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2、54号楼1单元1层东室
132、54号楼1单元1层东室
项目编号 | CQSWSZ202*****11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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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132、54号楼1单元1层东室 |
资产类别 | 房产 |
转让方名称 | 济宁高新区王因镇人民政府 |
标的名称 | null |
交易机构名称 | 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
价款形式 | 金额 |
挂牌价格 | ******.5元(人民币) |
挂牌期间 | 8工作日 |
挂牌日期 | 2023-12-19 |
是否自动延期 | 否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转让说明事项 | (1)拍卖标的为济宁高新区王因镇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住宅房产,竞买人须为济宁高新区王因镇农村集体组织成员。 (2)本项目采用竞买资格后审,网上竞价活动结束后2日内,最高报价者应持身份证、户口本、村委会开具的农村集体成员身份证明等由出让人进行审核,不具备竞买人资格要求的,其报价和成交无效,其竞买保证金充抵给出让人及拍卖人造成的经济损失。 (3)因暂时无法办理成交房屋确权手续,拍卖成交后,仅将房屋实物交付,待成交房屋确权条件成就后,由出让人协助买受人依法办理成交农村建设用地上房屋相对应的权属证书,确权产生的税费按照法律规定由出让人和买受人分别承担。 (4)因不可抗拒因素导致标的无法交付的,买受人放弃要求委托人和拍卖人承担返还买受人已支付的价款本金以外的其他责任。同时,委托人和拍卖人将保留要求买受人向出让人人支付实际占用拍卖住宅房屋期间使用费用的权利。 (5)拍卖成交,房屋产权归属于买受人,即使未办理房屋产权,如遇拆迁补偿或发生房屋损害赔偿等,住宅房屋补偿款归买受人,出让人、拍卖人不承担房屋拍卖成交后发生的包括但不限于房屋被拆迁、损坏、灭失、转让等产生的相关法律责任。 (6)本次拍卖活动若发生争议,一致同意提请拍卖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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