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盲聋学校迁址新建项目MLXX51标施工总包

无锡市盲聋学校迁址新建项目MLXX51标施工总包

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无锡市盲聋学校迁址新建项目(项目名称/工程名称)MLXX51标(施工总包)施工招标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无锡市盲聋学校迁址新建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无锡市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无锡市盲聋学校迁址新建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锡行审投许[2023]66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无锡市城市重点建设项目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其他国有: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招标人为 无锡市城市重点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省鼎诚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MLXX51标(施工总包)(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经开区隐秀路与骂蠡港交叉口东北侧
2.1.2 建设规模:本项目总占地面积为*****㎡,总建筑面积为*****㎡,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主要建设教学楼、学生公寓、综合康复实训楼、图书信息综合楼、体艺楼等功能建筑,单跨跨度(最大)10.8米、单体面积(最大)9491m2、建筑物高度(最大)18.96米;地下建筑面积3907㎡,主要建设为地下车库和人防建筑,设置机动停车位97个。房建结构形式为框架结构,基础采用预应力砼方桩和筏板、独立基础。本项目配套建设300米标准运动场、篮球场等运动设施,以及室外给排水、道路及绿化景观等。
2.1.3 合同估算价:*****.0万元
2.1.4 工期要求:46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01月30日,竣工日期:2025年05月03日
2.2 招标范围:图纸及清单范围内的土建工程、装饰装修、安装工程、市政工程、景观绿化工程。土建工程:大型土石方、桩基、基坑围护、地下室工程、地上土建、河道处理等;装饰装修:图纸范围内的装饰装修工程(窗帘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安装工程:图纸范围内的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消防工程、弱电系统(包括智能化室内桥架、室外弱电管沟,其余智能化系统不含)、暖通工程、电梯工程、变电所、太阳能光伏(非机动车棚处)、雨水回收模块等;市政工程:雨污水工程等;景观绿化工程:图纸范围内的土石方工程、沥青道路、园路及景观小品、操场及围墙、海绵城市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2015新标准)三级](含)以上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 (资格),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认定标准:投标人近三年(含)以来承担过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是指单项合同金额≥6500万元的公共房屋建筑工程施工)。要求提供中标通知书(或者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上至少应加盖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四方公章,否则不予采信),以上三份材料缺一不可。三份材料所示工程名称、各相关单位信息等需前后一致,能证明为同一工程,且时间顺序符合建设工程实际。如人员信息前后不一致,则须提供经发包人加盖单位公章认可的人员变更申请表。类似工程金额以中标通知书(或者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上所注为准,类似工程的有效期以竣工验收日期至本工程发布招标公告首日计算。上述材料均以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V7.0诚信信息库的信息为准。

自2021/12/19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自2022/12/19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自2023/09/19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投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或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本次招标中需要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3.4 投标人不得有资格预审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牵头人资质要求: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资格评审标准详见资格预审文件第三章。
5.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 综合评估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附件。
6.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 获取时间:2023年12月19日 15:30 至2023年12月25日 23:59 ;
6.2 获取方式:申请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公告及资格预审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V7.0;
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1月02日 9:30
7.2 逾期送达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交易中心、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无锡市城市重点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代理机构:
江苏省鼎诚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址:
无锡市学前西路18号
地址:
无锡市天山路6号长江一号6栋3007室
邮编:
邮编:
联系人:
王工
联系人:
杨梅、沈一帆
电话:
0510-********
电话: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jsdczbdl@163.com
2023年12月19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迁址新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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