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宁县公安局泗桥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建设项目
周宁县公安局泗桥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建设项目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周宁县公安局泗桥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建设项目已由周宁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周发改审批[2023]65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周宁县公安局, 建设资金来源上级补助及县级配套,招标人为周宁县公安局,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华煜建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周宁县泗桥乡泗桥村桥新街89号;
2.2.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技术业务用房建设项目包括窗口用房、办案用房、业务保障用房、后勤保障用房、设备用房、附属用房等六部分配套建设场地绿化、道路硬化及相关配套工程,总建筑面积约1191平方米;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华地设计有限公司出具的施工图纸为依据;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依据招标施工图纸、项目概况及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中“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1.4.3三级资质(3)建筑面积8万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24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240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2.7.质量要求:达到最新的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其它相关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房屋建筑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发布公告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ggzyjy.xgw.ningde.gov.cn/)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福建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本项目实施免缴投标保证金。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元整,根据“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10部门关于鼓励开展全省政府投资项目投标保证金减免工作的通知(闽发改规〔2023〕3号)”规定,本项目实施免缴投标保证金。若投标人存在招标文件规定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情形的,应当无条件足额补缴投标保证金。对未按期足额补缴投标保证金给招标人带来损失的,还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并由行业监管部门依法依规将其列为招标投标重点监管对象。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1月8日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220.161.207.254:8090/ndhy)在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ggzyfw.fujian.gov.cn)、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ggzyjy.xgw.ningde.gov.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周宁县公安局
地址:福建省宁德市周宁县三源大道66号,邮编:******
电子邮箱:/
电话:151*****890,传真:/
联系人:邱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华煜建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德市蕉城区蕉城南路103号坤元大厦6楼601、608,邮编:******
电子邮箱:fjndjx@163.com
联系人: 黄女士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网址:http://ggzyjy.xgw.ningde.gov.cn/
联系电话:**********、0593-*******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周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周宁县狮城镇桥南街51号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周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标签: 业务技术用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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