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2008年水稻良种推广补贴项目 JSZC-J2008-105
江苏省2008年水稻良种推广补贴项目 JSZC-J2008-105
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受江苏省农林厅、江苏省财政厅委托,就江苏省2008年水稻良种推广补贴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合格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 谈判项目名称及编号:江苏省2008年水稻良种推广补贴项目
(标书编号:JSZC-J2008-105)
二、谈判项目简要说明:江苏省2008年水稻良种推广补贴项目货物及服务。
三、参加谈判供应资质要求:
1、江苏省内具备种子生产和经营资质的独立法人。《种子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照齐全,企业注册资金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具有种子生产基地、加工、储藏仓库、检验设施等种子生产或经营条件。对供种量大的项目县,可以组成联合体参加谈判,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谈判协议,明确牵头谈判供应商,并能以牵头供应商承担参加谈判及成交后供种等各项工作,联合体供应商不超过三个。
2、参与谈判的供应商必须符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种子管理体制改革加强市场监管的意见”(国办发〔2006〕40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种子管理体制改革加强市场监管的实施意见”(苏政办发〔2006〕134号)要求,与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和种子管理部门脱钩。
3、必须具备谈判供种地区的供种能力,能提供与谈判供种地区实施水稻良种推广补贴项目某品种相匹配的种子数量。谈判项目良种数量必须真实,调入种子需提供生产单位的种子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生产单位公章、购种合同复印件(合同中需明确违约责任)、入库单复印件并加盖谈判供应商公章;自繁种子须提供繁种合同(协议)及入库单复印件并加盖谈判供应商公章。
4、谈判项目种源必须合法,对独占许可品种,必须有独占许可使用权单位的授权委托证明。
5、谈判项目种子质量有保证,种子必须经过精选、包装,种子质量符合国家粮食作物种子(禾谷类)质量标准(GB4404.1-1996),谈判供应商项目种子需提供市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种子生产情况确认报告”及种子质量检测报告(按批次)。
6、必须具备良好的市场和售后服务信誉,2006年以来未出现重大供种质量事故;在承担良种推广补贴供种任务时严格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无严重违约行为;必须提供谈判供种地区项目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企业信誉情况证明。
7、能够承诺成交后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将种子送到指定地点(以村为最小单位)并供种到户。必须能够负责根据项目县农业部门事先编制的村组供种清册统一供种到户,完备供种手续。协助项目县农业部门做好良种良法配套技术的指导与培训工作。对所供种子数量、质量、品种经营权、供种时间等不到位而出现的问题负全部责任,并主动协调处理。
8、能够严格按照《江苏省水稻良种补贴项目实施办法》、《江苏省水稻良种补贴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执行。
上述8项要求必须同时满足,否则将被视为不合格的谈判供应商,谈判响应文件无效。
四、谈判响应文件接收信息:
谈判响应文件接收时间和地点:2008年2月1日14:00?17:30送至南京市草场门大街91号江苏学士园酒店(具体接收地点见酒店指示牌),谈判当日(2008年2月2日)上午9:30前送至南京市草场门大街91号江苏学士园酒店2楼多功能厅。
谈判响应文件接收人:魏平洲 陈杰 电话 ***-******** ***-********
谈判有关信息:
谈判开始时间:2008年2月2日上午9时30分整
谈判地点:南京市草场门大街91号江苏学士园酒店
五、本次谈判联系事项:
联系人:魏平洲
联系电话:***-********
传真电话:***-********
联系地址: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
邮政编码: 210024
网址:www.ccgp-jiangsu.gov.cn
汇款银行:招商银行南京分行城西支行
汇款帐号及户名:****************0001 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
六、其他应说明事项:谈判文件在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网上下载,如确定参加谈判请如实填写参与采购确认函并按要求传真回复。并于2008年1月30日前传真至省政府采购中心(传真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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