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中国电信青海分公司通信枢纽楼GENT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维保服务】项目单一来源采购文件
采 购 人: 中国电信青海分公司
2023年 12 月19日
目 录
第一章 单一来源采购邀请书 1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2
第三章 商务规范书[即合同文本] 4
第四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技术规范书/工作任务书】 14
第五章 应答文件格式 18
第一章 单一来源采购邀请书
北京艾斯纳科技有限公司:
[中国电信青海分公司]就【2024年中国电信青海分公司通信枢纽楼GENT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维保服务】项目所需的标的物进行采购,特邀请贵公司参加本项目采购应答。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根据消防相关要求,对通信枢纽楼消防设施必须进行强制性维护保养,使之处于正常完好状态。
1.2采购内容及分包划分情况[采购的产品服务内容、技术规格或标准、规模数量、交货期或服务期限等]:2023年中国电信青海分公司通信枢纽楼GENT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维保服务项目,主要在2023年对GENT消防自动报警系统检修四次,含消防报警主机3台、CRT.联动控制柜、火灾事广播系统、报警电话主机系统各一套、报警探头1939个、消防模块209个、火灾楼层显示屏22个、地址式手动报警装置56个、报警扬声器254个、消火栓启动按钮122个、报警电话插孔76个、其他与联动系统相关的设备进行检修。
2. 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获取
2.1 获取时间:2023年12月19日-21日 。
2.2 获取地点: 西宁市昆仑中路15号中国电信青海分公司网络运行维护事业部四楼。
2.3 获取方式: 电子邮件 。
3. 应答文件的递交
3.1 应答文件递交方式: 现场递交 。
3.2 应答文件递交时间和递交地点: 2023年12月22日10:30时 , 青海省西宁
市昆仑中路15号中国电信青海分公司网运事业部四楼会议室。
4. 供应商注册
4.1 供应商须在获取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后5日内,通过完成供应商注册。
4.2 注册网址: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MSS-PORTAL/,注册过程可查询“经验分享”模块中的“外部门户供应商注册操作演示(视频)”。
5.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国电信青海分公司
地 址:青海省西宁市城东区金汇路29号
邮 编:
******联 系 人:李成文
电 话:
189*****377电子邮件:
189*****066@189.cn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账 号:
280*****091********采购人:中国电信青海分公司
2023年 12 月 19日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
项目概况
采购人单位名称:中国电信青海分公司
采购人联系方式: 李成文
189*****377采购组织形式:自行组织
2
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组成
【第一章 单一来源采购邀请书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第三章 商务规范书
第四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技术规范书/工作任务书
第五章 应答文件格式】
3
应答文件组成和编制要求
应答文件的组成:
一、应答函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三、授权委托书
四、廉洁承诺书
五、合同条款点对点应答
六、技术条款点对点应答
七、报价表
应答文件的编制要求:
应答文件份数:一份。
应答人应严格按照采购文件应答格式要求编制应答文件,胶装成册。
应答文件中凡出现应答人单位落款的地方应盖单位章。
同时应答文件签字盖章必须满足以下其中一条规定:
应答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人逐页签字;或应答文件逐页加盖应答人单位印章。
应答文件必须用信封装好并密封完好,加盖应答人单位骑缝章;
请按上述要求制作应答文件,否则将导致应答文件无效。
4
应答有效期和报价具体要求
1.应答有效期为【60】天。从递交应答文件截止日起计算。
2.报价具体要求
【 项目服务总价报价(含税),保留小数点后2位,见报价表 】
5
应答文件递交方式
【纸质现场递交】
6
应答文件递交时间和递交地点
2023 年 12 月 22日 10 点 30 分
地点:西宁市昆仑中路15号中国电信青海分公司网运事业部三楼会议室
7
谈判时间和地点
2023 年 12 月22日 10点 30 分
地点:中国电信青海分公司网络运行维护事业部三楼会议室
8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无】
第三章 商务规范书[即合同文本]
[2024年中国电信青海分公司通信枢纽楼GENT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维保服务项目]设备维护合同
合同签订地:[ 青海西宁 ]
甲方:中国电信[ 股份有限公司青海分 ]公司
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东区昆仑中路15号通信枢纽楼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赵超 ]
乙方: [北京艾斯纳科技有限公司 ]
地址: [北京市石景山区永乐小区北京重型电机厂房管科6栋3层302室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张若鹏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现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设备维护服务事宜,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维护服务内容及方式
1.1乙方为甲方电信设备提供有偿维护,维护范围内的电信设备清单见附件一。
1.2乙方向甲方提供维护服务的内容及服务标准见附件二。
第二条维护服务期限
2.1乙方为甲方提供维护服务的服务期限为[ 2024]年[ 1 ]月[ 1 ]日至 [ 2024]年[ 12 ]月[ 31 ]日。
第三条费用及支付
3.1合同费用总额(含税价):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 ]元;其中价款为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 ]元,增值税款为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 ]元。
具体明细见附件一。
上述合同总价已包括甲方就乙方履行本合同所应支付的全部必要费用及税费。
除另有约定外,甲方无需就本合同项下委托事项向乙方支付上述费用之外的任何其他费用及税费。
3.2甲方凭乙方开具的相应金额的、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支付合同费用总额,并按下列支付方式和时间分期支付乙方:[ 分二次付款,每半年考核后付款一次 ]。
3.3乙方向甲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乙方应派专人或使用挂号信件或特快专递方式在发票开具后[30]日内送达甲方,送达日期以甲方签收日期为准;逾期送达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逾期送达发票金额的千分之三支付违约金,若因逾期送达造成甲方无法抵扣的,乙方还应赔偿甲方由此遭受的损失,金额相当于逾期送达发票可抵扣金额。
3.4如乙方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或本合同约定,或不能通过税务认证或不能实现税款抵扣的,甲方有权拒收或于发现问题后退回,乙方应及时更换,如因此导致未能在第3.3条约定时限内送达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乙方应当按照第3.3条约定承担逾期送达的违约责任;如无法更换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发票金额[ 10 ]%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由此遭受的损失。
3.5合同费用总额的所有支付由甲方以[ 银行转账 ](银行转账、电汇、支票等)方式付至乙方。甲乙双方银行账户信息和纳税人信息:
甲方信息如下:
开户行:[工行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
银行地址:[青海省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 ]
户名: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青海分 ]公司
账号:[
280*****090*******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63*****105*****p ]
地址:[ 西宁市城东区金汇路29号 ]
乙方信息如下:
开户行:[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东四支行 ]
银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四十条21-2号 ]
户名:[ 北京艾斯纳科技有限公司 ]
账号:[
403*****018019*****943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760******X ]
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永乐小区北京重型电机厂房管科6栋3层302室 ]
电话:[
135*****967 ]
3.6若根据本合同约定乙方应当支付违约金和/或承担赔偿责任,则甲方有权从上述任何一笔付款中直接扣除相应金额。
第四条甲方权利和义务
4.1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进行日常维护及障碍处理工作,为乙方的维护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
4.2甲方对乙方提出的非乙方责任导致的故障或者隐患,及时配合处理。
4.3甲方应按本合同规定支付维护合同费用总额。
4.4甲方有权对乙方维护服务工作进行督促和检查,检查的方法及标准为:[ ]。
4.5其他需约定的权利义务:[ ]。
第五条乙方权利和义务
5.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及相关附件的要求完成维护服务工作。
5.2乙方进行维护服务工作,应同时执行下列标准、规范:
(1)国家、地方以及行业的相关强制性标准。
(2)信息产业主管部门、中国电信以及甲方相关专业技术规范、服务规程。
(3)本合同及附件二规定的维护服务标准。
(4)乙方的内部服务标准,以及乙方公开宣传或承诺的维护服务标准。
(5)其他乙方应执行的维护服务标准。
上述标准之间如有矛盾的,以要求较高者为准。
5.3乙方在维护中引发网络资源变更的,应在网络资源变更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交书面和电子资料,以便甲方及时在资源管理系统中更新。
5.4如维护过程中发现非维护范围内甲方设备的损坏或隐患,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进行处理。
5.5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将本合同项下全部或部分维护服务工作转由第三方承担。
5.6乙方提供维护服务过程中,应当严格执行设备维护中关于防雷、防强电等安全要求,并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妥善保护甲方相关设备及人员的安全。发现维护范围内的隐患应及时处理,一旦发生设备被盗或自然灾害等重大事故应及时通报甲方,并尽快恢复通信。
5.7如有紧急或者重要通信任务,当甲方提出需求后,乙方应紧密配合,按时按要求完成维护服务工作。
5.8乙方应自觉维护中国电信及甲方的企业形象,不得利用中国电信及/或甲方的名义、商标、标识、品牌等进行本合同约定范围以外的活动。
5.9乙方应当与派驻到甲方从事本合同项下维护服务的乙方人员存在合法有效的劳动关系,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并支付报酬、缴纳社会保险等手续,承担乙方作为用人单位的全部法定责任和义务。乙方应当签署并履行本合同附件五的《用工承诺书》。乙方人员与乙方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乙方应保证此类人员自劳动关系终止或解除之日起不再接触本合同项下的任何维护服务工作,并应将此类人员劳动合同终止事宜及时通知甲方。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使得乙方人员或用户等第三方误认为乙方人员与甲方存在任何劳动用工关系。乙方保证从事维护工作的乙方人员具备开展维护工作所需要的相应资质,并保证乙方人员的素质和技能应符合上岗标准。
5.10其他需约定的权利义务:[乙方承诺遵守国家有关工商登记、税务、劳动用工和安全生产等方面的各项规定,保持从事本合同项下维护工作所应具备的全部资质要求,并承担办理相关证照产生的各项费用以及年检费用。否则,如前述任一承诺不满足的,乙方应承担由此导致的所有法律责任;如造成甲方和/或采购方对外承担责任或遭受损失的,乙方并应予以赔偿。]
乙方应负责对乙方人员进行安全生产的培训和管理。若乙方人员在维护工作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乙方应当负责解决,并承担全部责任。如因此导致甲方和/或采购方对外承担责任或遭受损失的,乙方并应予以赔偿。
5.11对于乙方在本合同签订及履行过程中依法获得的个人信息和重要数据,乙方应当依法在境内存储,且不得向境外提供。
第六条权利归属及侵权处理
6.1乙方维护服务中所完成的服务成果的所有权利,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和所有权,归甲方所有。
6.2乙方保证在维护服务中所使用的设备、系统、软件、技术和/或为甲方提供的服务成果不侵犯任何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如果有人提出法律或行政程序(合称“侵权指控”),声称甲方侵犯了其知识产权等合法权益,乙方应当负责解决,并赔偿甲方就此所承担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上述侵权指控中所产生的诉讼费用、合理的律师费用、调查费用、和解金额或生效法律文书中规定的赔偿金额。
6.3如果在侵权指控的审理过程中有关机关禁止甲方继续使用服务成果的部分或全部,乙方应采取以下措施之一:
(1)使甲方重新免费获得使用上述服务成果的权利,或
(2)免费更换或改造上述服务成果,使甲方不受上述禁令限制继续使用服务成果。
(3)其他使甲方对服务成果拥有合法使用权,或其他弥补甲方受损利益、实现合同目的的合理方式。
乙方采取上述措施不能免除乙方就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进行赔偿的义务。
第七条保密
7.1乙方对甲方提供的所有资料以及在本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所接触到的甲方及其关联公司的商业秘密、技术资料、客户信息等资料和信息(统称“保密资料”)负有保密义务。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不得将保密资料的部分或全部用于本合同约定事项以外的其他用途。乙方有义务对保密资料采取不低于对其本身商业秘密所采取的保护手段予以保护。乙方仅可为本合同目的向其内部有知悉保密资料必要的雇员披露保密资料,但同时须指示其雇员遵守本条规定的保密及不披露义务。
7.2乙方仅得为履行本合同之目的对保密资料进行复制。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如软硬盘、图纸、彩样、照片、菲林、光盘等)留存保密资料。乙方应当在完成委托事项或本合同终止或解除时将保密资料原件全部返还甲方,并销毁所有复制件。乙方应当妥善保管保密资料,并对保密资料在乙方期间发生的被盗、泄露或其他有损保密资料保密性的事件承担全部责任,因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负责赔偿。
7.3当出现下述情况时,本条对保密资料的限制不适用。当保密资料:
(1)并非乙方的过错而已经进入公有领域的。
(2)已通过该方的有关记录证明是由乙方独立开发的。
(3)由乙方从没有违反对甲方的保密义务的人合法取得的。或
(4)法律要求乙方披露的,但乙方应在合理的时间提前通知甲方,使其得以采取其认为必要的保护措施。
7.4如乙方违反本合同关于保密的约定,乙方应赔偿因此而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7.5除另有约定外,本保密条款自保密资料提供或披露之日起至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五]年内持续有效。
第八条违约责任
8.1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构成违约,违约方应赔偿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8.2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约定按期提供维护服务工作的,每逾期[ 1 ]日,乙方应当按照合同费用总额的[ 1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违约金数额累计达到合同费用总额的[ 10 ]%时,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仍应支付上述违约金、退还甲方已支付款项以及自付款之日起至返还之日止的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息,同时赔偿甲方的相应损失。
8.3乙方提供维护服务不符合本合同要求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具体违约责任见附件二和附件三。
8.4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和/或第三方设备损坏或故障,或存在损坏或故障的隐患的,乙方应负责解决并赔偿甲方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由此导致的业务损失或客户赔偿等。同时,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8.5乙方提供维护服务过程中,如因乙方或乙方人员原因导致甲方和/或第三方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的,乙方应当负责解决,并承担全部责任。如因此导致甲方对外承担责任或遭受损失的,乙方并应予以赔偿。
8.6如乙方违反本合同5.5条约定擅自分包、转包的,应向甲方支付本合同费用总额[ 10 ]%的违约金,如由此使甲方遭受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由此造成的损失。并且甲方有权视情况解除本合同,该等解除并不免除乙方根据甲方要求应当承担的上述违约责任。
第九条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
9.1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9.2所有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将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争议,则任何一方均可采取下述第[ 1 ]种争议解决方式:
(1)将该争议提交[ 买方所在地 ]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在[ 西宁 ]进行。仲裁语言为中文。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2)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9.3仲裁或诉讼进行过程中,双方将继续履行本合同未涉仲裁或诉讼的其他部分。
第十条不可抗力
10.1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以及其他本合同各方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不能避免且不可克服的客观情况。
10.2本合同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合同的义务时,应在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十]日内书面通知本合同的其他方,并在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其他方提供由有关部门出具的不可抗力证明。
10.3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受影响方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10.4如果因不可抗力的影响致使本合同中止履行[三十]日或以上时,甲方有权决定是否继续履行或终止本合同,并书面通知乙方。
第十一条合同生效及其他
11.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11.2本合同一式[ 肆 ]份,甲乙双方各执[ 贰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3任何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本合同的签订及其内容。甲方向其关联公司透露的,不在此限。
11.4任何与本合同相关但未在本合同中明确规定的事项将由双方另行友好协商解决。对本合同做出的任何修改和补充应为书面形式,由双方签字盖章后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本合同与其补充合同或补充协议冲突时,以补充合同或补充协议为准。
11.5未得到对方的书面许可,一方均不得以广告或在公共场合使用或摹仿对方的商业名称、商标、图案、服务标志、符号、代码、型号或缩写,任何一方均不得声称对对方的商业名称、商标、图案、服务标志、符号、代码、型号或缩写拥有所有权。
11.6本合同的任何内容不应被视为或解释为双方之间具有合资、合伙、代理、劳动关系。
11.7本合同替代此前双方所有关于本合同事项的口头或书面的纪要、备忘录、合同和协议。
11.8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通知都必须按照本合同中的地址,以书面信函或者传真或者电子邮件方式进行。其中:
11.8.1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有关下述任一事项的通知,均应当采用书面信函形式作出,否则,该通知无效,不产生本合同项下的任何通知效力:
(1)与本合同费用及支付事宜有关的通知;
(2)与本合同违约事宜有关的通知;
(3)与本合同终止、解除或变更事宜有关的通知;
(4)与本合同延续/续展有关的通知;
(5)[ ]。
11.8.2本合同约定的各种通知方式的送达标准如下:
(1)如采用书面信函形式,应当使用挂号信或者具有良好信誉的特快专递送达,接受方签收挂号信或特快专递的时间(以邮局或快递公司系统记录为准)为通知送达时间;
(2)如采用传真方式,传真到达接受方指定传真系统的时间为通知送达时间;
(3)如采用电子邮件方式,电子邮件到达接受方指定电子邮箱的时间为通知送达时间。
如果因接受方原因(包括但不限于接受方拒收书面信函、接受方传真机关闭或故障、接受方电子邮箱地址不存在或者邮箱已满或者设置拒收等)导致通知发送失败,视为通知已经送达(发送方侧载明的书面信函寄出时间或者传真发送时间或者电子邮件发送时间视为通知送达时间)。
11.8.3本合同双方通知地址及方式如下:
甲方: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青海省西宁市城东区昆仑中路15号通信枢纽楼 ]
联系人:[ 李成文 ]
电 话:[
189*****377 ]
传 真:[ ]
邮 编:[ ]
电子邮件:[
189*****377@189.cn ]
乙方:[北京艾斯纳科技有限公司 ]
地 址:[ 北京市石景山区永乐小区北京重型电机厂房管科6栋3层302室 ]
联系人:[ 张若鹏 ]
电 话:[
135*****967 ]
传 真:[ ]
邮 编:[ ]
电子邮件:[ ]
上述任何信息发生变更的,变更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及时通知并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11.9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若附件与合同正文有任何冲突,以合同正文为准。
本合同附件为:
附件一维护设备清单
附件二维护服务内容、维护服务标准及考核表
附件三维护服务质量考核标准
附件四合同费用明细
附件五用工承诺书
附件六技术服务规范书
补充附页
经友好协商,对本合同条款补充、修改如下,本补充附页为合同正文的一部分,与合同正文冲突时,以本补充附页为准:
[ ]
甲方:中国电信[股份有限 ]公司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或授权代表:
[ ]年[ ]月[ ]日
乙方:[ 北京艾斯纳科技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或授权代表:
[ ]年[ ]月[ ]日
附件1 维护设备清单
序号
产品或服务名称
型号和规格
数量
价款(元)
含税总价(元)
税率
备注
1
通信枢纽楼GENT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维保服务
2024年对GENT消防自动报警系统检修四次,含消防报警主机3台、CRT.联动控制柜、火灾事广播系统、报警电话主机系统各一套、报警探头1939个、消防模块209个、火灾楼层显示屏22个、地址式手动报警装置56个、报警扬声器254个、消火栓启动按钮122个、报警电话插孔76个、其他与联动系统相关的设备进行检修
附件2 维护服务内容及维护服务标准
一、维护服务内容
每年对GENT消防自动报警系统检修四次,含消防报警主机3台、CRT.联动控制柜、火灾事广播系统、报警电话主机系统各一套、报警探头1939个、消防模块209个、火灾楼层显示屏22个、地址式手动报警装置56个、报警扬声器254个、消火栓启动按钮122个、报警电话插孔76个、其他与联动系统相关的设备进行检修
二、维护服务标准
一、消防自动报警系统的维护
1.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维护
1.1.1火灾自动报警主机的显示功能、操作功能、控制功能、通
讯功能、记录功能的维护。火灾自动报警主机的日常除尘工作。
1.1.2火灾自动报警主机的备用电源系统的维护。
1.1.3火灾自动报警主机主、备电自动切换功能的维护。
1.1.4火灾探测器报警功能、位置确认功能的维护。
1.1.5手动报警器报警功能、位置确认功能的维护。
1.1.6消防栓报警按钮报警功能的维护。
1.1.7输入模块报警功能、位置确认功能的维护。
1.1.8控制模块控制功能的维护。
1.1.9水流指示器报警信号接收功能的维护。
1.1.10压力开关报警信号接收功能的维护。
1.1.11正压阀、排烟阀、防火阀等阀体报警信号接收功能的维
护。
1.1.12消防风机控制功能、信号接收功能的维护。
1.1.13消防水泵控制功能、信号接收功能的维护。
1.1.14强切非消防用电控制功能、信号接收功能的维护。
1.1.15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联动控制程序的维护。
1.1.16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图文显示系统的维护。
1.2消防广播系统的维护
1.2.1消防广播机柜的播音功能、选层功能的维护。
1.2.2消防广播系统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联动控制功能的维护。
1.3消防电话系统的维护
1.3.1消防电话主机通讯功能的维护。
1.3.3消防电话插孔及插孔电话的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