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邕宁区环卫站环卫作业车辆报废处置招标公告

南宁市邕宁区环卫站环卫作业车辆报废处置招标公告

为规范报废环卫作业车辆处置程序,按规定履行报废手续,南宁市邕宁区环境卫生管理站对2023年邕宁区环境卫生管理站报废车辆回收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选择中标单位,按照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对参与竞标企业的资格﹑信誉等进行综合比较,优选本次项目的中标单位。投标人应于2024年1月9日上午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概况:

1.招标人(项目业主):南宁市邕宁区环境卫生管理站

2.项目名称:2023年邕宁区环境卫生管理站报废车辆回收项目

3.招标内容:对2023年环卫站11辆报废车辆进行废品回收处置,包括现场查勘,车辆拖移、拆解、清运及清场等,拆解后需提供拆解完工报告或拆解证明文件。具体报废车辆详细清单见附表。

4.项目地点:南宁市邕宁区蒲庙镇

5.现场查勘时间:2024年1月3日,需提前预约或自行前往查勘。

6.收购期限:签订收购合同,车辆过磅后7个工作日内付款,15个工作日完成所有车辆装运、过磅、拆解工作。

7.质量要求:达到相关行业规范标准和合同要求。

二、竞价人资格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企业;

2.有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资质;

3.诚信可靠,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需提交材料:(1)营业执照(正本)复印件;(2)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证书复印件;(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材料核对原件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收原件。

三、竞价办法

本次竞价采用高价中选的办法确定中标单位,提交材料合格的情况下,按照最高报价成交原则,通过召开专题评审会进行审核,确定报价最高且符合采购需求的合法合规报价单位为中标单位,最终结果在南宁市邕宁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告。

四、竞价最低限价

本项目设置竞价最低限价,竞拍前现场公布。中标单位报价不得低于最低限价,总价以实际过磅结算为准。竞价人报价低于最低限价的,视为自动放弃竞价资格。

五、合同签订及付款方式

中标单位应在接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竞价人订立本项目书面合同,并将全部收购款项缴入指定银行账户。否则视为自动退出,竞价次高者递补成为竞得者。

六、提交投标文件及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文件须在竞标日以密封形式现场交到南宁市邕宁区蒲津路229号401室(原交通局宿舍区内),逾期递交的,不予受理。开标时间及地点:2024年1月9日上午10:00,南宁市邕宁区蒲津路229号五楼会议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联系方式

竞价人:南宁市邕宁区环境卫生管理站

联系人:卢工、黄工

联系电话:0771-*******(卢工)、*******(黄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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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环卫作业车辆 报废 环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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