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天津市宁河区桥北街道办事处职工食堂餐饮服务项目
(招标编号:HZZX-20231221)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
一、招标条件
本天津市宁河区桥北街道办事处职工食堂餐饮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
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43 万元,招标人为天津市宁河区人民政府桥北街道办事处。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天津市宁河区桥北街道办事处职工食堂餐饮服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天津市宁河区桥北街道办事处职工食堂餐饮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天津市宁河区桥北街道办事处职工食堂餐饮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
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
(2)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供应商若为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
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供
应商若为被授权人参加开标,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
权人身份证原件。
(3)供应商须提供 2023 年 01 月至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任意 1 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
资金保障记录。(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的供应商按实际的
缴纳情况提交相关证明)。
(4)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 3 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
面声明)。
(5)供应商须提交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格式详见附件)。
(6)供应商须具备有效期内食品经营许可证。;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3 年 12 月 19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3 年 12 月 26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方式:填表发售领取。售价:300 元。(文件一经售出,所收费用概不退还)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 年 12 月 29 日 09 时 30 分
递交方式:天津徽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宁河区芦台街道商业道幸福大厦总部二
楼)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 年 12 月 29 日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天津徽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宁河区芦台街道商业道幸福大厦总部二
楼)
七、其他
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全部货物均由中小企业制造的,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制造的产品报价给予 20%的扣
除。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的货物,不享受此扶持政策。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
业视同小微企业。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
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注:中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
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
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
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4)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
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
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 号)要求执行。
(5)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 号)、《关于印发
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 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
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 年第 16 号)等文件要求,
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天津市宁河区人民政府桥北街道办事处
地 址:天津市宁河区人民政府桥北街道办事处
联 系 人:王工
电 话:18822646111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徽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天津市宁河区芦台镇经济开发区二经路 27 号
联 系 人: 丁女士
电 话: 022-69165680
电子邮件: huizheng69165680@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