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中学教学综合楼、学生宿舍及附属建设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第三中学教学综合楼、学生宿舍及附属建设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一、本项目经绵阳市涪城区发展和改革局以绵涪发改项目【2016】11号批准建设,比选文件已经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备案,备案号为绵涪发改【2016】比选备案第 四 号。本项目现通过固定价比选方式(E方式)随机抽取中选人(承包人),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申请人参与本项目的比选。

二、比选项目概况(表一)
比选人(项目业主)绵阳市第三中学
项目名称绵阳市第三中学教学综合楼、学生宿舍及附属建设工程设计招标
建设地点涪城区西山南路30号绵阳市第三中学校内
实施时间60日历天
工程规模(和/或标准)原址重建教学综合楼、学生宿舍面积约8700平方米,及2650平方米塑胶跑道等附属工程建设。项目全部内容的设计(包含整个项目的全部设计内容),设计完成后,相应的后续服务工作(如技术交底、设计变更、中间部位验收、竣工验收及其他相关内容等);中标单位须免费提供三套完全独立的设计方案
建设资金2015年四川省省级薄弱学校改造专项补助资金504.75万元,2015年绵阳市级薄弱学校改造专项补助资金200万元,不足部分涪城区教育附加费解决。
其他/
三、比选内容(合同段划分)(表二)


设计1绵阳市第三中学教学综合楼、学生宿舍及附属工程设计
四、资格要求

(1)一般要求: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资质要求:企业资质等级不应低于(包括):
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分核发的建筑行业设计丙级。

(3)其他要求:
①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建筑工程专业,中选后实行压证施工。 ②比选申请人须从2012年至今无不良行为记录,以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方网站页面截图为准,截图需加盖企业鲜章。 ③比选申请人提供的所有材料均需提供真实有效原件及加盖单位鲜章的复印件,以待查验;拟任项目负责人缺席不到或所带资料不全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得进入抽取范围;所提供材料一经发现有虚假、作弊行为,将取消抽取或中选资格,并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④开标现场不接受补证资料。 ⑤选择A种方式缴纳比选保证金的比选申请人应在转帐单上注明“**工程比选保证金” 。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

五、报名及购买比选文件

(1)请有意参加本项目竞争的比选申请人,到四川日报招标比选网(www.sczbbx.com)下载工程图纸、工程预算控制价清单、比选申请函样本及合同样本,待自检可以接受比选人确定的工程图纸范围的发包总价以及清单中的固定单价(同比例下浮后的),再自愿报名,比选服务费为2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比选申请人应按“比选申请人网上报名特别规定”的要求报名。

(2)比选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最少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各比选申请人网上报名时间为:从2016年03月17日网上发出比选公告之时起至 2016年03月22日15时00分 截止。

(3)比选申请人应在本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前,按报名的合同段分别提交比选保证金,具体金额见表三。比选申请人可选择以下两种(A、B)方式之一提交:
A.直接向比选人提交。
户 名:绵阳市涪城区教育体育系统会计核算中心
开户银行:农行绵阳市涪城营业部
账 号:2224 0101 0400 0762 3
比选保证金必须通过比选申请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现金转账方式提交。
B.通过比选网站向比选人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的保证。
保证金必须通过比选申请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提交,并保留好银行转账回单,以备抽取时验证。

(4)比选人以比选公告公布的工程发包价(含清单中的单价同比下浮)、工程图纸和合同样本,按照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唯一中选人 ,并实施工程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总价包干发包(发包价即竣工结算价)。

(5)本项目(合同段)比选人采用的报价方式、报价要求、工程发包价、保证金一览表

(表三):单位万元

合同段报价方式报价要求工程发包价比选保证金(工程发包价的5%)备注
设计1E.固定价/34.461.72
六、随机抽取中选人

(1)比选人定于报名截止时间即北京时间2016年03月22日15时00分,在有关监督部门以及自愿到场的比选申请人的现场监督下,在绵阳市涪城区政务服务中心4楼开标室(高平路2号)公开举行从四川日报招标比选网(www.sczbbx.com)随机抽取活动,从符合资格条件的比选申请人中随机抽取1个作为中选人。

(2)抽取方式。拟任项目负责人应在随机抽取开始前,持以下资料并经现场监督部门审核签字认可,方可参与随机抽取。
①拟任项目负责人有效身份证、建造员(师)原件(绿化等行业未规定的除外);
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③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④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行业未规定的除外);
⑤省外企业需出具《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原件;
⑥企业为拟任项目负责人缴纳的最近6个月养老保险原件;
⑦报名企业交纳比选保证金(工程发包价的5%)的银行转账回单。
⑧比选申请函、授权委托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中选后2日内,除不可抗力原因外,拒签合同的,比选人将没收中选人的比选保证金。

七、联系方式

比 选 人(全称):绵阳市第三中学
地 址:涪城区西山南路30号
邮 编:621000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
传 真:****-*******
电子邮件(E-mail):********19@qq.com

2016年03月17日 (公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综合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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