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州市中医医院食堂原材料供应商遴选项目遴选公告

盘州市中医医院食堂原材料供应商遴选项目遴选公告

盘州市中医医院食堂原材料供应商遴选项目遴选公告

一.项目名称:盘州市中医医院食堂原材料供应商遴选项目

二.项目编号:GZJX-PZ-2023-106

三.项目要求:

采购项内容:盘州市中医医院食堂所需原材料。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详见遴选文件。

四、供应商资格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2、具有有效的食品流通许可证;

3、提供承诺函:承诺所供应的每一批次肉类产品都能提供与之对应的检疫证(格式自拟)。

4、提供承诺函:承诺在供货有效期内严格执行合同要求,合同有效期内,不得以劣充优、以次充好;因供应商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因供应商的责任出现质量问题、销售问题未及时解决的;若出现上述情形,给予经济处罚,并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并记入供应商不良行为记录,无条件解除合同并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并上报采购黑名单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中标人追究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格式自拟)。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遴选;

五.遴选文件发售时间、地点及售价:

1.报名时间:2023年12月20日至2023年12月22日每日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报名方式、地点:

①方式:现场报名。

②地点:盘州市江源路97号房管局宿舍3楼。

③文件售价:0元。

六.供应商报名须提供的材料:

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复印件(加盖公章);

2、供应商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对供应商代表的授权委托书(供应商代表是法定代表人的除外)及供应商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提供有效的食品流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提供承诺函:承诺所供应的每一批次肉类产品都能提供与之对应的检疫证。(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自拟);

5、提供承诺函:承诺在供货有效期内严格执行合同要求,合同有效期内,不得以劣充优、以次充好;因供应商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因供应商的责任出现质量问题、销售问题未及时解决的;若出现上述情形,给予经济处罚,并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并记入供应商不良行为记录,无条件解除合同并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并上报采购黑名单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中标人追究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自拟)。

七.项目保证金

金额:2000元。

保证金缴纳方式:现场缴纳。

八.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地点如下:

遴选时间:2023年12月27日15:00(北京时间)

遴选地点:盘州市江源路97号房管局宿舍3楼

九.其他事项:

1.采购单位名称:盘州市中医医院

联系人:黄主任 联系电话:139*****796

2.代理机构名称:贵州嘉熙招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0858-*******

贵州嘉熙招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19日


标签: 食堂原材料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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