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单位副食品配送招标公告
某单位副食品配送招标公告
某单位副食品配送采购需求公示
我单位拟进行副食品配送采购,为确保采购活动公平公正且竞争充分,现将供应商资格条件、拟采购需求内容进行网上公示。广大供应商可以对资格条件、技术参数完整性、合理性、公正性提出具体意见,防止指向性、排他性问题发生。请广大供应商予以支持。
一、项目名称
某单位副食品配送采购
二、项目编号
2023-JKCKDA-W1004
三、项目概况
本项目划分7个标包,每个标包1家中标人。标包划分如下:
标包 | 地点 |
标包1 | 昆明市呈贡区1、昆明市晋宁区 |
标包2 | 昆明市呈贡区2 |
标包3 | 昆明市安宁市 |
标包4 | 大理州祥云县 |
标包5 | 曲靖市沾益区 |
标包6 | 昆明市寻甸县 |
标包7 | 红河州蒙自市 |
1.配送内容包含:肉类包含新鲜肉类、冰冻肉类;蔬果类包含蔬菜类、配菜类、鲜粉类、豆制类、水果类;鱼禽蛋类包含鲜活水产类、鲜蛋类;干货调料类包含腌菜类、干杂类、调料类、食用油;牛奶饮料包含饮料类、牛奶类。
2.区分副食品采购类别(肉类、蔬果类、鱼禽蛋类、干货调料类、牛奶饮料),分别设置下浮比例后确定副食品供应价格。
【总下浮率=肉类下浮率*0.3+蔬果类下浮率*0.2+鱼禽蛋类下浮率*0.2+干货调料类下浮率*0.2+牛奶饮料下浮率*0.1】。
其中,肉类包含新鲜肉类、冰冻肉类;蔬果类包含蔬菜类、配菜类、鲜粉类、豆制类、水果类;鱼禽蛋类包含鲜活水产类、鲜蛋类;干货调料类包含腌菜类、干杂类、调料类、食用油;牛奶饮料包含饮料类、牛奶类。
3.下浮率确定后,合同期内不允许改变。
4.关于加工产品定价问题:宰杀后的鱼类价格按照丢损0.15(鳝鱼0.25)的比例倒推供应价格;猪肉去皮按照皮肉比例8:92的比例倒推;牛蛙杀净(去头、去皮、去内脏)按照50%丢损倒推计算供应价。
5. 询价时间:每月至少组织1次,确定下次采购供应价格。因不可抗力导致市场价格波动超过30%的物资,由供应商向采购单位提出申请,并提供参考市场价格变动的佐证材料,经采购方调查以属实的,方可调整价格。
6.定价方式:供应价格=基准价*(1-投标下浮率)
副食品供应价格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下浮比例执行,原则上应低于当时当地市场零售价10%以上(具体以采购文件为准)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企业法人须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交“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须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书”,未换证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军队单位不作要求】;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2022年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投标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供应商2023年1月至投标时间截止前任意6个月纳税的证明材料及投标供应商2023年1月至投标时间截止前任意6个月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前3年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投标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控股企业【提供《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提供《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表》】。
(四)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提供《未被列入违法失信名单承诺书》】。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或分包【提供《投标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六)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由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须提供有效的复印件)。
(七)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以营业执照上的注册时间为准),不得有境外资本背景,包括独资、控股、入股(须提供《无境外资本背景承诺书》)。
(八)其他要求,投标人须满足下列条件:
1、所投标包所在地市具有固定的运营配送场所(包含但不限于办公场所和物资仓储),须提供场地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
2、所投标包拟投入人员必须包括1名项目负责人和1名配送员,须提供投标单位为员工缴纳社保的记录;(注:拟投入每个标包的项目负责人与配送员不得为同一人,若某标包出现项目负责人与配送员为同一人,该标包将被否决。若投标人报名多个标包,只有相同地市的各标包(标包1、标包2、标包3、标包6)项目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但是各个标包的配送员不得为同一人,须分别配置。)
3、所投标包具备可供使用的专业配送车辆(具备符合配送标准的配送车辆至少1台,符合配送标准的冷链车至少1台,若必须是自有车辆则提供车辆行驶证复印件,车辆所有人为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若是租赁车辆,须提供有效的租赁合同及行驶证复印件)。
4.投标人使用其控股公司所拥有或租赁的场地、人员和车辆等资源进行配送的视为转包,按无效投标处理。
5.实际配送车辆和员工(项目负责人和配送员)必须与投标文件一致,不允许私自更换。评审结束后,采购方代表将对中标候选单位进行实地考察,并核查投标文件中相应资质及证明材料原件。实地考察过程中如发现中标单位存在弄虚作假、虚假投标等其他情况时,取消中标单位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将其纳入军队采购黑名单。招标人考察过程中,中标候选人应积极配合,否则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
五、商务服务要求
1.采购期限:服务期限1年。
2.供货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指派专人、专车于每天指定时间,将食品原料送到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3.交货地点:昆明呈贡、昆明安宁、大理祥云、曲靖沾益、昆明寻甸、红河蒙自、昆明晋宁。
六、意见反馈方式和有关说明
1.供应商对本次公示内容存在合理性建议的,请在公示期内,采取专人送达、传真(0871-********)方式书面递交我单位。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实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他潜在供应商,反馈材料应当写明供应商名称并逐页加盖单位印章,按以下顺序装订成册(A4幅面):
(1)封面:项目名称+公司名称
(2)内容:
①营业执照
②组织机构代码(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
③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
④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⑤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声明
⑥反馈材料、意见建议,必要时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2.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单位初步论证完善需求参数要求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单位也不作书面回复。技术参数等相关需求最终以本项目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七、公示时间
2023年12月19日至2023年12月26日(北京时间)
八、发布媒介
军队采购网(http://www.plap.cn/)
九、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柳师,0871-********
监 督 人:曾师,0871-********
采购管理部门:陈师,0871-********
地 址:云南省昆明市
标签: 副食品配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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