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县安沙镇人民政府:2024年安沙镇市政基础设施日常维护服务外包采购需求公开

长沙县安沙镇人民政府:2024年安沙镇市政基础设施日常维护服务外包采购需求公开

一、功能及要求: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精神,进一步维护城市管理秩序和加强乡村规划管理,对长沙县安沙镇辖区内市政基础设施维护购买服务。在合同期限内,成交人根据采购人派发的任务,完成对采购人所确定的市政基础设施维护和应急维护维修等工作的任务。

二、相关标准

详见磋商文件

三、技术规格

2024年安沙镇市政基础设施日常维护服务外包单价表

项 目

单位

单价

备 注

人工

元/天

200

货 车(8T)

元/台班

848.17

皮 卡

元/台班

133.96

8T随车吊

元/台班

1107

12T随车吊

元/台班

1265

16T随车吊

元/台班

1581

小挖机0.5m3

元/台班

1582

挖 机1.0m3

元/台班

2128.11

平板拖车

元/次

632

松雅新城以外1012元/次

拖 车

元/次

400

水车8T

元/台班

583.99

叉 车

元/台班

738

铲 车

元/台班

1053.65

氧割设备单枪

元/日

120

氧割设备双枪

元/日

180

一般围挡(包安拆)

元/米

60

水马围挡(包安拆)

元/块

55.2

(三个月内)

水马围挡(包购安)

元/块

108

永久性

彩钢夹心板围挡(包安拆)

元/米

90

彩钢加厚夹心板围挡(包安拆)

元/米

95

绿网覆绿

元/㎡

1.8

草皮覆绿

元/㎡

30

满铺,含一年养护期

草籽

元/㎡

4.5

含一年养护期

中国结(LED,双页1200*800)

元/套

1400

含拆安

其他应急设备按照市场价格结算

备注:上述价格包含税费,人员、设备等安全费用,人员、设备第三者等各类保险等,中标的服务人应该承担安全事故的所有责任。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1.1、服务期自: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1.2、项目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服务标准

1、接到分派任务时,人员、设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现场,并保质保量按时完成任务。应急处突任务应当接到通知后1小时内人员、设备到达指定现场。如果没有及时赶到或是无法赶到,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2、现场施工成交人所有人员必须着装整齐,穿着统一标志反光背心,配戴安全帽,工作规范,作风严谨。

3、成交人必须将劳务人员统一派送指定位置,其所产生的人员运送费用由成交人负责。

4、成交人所派劳务人员年龄18-55周岁,五官端正,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持有健康证,无违法犯罪记录,服从指挥,听从安排,安全操作,文明施工,严禁与第三方人员发生冲突。

5、施工现场成交人必须安排项目负责人进行监督管理。

6、所到场设备由成交人配备熟练的操作人员,负责设备的操作和维护保养。设备规格必须标识清晰,必须严格按照采购人所规定设备型号进行调配。该到场设备相关随身工具及物品(如升降梯、大锤、大剪、扳手、安全绳、滑板等)由成交人负责,采购人不另行支付其他费用。

7、成交人在合同期内应负责设备的维修保养、设备保管,保险、税费、管理费等相关费用,并承担一切风险责任及相应法律责任。

8、到场设备及操作人员发生事故时,由成交人担负全部责任,并承担相关赔偿费用,采购人不负责任何赔偿及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9、成交人需承诺所供到场设备性能完好,且所供机械设备至少八成新。

10、机械设备保管,如发生偷盗,由成交人负责,采购人不负责任何赔偿。

11、在劳务、作业时如有成交人人员发生任何意外事故,由成交人负全责,采购人免除一切责任。

12、成交人应该与其所派劳务人员按照国家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办理有关劳动用工手续,并及时为所属劳务人员购买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险及其它保险,按时交纳规定费用(含单位及个人应缴纳的部分),若成交人未办理相关保险或未及时参保并缴纳费用,所有与此相关的责任由成交人完全承担。

13、成交人在施工期间不得损害采购人及第三方的利益,出于个人行为而给采购人或第三方带来经济损失的, 成交人必须承担全部责任。

14、采购人不保证成交人的最低业务量,以实际发生工作量乘以中标单价予以结算。

15、疫情防控期间,成交人要及时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做好工作人员自我防护工作,做好人员登记把关,不得聘请疫情地区人员。

16、本项目严禁挂靠、转包、分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分包的,将被取消中标资格,并上报有关部门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17、如成交人工作期间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重大舆情,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六、验收标准

(1)根据长沙县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工作的通知》(长县财发[2022]3号)的规定进行验收。项目验收另有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中标人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验收标准详见附件。

(2)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中标人原因造成的,由中标人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3)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中标人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七、其他要求

详见磋商文件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标签: 服务外包 基础设施 日常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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