期的材料散发、工机具的人力抬运等;②施工中的外观整治和道床整理等;③开通前的线路整修恢复工作;④施工新旧路料回收和整理,拆除和恢复阻碍施工铁路沿线设备,安排劳力配合招标人技术组作业;⑤承包施工单位自行负责其员工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吃、住、交通、劳保、培训、安全、综治等,自备汽车接送其作业人员。
(三)项目要求:
1.项目期限:
计划施工总工期3个月,开工时间招标人将提前一周通知,具体以通知为准。
进度要求如下:每天根据天窗时间及工程需要安排工作量,非承包方责任情况除外。
2.供应商人员要求:具体以满足所承包业务范围内的生产需要为准
(1)施工负责人:1人,至少担任过1项工务线路大修项目的施工负责人。
(2)安全负责人:1人,至少担任过1项工务线路大修工程的安全负责人或安全员;年龄小于60周岁。
(3)管理带班人员(可兼安全监控):约6人,至少担任过1项工务线路大修工程的带班人员。
(4)普通作业人员人数、业务素质、业务知识满足施工需要。
(5)技术工计划48人:①汽车驾驶员:计划人数3人,负责接送其作业人员,持有A1汽车驶证书。②其他作业人员45人:主要负责现场材料分发、线路整修、旧料回收等工作。
(6)作业人员要求身体健康,要求汽车驾驶人员无心脏病、高血压及其他不适宜从事汽车驾驶岗位的疾病,年龄要求:18-55岁。
3. 供应商设备要求:
(1)接送供应商人员的公路交通工具(汽车)等自用工机具、照明工具数量必须保证进度要求并根据施工实际需要调整,设备性能质量应满足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
4. 路料要求:
(1)路料由承包人回收,符合设备管理单位验收标准,不另外增加承包费用。
(2)施工中产生的零小路料必须做到当天产生当天回收到料库存放,按规定分类摆放,要求堆码整齐、稳固、不得侵限,特殊情况来不及回收的,必须于收工前集中堆码放于路料看守点。
(3)施工产生的废料等路料,不得影响线路排水设施畅通,并及时堆放到弃土场。
5.安全要求
全过程无安全事故,中标人要按招标人要求采取措施最大限度降低安全风险。
(四)承发包人人员职权
1.发包人代表
发包人应在合同条款中明确其派驻作业服务现场的发包人代表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及授权范围等事项。发包人代表在发包人的授权范围内,负责处理合同履行过程中与发包人有关的具体事宜。发包人代表在授权范围内的行为由发包人承担法律责任。发包人更换发包人代表的,应提前7天书面通知承包人。
发包人代表不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其职责及义务,并导致合同无法继续正常履行的,承包人可以要求发包人撤换发包人代表。
2.发包人人员
发包人应要求在作业服务现场的发包人人员遵守法律及有关安全、质量、环境保护、文明施工等规定,并保障承包人免于承受因发包人人员未遵守上述要求给承包人造成的损失和责任。
发包人人员包括发包人代表、其他由发包人派驻作业服务现场及按发包人管理职能参与项目监管的人员。
发包人人员职权:监管承包人作业服务过程的安全、质量、进度、培训、消防、综合治理等。
3.承包人
铁路工务施工,是邻近铁路(铁路上正常通行列车)或在铁路上的施工作业,承包人应把好从业人员入口关,从业人员身手健捷、能适应攀高爬低的高强度劳动,视力听力良好、能分辨来车信号下线避车,避免发生人身安全事故。
承包人是其所有从业人员的用工责任主体,承担用人用工责任。承包人作业服务人员发生业务性减员、因工伤亡和遭遇不测时,由承包人依据《劳动法》等法律法规自行处理,发包人不承担相关责任。
承包人应当与其从业人员订立劳动合同,依法为其从业人员办理买社会保险(五险及大病医保)。当月录用的人员当月开始缴纳社会保险费用,当月未能及时缴纳社会保险费用的,应为其所派驻的作业服务人员购买可以覆盖潜在风险的意外伤害险,按要求每个月向发包人提供社保缴费凭证或意外伤害险购买凭证。发包人建议承包人根据承揽业务的特点与其从业人员订立不违反国家法律规定的劳动合同。
承揽属于国家规定的高危行业、领域业务的承包人,还必须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承包人应考虑风险承担能力,最大限度覆盖风险,发包人鼓励承包人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承包人是其所有从业人员的培训责任主体,承担培训责任。承包人应当对其所有从业人员进行岗前业务、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其所有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了解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知悉自身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承包人所有人员必须“先培训、后上岗”,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并考试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特殊工种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通用工种作业人员必须按国家或者行业规定持有相应的有效证件或资格证明,方可上岗作业,发包人及相关部门可以随时检查。
承包人没有相应培训资质的,可以委托相关铁路单位培训,签订委托培训协议交复印件给发包人备案。
投标人在投标时必须按要求提供作业服务现场总负责人花名册信息,以及拟投入的其他人员的数量。
3.1现场总负责人
3.1.1现场总负责人,配置1名,经承包人授权后代表承包人负责履行合同,并在合同条款中明确作业服务现场总负责人的姓名、资格证书信息(指由铁路局集团公司一级的部门培训并且考试合格后颁发的资格证书,资格证书上的“培训职名”栏必须注明有“工班长”,按要求参加发包人举办的年度适应性培训;根据发包人实际要求提供)、联系方式及授权范围等事项。现场总负责人应是承包人正式聘用的员工,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交现场总负责人与承包人之间的劳动合同等有效证明。承包人不提交上述文件的,现场总负责人无权履行职责,发包人有权要求更换现场总负责人,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
3.1.2现场总负责人按合同约定组织作业服务。在紧急情况下为确保作业服务安全和人员安全,在无法与发包人代表及时取得联系时,现场总负责人有权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证与作业服务有关的人身、财产的安全,但应在48小时内向发包人代表提交书面报告。
3.1.3承包人需要更换现场总负责人的,应提前14天书面通知发包人,并征得发包人书面同意。通知中应当载明继任现场总负责人的从业资格、管理经验等资料,继任现场总负责人继续履行被继任者的职责。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承包人不得擅自更换现场总负责人。承包人擅自更换现场总负责人的,应按照合同条款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3.1.4发包人有权书面通知承包人更换其认为不称职的现场总负责人,通知中应当载明要求更换的理由。承包人应在接到更换通知后3天内向发包人提出书面的改进报告。发包人收到改进报告后仍要求更换的,承包人应在接到第二次更换通知的7天内进行更换,并将新任命的现场总负责人的从业资格、管理经验等资料书面通知发包人。继任现场总负责人继续履行第1项约定的职责。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现场总负责人的,应按照合同条款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3.1.5现场总负责人因特殊情况授权其下属人员履行其某项工作职责的,该下属人员应具备履行相应职责的能力,并应提前7天将上述人员的姓名和授权范围书面通知发包人,并征得发包人书面同意。
3.2承包人人员
3.2.1承包人应在接到作业服务开工通知后7天内,向发包人提交承包人项目管理机构及现场人员安排的报告,提供全部人员花名册,人员名单及其岗位、从业资格等,并同时提交所有人员与承包人之间的劳动关系证明和所有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有效证明,确保劳动关系唯一。承包人派驻到作业服务现场的人员应相对稳定,根据发包任务量变化或推进所需调整人数。
3.2.2承包人人员有变动时,承包人应及时向发包人提交作业服务现场人员变动情况的报告,及时按花名册格式报备发包人,载明增补人员的从业资格,并征得发包人书面同意。
3.2.3发包人对于包括承包人现场人员的资格或能力有异议的,承包人应提供资料证明被质疑人员有能力完成其岗位工作或不存在发包人所质疑的情形。发包人要求撤换不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岗位职责及义务或妨碍发承包双方履行合同的现场人员的,承包人应当撤换。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的,应按照合同条款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3.2.4承包人人员服从发包方管理,品行端正,无不良嗜好,不得有刑事犯罪、参与非法集资等不良记录(以公安机关记录为准)。
四、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
(一)安全文明施工
1.安全生产要求
作业服务开工前,发包人与承包人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在发承包合同中约定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对承包人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问题的,有权及时督促承包人整改。
承包人应当接受发包人对承包人安全生产工作的统一协调、管理,有效落实国家和工程发包人有关安全生产的保证措施,以及作业服务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目标和相应事项的要求;有义务接受发包人安全检查,及时整改。
承包人有权拒绝发包人强令承包人违章作业、冒险施工的任何指示。
在施工过程中,如遇到突发的灾害、事先未知的作业服务障碍等影响作业安全的紧急情况,承包人应及时报告发包人,发包人应当及时下令停工并报铁路有关管理部门采取应急措施。
2.安全生产保证措施
承包人应当按照安全生产法律规定:
2.1建立健全并落实本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标准化建设;
2.2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2.3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
2.4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2.5组织建立并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2.6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2.7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承包人应按安全生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履行安全职责,按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培训,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时间、内容、参加人员以及考核结果等情况,如实编制工程安全生产的有关记录,接受发包人及铁路安全监督部门的检查与监督。
3.安全生产事项
承包人应按照法律规定进行作业,作业服务开工前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工作,作业服务过程中做好各项安全防护措施。承包人为实施合同而雇用的特殊工种的人员应受过专门的培训并已取得政府有关管理机构颁发的上岗证书。承包人应采取的安全防护措施或应落实的安全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3.1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设置、关闭、破坏直接关系生产安全的监控、报警、防护、救生设备、设施,或者篡改、隐瞒、销毁其相关数据、信息。
3.2作业服务时必须处于物理隔离栏保护区内,否则不能作业。
3.3本项目按照临近营业线施工管理,在现场防护员将来车预告通知到施工现场时承包人应立即停止全部作业,列车尾部通过完施工现场物理隔离栏后再恢复作业。
3.4日安全风险告知。每日由发包人人员填写日安全风险告知书对承包人安全技术交底,承包人人员签字确认或以其他方式确认。安全风险告知书中的安全注意事项包含常规安全注意事项和日动态安全注意事项,常规安全注意事项由发包人人员根据规章结合项目特点进行研判,日动态安全注意事项根据每日作业内容、施工环境变化、气候变化等进行研判、布置。发包人为加强承包人严格防范安全风险进行的日安全风险告知,不因此增加发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应当承担的责任,不因此免除或减轻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应当承担的责任。
3.5日施工布置会与日分工布置会。承包人人员必须参加发包人组织的日施工作业布置会(如有),承包人必须组织所有承包人人员召开日分工布置会,列队点名分工,关注从业人员的身体、心理状况和行为习惯,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心理疏导、精神慰藉,防范从业人员行为异常导致事故发生。承包人应在日分工布置会上传达施工布作业置会相关内容,必须做到“三个交清”:交清作业方案示意图和作业防护示意图、交清每个人的工作内容和工作标准、交清每个人的安全要求及安全注意事项,严禁出现布置不细、落实不实、分工不明、记录不规范等问题,确保所有承包人人员都清楚掌握当日作业风险项点及防范措施。
3.6标识管理。
承包人人员应穿着黄色马褂,施工管理人员穿橘红色马褂,马褂前胸后背印有承包人简称,管理人员马褂左前胸还应印有“现场总负责人”、“安全员”等字样。
承包人每日交替使用蓝、绿、紫三种颜色的胸章对所有作业人员进行标识管理,参加当日作业的所有作业人员统一佩戴其中一种颜色的胸章。承包人每日核对参加作业的人员是否经过安全教育和安全培训并考试合格,每日分工布置会结束时,立即给予经过安全教育和安全培训并考试合格的参加日分工布置会的人员统一发放同一种颜色的胸章(并收回上次发放的胸章),准许其上道作业,否则不给予发放胸章。
承包人人员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严禁上道(进场)作业:未经过安全教育和安全培训并考试合格、未参加日分工布置会或者未佩戴同一颜色胸章。
3.7承包人带班人员等要按规定路径(通道、入口)组织人员集中进出施工现场和上下班,按照防护员指令管控所有人员上道、下道,上道或横跨线路前必须取得防护员的同意,人员跨越线路执行“手比、眼看、口呼”六字令,做到“一停、二看、三通过”。
承包人应依法依规使用交通工具接送其施工作业人员上下班,严禁违反国家规定使用非载客车辆(货车、专项作业车、农用车、三轮汽车、三轮摩托车等)接送人员上下班,七座以上载客汽车应按国家规定持有有效的车辆运营证。
3.8承包人所有人员在作业服务过程中,应当严格落实岗位安全责任,遵守发包人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规范着装,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汽车驾驶员、设备操作人员不得穿拖鞋、打赤膊驾驶或者挪动汽车,或者操作设备;服从发包人监督。
3.9承包人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必须了解、掌握其安全技术特性,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并对其所有从业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3.10承包人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易燃易爆处所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发包人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发包人认可后实施。
3.11实施爆破作业,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作业时,承包人应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
4.治安保卫
承包人除应维护作业服务场地的社会治安外,还应做好包括生活区在内的管辖区的治安保卫工作。
在作业服务过程中,承包人人员发生暴乱、爆炸等恐怖事件,阻工罢工,干扰铁路运输秩序,以及群殴、械斗等突发治安事件的,承包人应立即向发包人报告。发包人和承包人应积极协助有关部门采取措施平息事态,防止事态扩大,尽量避免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5.文明施工
承包人在作业服务期间,应当采取措施回收作业工机具和保持作业服务现场整齐有序,回收堆放分类集中、整齐稳固、不侵入线路限界。施工机械、机具的放置不得干扰铁路行车和人员通行。
6.紧急情况处理
在项目实施期间或缺陷责任期内发生危及安全的事件,发包人通知承包人进行抢救,承包人声明无能力或不愿立即执行的,发包人有权雇佣其他人员进行抢救。此类抢救按合同约定属于承包人义务的,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
7.事故处理
作业服务过程中发生事故的,承包人应立即通知发包人。发包人和承包人应立即组织人员和设备进行紧急抢救和抢修,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防止事故扩大,并保护事故现场。需要移动现场物品时,应作出标记和书面记录,妥善保管有关证据。发包人和承包人应按规定及时如实地向铁路部门报告事故发生的情况,以及正在采取的紧急措施等。
8.安全生产责任
8.1 发包人的安全责任
发包人派驻现场防护员及驻站联络员各1名,建立行车安全防护系统,履行现场行车安全防护责任。由发包人现场防护员向承包人人员(或负责人)通报行车信息,收到对方确认应答后即完成履行安全防护责任。由于发包人未按此履行安全责任,造成以下损失的,由发包人应负责承担或赔偿:
(1)承包人及第三者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2)发包人自身人员的人身伤害以及财产损失。
8.2承包人的安全责任
承包人严格按照上述第1~8项相关要求,履行安全责任。
承包人应负责承担或赔偿以下各种情况造成的损失:
(1)由于承包人原因在施工场地内及其毗邻地带造成的发包人以及第三者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2)由于承包人原因造成的承包人自身人员的人身伤害以及财产损失。
(二)职业健康
1.劳动保护
承包人应按照法律规定安排现场施工人员的劳动和休息时间,保障劳动者的休息时间,并支付合理的报酬和费用。承包人应依法为其履行合同所雇用的人员办理必要的证件、许可、保险和注册等。
承包人应按照法律规定保障现场施工人员的劳动安全,并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和劳动保护,并应按国家有关劳动保护的规定,采取有效的防止粉尘、降低噪声、控制有害气体、防触电和保障高温、高空、临边、深井作业安全等劳动保护措施。
承包人雇佣人员在施工中受到伤害的,承包人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抢救和治疗。
2.生活条件
承包人应为其履行合同所雇用的人员提供必要的膳宿条件和生活环境;承包人应采取有效措施预防传染病,保证施工人员的健康,并定期对施工人员、施工人员生活基地、施工现场进行防疫和卫生的检查和处理,还应配备必要的伤病防治和急救的药品与医疗器械。
(三)环境保护
在合同履行期间,承包人应采取合理措施保护作业服务现场环境。对施工作业过程中可能引起的大气、水、噪音以及固体废物污染采取具体可行的防范措施。
承包人应当承担因其原因引起的环境污染侵权损害赔偿责任,因上述环境污染引起纠纷而导致暂停作业的,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
(四)人身安全其他要求
1.中标单位员工在上岗前必须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并经考试合格,未经安全技术教育或经教育但考试不合格者,不得安排上岗作业。
2.班前、班中不准喝酒,作业时严禁打闹、追逐,不准穿易溜滑的鞋子,严禁穿拖鞋作业。
3.作业人员按规定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夜间山区气温较低,所有作业人员必须做好防寒保暖措施,备齐照明设备,雨天注意防滑。
4.作业人员乘坐交通机具时,必须在车厢内的安全处所站稳坐牢,携带的工具安放牢固。乘坐轨道车时,应扶着栏杆慢慢上下,不允许直接跳下。轨道车运行时,严禁任何人抢上抢下或将身体探出车外,不准在车上打闹开玩笑。到达作业地点时,必须停稳后,才能下车。
5.作业前,应由专人负责对机械设备做详细检查,经常保持状态良好,严禁带病作业。
6.上下班必须集中行动,指定专人负责前后防护,严禁走线路中心和枕木头,跨越线路时注意瞭望,严格执行“六字令”,应做到“一停、二看、三通过”,严禁来车时抢越线路。
7.严禁酒后当班,严禁作业人员跳车、钻车、扒车和由车底下、车钩上传递工具材料。休息时不准坐在---枕头及道床边坡上。绕行停留车辆时其距离应不少于5m,并注意车辆动态和邻线上开来的列车。
8.参与施工人员多人在一起作业时应统一指挥,相互间应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防止工具碰撞伤人。
9.施工作业时人员、机具、材料不得侵野外作业遇雷雨时,作业人员应放下手中的金属器具,迅速到安全处所躲避,严禁在大树下、电杆旁和涵洞内躲避。酷暑、严寒季节,应采取措施,防止中暑、溺水和煤气中毒。
10.野外作业遇雷雨时,作业人员应放下手中的金属器具,迅速到安全处所躲避,严禁在大树下、电杆旁和涵洞内躲避。酷暑、严寒季节,应采取措施,防止中暑、溺水、冻伤和气体中毒。
11.汽车驾驶人员应遵守交通规则,平安驾驶,不得酒驾、疲劳驾驶。
五、考核标准及违约责任
1.条件:项目通过设备管理单位验收且有发包方签认的验工合格证。
2.质保金:结算总额的3%,在结算款中扣留。
3.质保期: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3个月。
4.质保金退还:质保期到期后1个月内退还。
5.任务质量及劳务人员管理依照局集团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6.如承包方未按合同要求进行优质的服务(按合同标准)给发包方造成恶劣影响和损失时,承包方向发包方支付当月实际发生承包费的50%作为违约金,且发包方将考虑终止合同。
7.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修改条款或解除合同,必须提前10天书面通知对方,且取得对方同意。因双方任何一方责任不能正常履行合同的相关条款时,对方有权解除合约,赔偿金不付。无正当理由单方面终止合同的,违约方应赔偿对方经济损失。
六、价格要求
1.报价方式:报价须按项目服务内容分项报价,报单价及包件总价。在合同期限内保持单价不变。
2.结算:
2.1结算条件:当日作业达到列车放行条件,且发包单位签署验工合格证明材料,即满足日形象进度结算条件;外包合同关系存续期间,最后一个月办理的结算为末次结算,末次结算条件为外包合同存续期间所有作业项目通过设备管理单位验收(合格)且发包单位签署验工合格证明材料。
2.2结算方式:最终结算按实际完成工作量及合同单价结算,原则上按月结算,若当月验收合格工作量较少,则当月验收合格工作量累计至下月结算。
2.3结算依据:外包合同、经合同双方共同签认的验工单及工程数量表。
3.付款:
3.1付款条件:主办单位收到中标人开具的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2付款期限:甲方收到乙方开具的合法增值税发票之日起90日内支付。
3.3付款方式:通过外包合同约定的公对公账户、银行转账方式支付。
七、其他要求
1.中标人就本招标服务的项目负有保证第三方不得向主办单位主张任何权利的义务(指如遇中标人自身劳资纠纷、人身伤害纠纷等,主办单位不负任何责任)。中标人保证,将要提供给主办单位的服务不存在法律纠纷及诉讼,并与国家现行法律法规没有抵触。
2.招标人将为大修作业现场建立行车安全防护体系(指设置驻站联络员、现场防护员及远端防护员),主办单位现场防护员负责按规定通报作业现场的行车信息,主办单位不承担除此以外的、有关中标人及其员工的安全责任。中标人对接收行车信息、作业安全负全责,对本公司员工在为中标人履行外包合同期间的安全责任负全责。中标人员工在为中标人履行外包合同期间发生伤亡责任事故全部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3.中标人作为用人用工单位应与本公司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办理各种用人用工手续,为每名作业人员购买社会保险,按《保证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国务院令第724号)要求按月、按时、足额支付本公司员工工资并建立支付台账备查。如因用人用工不当,给主办单位造成损失由中标人全部承担。
4.中标人用人用工管理、人员待遇应符合国家有关劳动、用工法律法规之规定。如有违反的,主办单位有权督导其遵守执行、限期整改。拒不执行、期限内未整改到位的,视情节严重和影响情况,主办单位有权单方终止合同,造成的损失由其自行负责。
5.报价还应包含:作业人员人工费(含社会保险、节假日加班费)、服装费、劳保用品费、管理费,以及作业工具材料以及招标文件规定的作业范围内的正常和突发的作业任务所需费用,含税。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6.在新冠肺炎疫情等传染病影响期间,中标人应严格落实国家及地方防疫相关规定及要求,服从招标人防疫管理并落实招标人采取的防疫措施,定期对施工人员、施工人员生活基地、施工现场进行防疫和卫生检查和处理,还应配备必要的防疫药品和物资(如消毒液、口罩、体温计等)。因中标人原因引起不良后果的,由中标人承担全部责任。
7.在合同签订前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将作为双方约束的法律依据。
8.员工培训。
8.1乙方应当保证按照有关安全法律、法规、规章等规范性文件及甲方生产要求,安排符合岗位要求的有相应工作资格证照的员工参加施工作业,对其作业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和各种适应性培训工作,经岗前培训考试合格、达到上岗条件后,方准上岗。
8.2乙方应当保证其员工从事国家对资质、资格有特殊要求的特种作业时应持证上岗,操作人员应当具备相应资质、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等要求。
8.3乙方须制定并落实在岗人员适应性培训制度,确保在岗作业人员岗位知识及技能动态达标,确保作业安全。
8.4若乙方不具备培训条件,可向甲方提出培训委托申请,经甲方同意并签订委托培训协议后可由甲方代为培训,甲方只提供培训成绩证明,培训登证及资格认定由乙方进行。
8.5乙方应做好培训记录,建立本公司从业人员的培训档案,以备甲方及相关监督部门监督检查。
9.未经招标人同意,本项目禁止分包和转包,中标人如有违反,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取消中标。
(项目名称)
(包件号及包件名称)
投 标 文 件
招标编号:
投标人: (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 (签字)
年 月 日
一、投标函
投标函
致: (招标人名称)
根据贵方 项目招标采购的 外包的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经正式授权的下述签字人 (姓名和职务)代表投标人 (投标人名称),参加投标活动并提交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 份,电子文本 份。
据此函,投标人申明如下:
我方已详细阅读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澄清和修改文件(如有),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
同意招标文件中规定的价格修正方法。
同意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
同意招标文件中有关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规定。
承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并承担相关责任。同意提供贵方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任何数据或资料。
如我方中标,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按规定签订合同。
我方承诺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条件、中国铁路总公司现行技术标准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
我方同意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须知”第8点,8.1条关于本次招标条件不足时,变更为竞争性谈判的所有条款。
我方作为投标人保证将要提供给招标人的服务的任何一部分,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起诉;且与国家现行法律法规无抵触,不存在任何法律纠纷等问题。如有发生,我方承担全部责任以及由此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在正式合同准备签订或执行之前,本投标书、贵方的书面通知及中标通知书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我们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或贵方可能收到的任何投标文件。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 (加盖公章)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 真:
日期: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单位类型: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加盖公章)
年 月 日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本授权书声明:
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我单位(姓名、职务)为我方代理人,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提交、撤回、修改(招标项目名称及招标编号)的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本授权书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本人签署,不接受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人(如公司总经理、商务经理等)的转授权。
本授权书签字、盖章后生效。
特此声明。
投标人名称: (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法人签字章:
地址:
被授权人(授权代表)签字:
职务:
日期:
(附法定代表人与被授权人(授权代表)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四、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凭证复印件资料
(样本格式,谨供参考)
投标保证金转帐凭证复印件(粘贴处) | |||
户 名 | (加盖公章) | ||
开户行 | |||
帐 号 | |||
地 址 | |||
邮 编 | |||
联系人 | 电子邮箱 | ||
联系电话 | 手 机 | ||
传真电话 |
注:1.该帐户资料必须与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帐户、帐号等资料一致。
2.填写必须清晰、完整、准确。户名、开户行、地址等必须是全称,不能是简称。
3.采购人只按此资料办理保证金退还事宜,并不负责确认。由于帐户资料未完整提交或投标人填写失误等原因造成保证金退还延误、错漏等问题,投标人自行负责。
五、报价表
(一)投标报价表
投标人名称: (加盖公章)
招标编号:
包件号及包件名称:
价格单位: 元
服务内容 | 计划工作量(工日) | 不含税 单价(元/工日) | 含税单价(元/工日) | 不含税 总价 | 含税总价 | 承诺增值税税率 | 是否提供增值税抵扣凭证(增值税专用发票) | 含税最高单价 | 项目期限 | 服务地点 |
玉林工务段线路状态修整理道床外观整治工程 | 2000 | 213.59 | 220 | ******.47 | ******.00 | 3%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3月31日 | 玉林工务段管内各线路 | ||
总报价(不含税):大写:人民币 元,小写: 元。 | ||||||||||
总报价(含税):大写:人民币 元,小写: 元。 |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注:1.投标报价(单价、合价、总价)的含税价、税率、不含税价(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必须填写,投标报价表填写不清晰、不完整、无文字报价、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或与招标文件格式内容要求不一致并导致引起较大歧义等较大问题的,报价无效。
2.投标报价(单价、合价、总价)以不含税价为基础,根据税率计算填写含税价,计算公式为:含税价=不含税价×(1+税率)。
3. 合同履行期间,若国家税率调整,不含税价不变,含税价根据国家的税率的变化相应调整。
4.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在备注栏中列示;投标人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调整表格格式。
5.投标报价表须加盖公章后有效。
(二)成本分析表
投标人名称: (加盖公章)
招标编号:
包件号:
服务名称:
序号 | 项目 | 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 | 金额(元) | 备注/来源 |
一 | 材料费 | |||||
… | …… | |||||
二 | 人工费 | |||||
… | …… | |||||
三 | 保险费 | |||||
… | …… | |||||
四 | 加班费 | |||||
… | …… | |||||
五 | 管理费 | |||||
… | …… | |||||
成本合计 | ||||||
六 | 利税小计 | |||||
1 | 税费 | |||||
2 | 税后利润 | |||||
服务单价 |
备 注:1. 投标人须按服务内容做成本分析。表中各项目内容及顺序固定不变,细目不限于上述内容,可根据不同服务实际需要增减。
2. 不同种类的服务单独列表,投标种类3个及以上的应提供不少于3个种类的成本分析。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六、资格证明文件
(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 |||||||
注册地址 | 邮政编码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电 话 | |||||
传 真 | 网 址(或电子邮箱) | ||||||
法定代表人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技术负责人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成立时间 | 员工总人数: | ||||||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 | 其中 | 高级职称人员 | |||||
注册资金 | 中级职称人员 | ||||||
基本账户开户银行 | 初级职称人员 | ||||||
基本账户账号 | 技 工 | ||||||
经营范围 | |||||||
备注 | 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其合格的证明材料、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如要求)、产品认证证书(如有)等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
(二)投标人资格声明
1 名称及概况
1.1 服务商名称
1.2 地址
1.3 成立日期
1.4 主管部门
1.5 性质
1.6 在职人数
一般工人
专业技术人员
管理人员
其他人员
1.7 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资产负债情况(到 年 月 日止)
1.7.1 总资产
1.7.1.1 流动资产
1.7.1.2 长期投资
1.7.1.3 固定资产:
原值
净值
1.7.1.4 无形及递延资产
1.7.1.5 其他资产
1.7.2 负债及所有者权益
1.7.2.1 流动负债
1.7.2.2 长期负债
1.7.2.3 所有者权益
2.提供物资的情况
服务商的设施及有关情况:
公司名称和地址 | 主要设施名称 | 年服务能力 | 职工人数 |
3.服务商从事相关服务的历史(年数)
4.近3年主要提供服务给国内、外主要客户的名称地址:
4.1国外服务
(用户名称和地址) (销售项目名称)
4.2国内服务
(用户名称和地址) (销售项目名称)
5.近三年的营业额
年 度 | 国 内 | 国 外 | 总 额 |
6.其他情况:
兹证明上述声明是真实、正确的,并提供了全部能提供的资料和数据,我们同意遵照贵方要求出示有关证明文件。
投标人名称: (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电 话:
传 真:
电子函件
日 期:
(三)近年财务状况表
应附投标人企业财务会计报表/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企业财务会计报表。
(四)质量保证能力证明(如有)
招标人可根据项目需要要求投标人提供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管理认证证书等材料复印件。
(五)近年完成同类服务业绩表
(招标人可根据项目需要选择适用本表)
序号 | 买方名称 | 合同编号 | 服务名称 | 数量 | 服务期限 | 服务单价 (元) | 合同金额 (元) |
合计 | — | — | |||||
备注: 1.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应按年份分别填写编制表格; 2.应附合同复印件,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新认证产品应提供技术合格的证明文件。 |
投标人名称: (加盖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六)其他资格证明材料
项 目 | 投标人证书 |
日 期:
投标人名称: (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七、技术服务承诺书
技术服务承诺书
(服务商名称) 郑重承诺:
(招标项目名称) 中的 服务由我方提供,该服务质量由我方直接负责。因服务质量出现问题引发的损失,由我方承担全部责任。
特此承诺。
服务商: (加盖公章)
年 月 日
八、廉洁承诺书
投标人廉洁承诺书
为共同创造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环境,防止招投标过程出现腐败问题,我方在本项目的投标中作出如下承诺:
1.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2.所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有效、合法的;
3.不通过租借等方式从其他单位获取资格或者资质证书投标;
4.不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如有)及其他投标人私下串通协商,进行围标、串标、抬标,控制投标价格。
5.不向招标人、评标专家行贿,以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
6.不向招标投标监管人员请客、送礼及组织其他有可能影响客观公正监管的活动;
7.自觉遵守开标、评标现场工作纪律,不私下接触评标专家,不干扰正常的开标评标秩序;
8.不给责任人的违法违规行为做伪证、解脱、说情;
如违反上述承诺,我方自愿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接受招标投标监督管理部门、纪检监察部门或司法机关的调查处理。
投标人名称: (加盖公章)
年 月 日
九、信誉情况说明
项目 | 投标人情况说明 |
1.投标人或其投标产品在国家行政机构、国铁集团信用评价、质量检查、招投标或物资供应等方面处于暂停合作、禁止采购、停用的状态。 | |
2.投标人所投铁路产品存在国家铁路局或国铁集团质量监督检查或抽查不合格情形(复查通过除外)。 | |
3.投标人与招标人及其所属单位正在进行仲裁或诉讼。 | |
4.投标人或其投标产品在招标人及其所属单位因质量、履约、廉洁等方面造成较大负面影响,受到招标人相应处罚,处于处罚期内的。 | |
5.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黑名单的。(https://cg.*****.cn/) | |
6.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 |
7.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
8.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
投标人提供上表(投标人应逐条说明其信誉情况)或提供在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黑名单目录中未被列入的查询结果截图、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查询结果截图、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查询结果截图。
投标人名称: (加盖公章)
日 期:
十、服务方案及服务承诺
招标人可根据项目需要,要求投标人根据项目所处的地理位置、环境、气候、交通和工期等情况编制并提供服务方案。(投标人可根据项目情况,自行拟定服务方案)
十一、商务条款偏离表
商务条款偏离表
(样本格式,谨供参考)
投标人名称: (加盖公章)
招标编号: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序号 | 招标文件 | 投标文件 | |
项目 | 内容 | 注:填“响应”或“优于”。“优于”时须具体列明优于的事项。 | |
1 | 标的物名称 | 依照本文件规定程序发出的《中标通知书》列明的项目名称。 | |
2 | 价格 | 依据中标人的报价。 | |
3 | 数量 | 依照本文件规定程序发出的《中标通知书》列明的数量。 | |
4 | 付款 方式 | 按照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一览》执行 | |
5 | 交货期(项目期限) | 按《中标通知书》中列明交货期(项目期限)交付到用户指定地点,并完成招标文件规定的服务内容。中标人承诺优于招标文件要求时,依照中标人承诺执行 | |
6 | 服务 地点 | 依据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一览》中列明地点。 | |
7 | 验收 方式 | 按照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一览》执行 | |
8 | 质量 保证 承诺 | 依据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一览》中列明的要求执行。中标人承诺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按其承诺执行。 | |
9 | 违约 责任 | 1.交货期违约责任:延期交货在一至二周以内的,每延期一周,按迟交物资价款的1%支付违约金。延期交货在三周以上的,从第三周起,每延期一周,按迟交物资价款的2%支付违约金。一周按七天计算,不足七天按一周计算,一旦延期买方有权考虑终止合同。2.其它违约责任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 |
10 | 各类保证金和服务费 | 1.按《招标文件》的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并接受招标文件对违约的约定。 2.按《招标文件》的要求交纳质保金,并接受招标文件中对违约的约定。 3.按《招标文件》的要求交纳服务费。 | |
11 | 投标有效期 | 投标有效期按招标文件执行 | |
12 | 其它 | 招标文件中的各类要求。 |
十二、技术条件偏离表
技术条件偏离表
投标人名称: (加盖公章)
招标编号: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招标文件 章节条款号 | 招标文件 技术条件要求 | 投标文件 技术条件描述 | 与招标文件 技术条件要求的差异 | 偏离说明 |
注:1.投标人须附对招标文件技术条件的逐条响应。
2.完全按照招标文件相关条款进行复制、粘贴、不能体现投标服务主要技术方案(规格指标、技术标准和性能)或服务方案或施工方案或维保方案的,评标委员会有权认定为废标。
投标人声明:
我方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条件,是根据投标服务实际情况做出的详细技术性能指标描述和说明,符合国家和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现行技术政策、技术标准,并与招标文件技术条件无实质性差异。我方知晓并承担提出技术条件偏差的投标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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