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油华鹤-2024年丙烷招标公告
海油华鹤-2024年丙烷招标公告
采办计划公告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项目采办信息,现将(海油华鹤-2024年丙烷)的采办计划公开如下:
序号 | 采办包 名称 | 采购范围与主要技术指标 | 预计发标时间 (填写到月) | 供应商资质基本要求 | 备注 | ||||||||||||||||||||
1 | 海油华鹤-2024年丙烷 | 中海石油华鹤煤化有限公司(招标方)气化炉开车前需要对炉内耐火砖进行烘炉蓄热;日常运行过程中气化部火炬系统长明灯和合成氨罐的氨火炬需要保持燃烧,需使用丙烷作为燃料。投标方安排专用车辆(或投标方委派的第三方承运单位或车辆)负责华鹤公司丙烷运输、卸货服务;气化装置每年气化炉升温、主火炬长明灯、合成氨火炬长明灯年度总需求量约300t,单次需求量约8t~10t,每月气化炉没有升温的情况需要2次供应,如遇气化炉升温则需要3次供应。详见:2024年丙烷技术询价文件。
| 2023年11月 | 1、资格要求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公司成立时间不得少于3年(以营业执照取得时间起至投标开始时间) (3).危险化学品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并提供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所提供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许可范围须包含丙烷),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4).运输资质要求:投标人为自行运输的需提供有效期内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投标人委托第三方运输的,除提供承运商有效期内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外还需提供投标人与承运商之间有效期内的运输服务合同或合作意向书。以上有效期至少在2023年1月31 日前。 2、信誉要求: (1).投标人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或各级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近三年内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不得有行贿犯罪行为。 (3).投标人不得被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及中海石油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处以“取消投标资格”及以上处罚,且仍在处罚期内或处罚期满但在系统中的供应商档案中的“档案状态”为“采购冻结”、“业务状态”为“冻结”的; (4).投标人不得被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在集团范围内进行风险提示,且在中被采购冻结,进入调查程序的。 详细要求详见技术询价文件 |
本次公开的采办计划是本项目采办工作的初步安排,实际采购应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所有提供和反馈的信息只作为项目采办参考。
本次公告有效期是(2023年12月19日)至(2023年12月25日)止。在此期间,有意参与某采办包的系统用户可在集团公司采办系统中提交反馈材料。
中海化学采办共享中心-华鹤派驻组
2023年12月19日
标签: 海油 丙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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