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局:南宁市武鸣区水利局关于准予龙胜—峒中口岸公路上林至南宁段对渌两水库相关水利设施安全影响评价的水行政许可决定书

水利局:南宁市武鸣区水利局关于准予龙胜—峒中口岸公路上林至南宁段对渌两水库相关水利设施安全影响评价的水行政许可决定书

南武水许可决〔2023〕43号

南宁市武鸣区水利局

关于准予龙胜—峒中口岸公路(上林至南宁段)对渌两水库相关水利设施安全影响评价的水行政许可决定书

广西中建林宁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来“龙胜-峒中口岸公路(上林至南宁段)对渌两水库相关水利设施安全影响评价报告审批申请”收悉,经审核,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自治区河长制办公室关于印发广西江河湖库管理范围划定指导意见(试行)》、《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工程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龙胜-峒中口岸公路(上林至南宁段)对渌两水库相关水利设施安全影响评价报告》(报批稿),我局同意就龙胜-峒中口岸公路(上林至南宁段)对渌两水库相关水利设施安全影响评价向你单位出具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请你单位按照水行政许可决定书核定意见进行建设,并自觉接受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日常监督管理。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名称:龙胜-峒中口岸公路(上林至南宁段)对渌两水库相关水利设施安全影响评价

项目代码:2102-******-04-01-******

项目法人(建设单位):广西中建林宁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项目选址: 广西南宁市武鸣区太平镇文溪村渌两水库

建设规模(等级):渌两水库公路,位于渌两水库坝下,水库保护范围内评价公路段长度为270.78m,位于渌两水库坝下0.2km。

二、许可核定意见

(一)基本情况

龙胜-峒中口岸公路(上林至南宁段)工程(项目代码:2102-******-04-01-******)建设公路段经过广西南宁市武鸣区太平镇文溪村渌两水库,位于渌两水库坝下,水库保护范围内评价公路段长度为270.78m,位于渌两水库坝下0.2km,距离大坝左坝肩水平最短距离为175m,距离大坝下游坡脚的水平最短距离是188m,距离溢洪道水平最小距离为144m,距离输水涵管出口水平最小距离为199m,距离放水斜管水平最小距离为189m。本工程涉及保护范围面积约为*****.00m2,该桩号范围内皆为公路)位于渌两水库相关水利设施的保护范围内,涉及渌两水库保护范围公路段长270.78m,不涉及渌两水库管理范围。

(二)工程建设的必要性

本项目是《广西高速公路网规划》(2018-2030年)中规划的纵8线桂林龙胜(湘桂界)至峒中高速公路的重要组成部分,可对接湖南省高速公路网,构成南宁-长株潭高速双通道,并辐射沿线的湘西、黔东地区,是西部与中部地区沟通重要通道,将是继泉南高速、兰海高速、泉南第二高速之后南宁市与广西北部地区往湖南、贵州的第四条省际高速公路通道。本项目的建设,向东北贯通实现与长江中游城市群、成渝经济圈的合作,增强广西在“一带一路”国家级战略中西南地区桥头堡的战略地位。

本项目直接经过上林县、忻城县、宜州区,沿线旅游资源丰富。上林县被人们称为广西壮族自治区首府南宁市的“后花园”。主要有四大景区:大明山风景区、三里洋渡风景区、大龙洞(大龙湖)风景区、不孤村人文景观。其中,大明山已列为广西三大旅游名山之一;大龙洞水库是国内唯一不需大坝、依靠垒石围蓄地下水而成的天然水库,名列十大熔岩水库之一。本项目的建设大大提高了沿线区域的通行能力和效率,有利于吸引旅游客流,对沿线旅游业发展有着至关重要的推进作用。

(三)工程建设方案

龙胜-峒中口岸公路(上林至南宁段)渌两水库段公路经过广西南宁市武鸣区太平镇文溪村渌两水库,位于渌两水库坝下0.2km。评价范围内公路起点桩号为K63+340.57,起点坐标x:*******.5613、y:******.4578,经纬度坐标为(东经108°26′24.73″,北纬23°5′15.04″);终点桩号K63+611.35,终点坐标x:*******.1291、y:******.1636,经纬度坐标为(东经108°26′20.60″,北纬23°5′6.97″),水库保护范围内评价公路段长度为270.78m。水库保护范围内评价公路段长度为270.78m。涉及渌两水库保护范围的公路桩号为K63+340.57~K63+611.35,设计速度120km/h,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

整体式路基全幅宽26.5m:双向四车道,土路肩0.75m+硬路肩3.0m+行车道2×3.75m+路缘带0.75m+中央分隔带2.5m+路缘带0.75m+行车道2×3.75m+硬路肩3.0m+土路肩0.75m。路基设计标高为中央分隔带外侧边缘标高。不设超高的路基路拱横坡行车道、硬路肩为2%、土路肩为3%。土路肩硬化处理。

主线分离式路基半幅宽13.25m:单向两车道,行车道宽2×3.75m,左侧硬路肩宽1.25m(含左侧路缘带宽0.75m),右侧硬路肩宽3.0m(含右侧路缘带宽0.5m),土路肩各宽0.75m。

碎落台和护坡道:挖方路段边沟外侧设1.5m宽碎落台,设向内倾3%横坡;填方路段路堤边坡坡脚位置设置1.1m宽护坡道,护坡道设向外倾3%横坡。

(四)防洪要求

公路在桩号K63+763设1处盖板涵,孔口尺寸为1孔6×5m,能够满足渌两水库300年一遇最大泄流量29.69m3/s。

(五)结论

1、渌两水库段(桩号K63+340.57~K63+611.35)跨越渌两水库大坝下游河道,位于渌两水库相关水利设施的保护范围内。

2、拟建的渌两水库段公路(桩号K63+340.57~K63+611.35)对渌两水库大坝的结构安全无影响;拟建公路施工作业和运行期振动对大坝的安全影响可以忽略不计。

3、拟建的渌两水库段公路(桩号K63+340.57~K63+611.35)对渌两水库溢洪道的泄流能力及结构安全基本无影响。

4、拟建的渌两水库段公路(桩号K63+340.57~K63+611.35)对渌两水库放水塔及放水隧洞的结构安全无影响。

5、本工程建设后,大坝下游河道及公路岸坡整体稳定满足规范要求。

6、拟建的渌两水库段公路(桩号K63+340.57~K63+611.35)位于水库大坝下游,与现有防洪抢险道路不交叉,对抢险道路的交通没有影响。

7、拟建的渌两水库段公路对大坝下游河道行洪安全基本无影响。

(六)建议

1、建议渌两水库段公路工程选择枯水期施工。

2、若该工程必须在汛期施工时,必须做好度汛方案,密切注意库区水位变化。

3、施工期间应加强管理,减小噪音、粉尘污染。施工废渣不得随意丢弃,应运到指定的弃渣场。

4、由于本工程施工期间需重载车辆运输,禁止重载车辆运输通过水库大坝道路。建议本工程新建施工临时道路达到桥址处,不占用水库的进库道路。如公路施工期间重载车辆借用进库道路导致道路损坏的,公路建设方应按道路原状恢复。

5、工程建设涉及第三人合法水事权益时,由项目业主负责协调解决,并承担相应责任。

6、施工单位在工程开工前报城区水利局派出人员进行核线,并备案核线资料。

7、因公路与渌两水库保护范围存在交叉,为了便于今后水库水利工程的运行、维修、抢修等,建议项目业主务必与武鸣区水行政主管部门签订相关协议,明确双方权责,确保水利设施施工维修、抢修畅通,不受公路管理范围的约束。

总体来说,在采取各项安全管理,技术对策措施及优化方案后,拟建的渌两水库段公路(桩号K63+340.57~K63+611.35)对渌两水库相关水利设施的安全影响可基本消除或控制在标准、规范规定的允许范围内。

南宁市武鸣区水利局

2023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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