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绿谷烟厂周边道路工程第二次招标公告

大绿谷烟厂周边道路工程第二次招标公告

  由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建设工程管理中心投资建设的“大绿谷烟厂周边道路、经十路(纬四路—经六路)、经十二路、经十三路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已基本完成,即将报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按照环保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管理规定(试行)》的相关规定,现向社会公众公开其有关环境保护信息,具体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大绿谷烟厂周边道路、经十路(纬四路—经六路)、经十二路、经十三路建设工程

  建设单位: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建设工程管理中心

  建设项目总投资: 26321.39万元

  建设项目内容:项目位于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十二师合作区。本次建设内容主要包括4条支路(烟厂周边道路、经十路(纬四路-经六路)、经十二路、经十三路),道路总长度约8.52km,均为沥青混凝土路面。

  施工期时间:5个月。

  二、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概述

  1、水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运营期不产生废水,施工期废水主要来自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的冲洗水、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等,环评要求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为:

  ①施工期间应严格控制废水排放,施工营地产生的生活废水应全部排入市政下水管网。施工工地应设置临时环保厕所,设专人定期清理。

  ②施工废水中主要污染因子为悬浮物,需修建防渗沉淀池,经沉淀处理后上清液用于路面洒水降尘,不得随意排放。

  ③施工单位对施工场地用水应严格管理,贯彻“一水多用、重复利用、节约用水”的原则,尽量减少废水产生量,减轻废水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在严格落实本评价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后,施工废水对项目区地下水环境的影响较小。

  2、环境空气影响分析

  (1)施工期环境空气影响分析

  施工期环境空气影响主要因素主要来自:①以燃油为动力的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尾气;②深路堑段开挖、沙石料装卸及路基铺设过程中产生粉尘污染,车辆运输引起的二次扬尘;③铺设路面时热沥青产生的沥青烟。

  为控制施工期大气污染,根据《乌鲁木齐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乌鲁木齐市防治扬尘污染实施方案》、《乌鲁木齐市散装物料运输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等相关规定,要求建设单位采取以下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①本工程各施工工地出入口必须设立环境保护监督牌。必须注明项目名称、建设单位、施工单位、防治扬尘污染现场监督员姓名和联系电话、项目工期、环保措施、举报电话等内容。

  ②施工工地周边必须设置不低于二米的硬质密闭围挡,严禁敞开式作业。围挡地段应设置防溢座,围挡之间以及围挡与防溢座之间无缝隙。对围挡落尘应当定期进行清洗,保证施工工地周围环境整洁。

  ③施工物料堆放应百分百覆盖。施工工地内的散装物料、渣土和建筑垃圾应当遮盖或在库房内存放,不得在施工工地外堆放;从事散装货物运输的车辆,特别是运输渣土、建筑垃圾、建筑材料等易产生扬尘物料的车辆,必须严密覆盖,严禁撒漏;施工企业应指定专人对进出工地的运输车辆进行检查,确保符合运输车辆密封要求。

  ③出入工地车辆应百分之百冲洗。施工工地出口处应当设置冲洗设施以及配套的排水、泥浆沉淀设施,运输车辆驶出施工现场前应当将槽帮和车轮冲洗干净。

  ④出现五级以上大风天气时,禁止进行土方和拆除施工等易产生扬尘污染的施工作业。

  ⑤道路与管线施工中使用风钻挖掘地面或者清扫施工现场时,应当向地面洒水。

  ⑥施工工地应当硬化并保持清洁;闲置三个月以上的施工工地,应当对其裸露泥地进行临时绿化或者采用铺装等防尘措施。

  ⑦在路基施工时,应及时分层压实,对施工便道及未铺装的道路必须经常洒水,以减少粉尘污染环境。

  ⑧原料运进工地的道路应该常洒水保持路面湿润,并铺设覆盖物,以减少由于汽车行驶引起的道路扬尘。

  建设方在严格落实本评价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后,项目施工期对项目区大气环境的影响可得到有效控制。

  (2)运营期环境空气影响分析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空气污染主要来自机动车行驶排放的汽车尾气,主要污染物为NO2、CO和HC等,本次评价确定NO2、CO作为运营期环境空气影响预测评价因子。

  影响预测结果表明:在道路运营近期、远期NO2和CO的小时值、日均值和全时段最大浓度值均可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限值的要求;对环境敏感目标的影响预测值均可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要求。

  为进一步降低汽车尾气的影响,本评价提出以下污染防治措施:

  A、加强机动车尾气排放管理,确保机动车尾气达标排放;

  B、不断提高机动车尾气排放标准,实行清洁能源替代 ;

  C、加强道路清扫,控制道路扬尘污染。

  3、声环境影响分析

  (1)施工期声环境影响分析

  施工期噪声预测结果表明,道路施工期间产生的噪声昼夜均超过《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施工噪声对施工场地附近50m的范围将产生一定的影响。为降低噪声污染,本评价要求采取以下污染防治措施:

  ①优先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和施工场所,尽量缩短施工期,缩短施工噪声影响的时间。

  ②避免强噪声施工机械在同一区域内同时使用。对个别影响较为严重的施工场地,须采取临时的隔声围护结构或吸声的隔声屏障。

  ③做到文明施工,加强发电机和施工机械的保养与维修,降低施工作业中的噪声排放。

  ④高噪声设备夜间(22:00~8:00)应停止作业,如必须连续作业,需向环境管理部门申领夜间施工许可证;在中考、高考期间停止一切高噪声设备施工作业。

  ⑤施工机械操作人员及现场施工人员按劳动卫生标准控制工作时间,并由施工单位为施工人员配置个人防护措施,如带耳塞,头盔等。

  ⑥工程施工应使用商品混凝土和商品预制件。制定合理的施工运输车辆运输路线,运输车辆不得超载、超速行驶,减少施工运输车辆对沿线居民的影响。

  (2)运营期声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运营期声环境影响主要来自道路行驶车辆产生的交通噪声,本次工程道路均为城市支路,通过噪声预测及类比分析,项目运营后距道路中心线两侧40m范围昼间、夜间交通噪声预测值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3类标准要求。

  蓝庭仙湾里小区和云岭青城小区距本项目区为40m以上,因此运营期交通噪声对蓝庭仙湾里小区和云岭青城小区的影响不大。

  ①对敏感目标的保护措施

  道路沿线声环境敏感目标为居民住宅楼,为控制交通噪声影响,本环评提出以下噪声污染减缓措施:

  A在城市规划时应考虑道路交通噪声影响,将商业建筑、物业办公、停车场等对噪声不敏感建筑设置于临路一侧,并加强绿化减少噪声影响。

  B沿线规划公交站台处,建议适当增加公交站台候车亭长度和高度,利用公交站台候车亭起到隔声屏障的作用。

  C道路两侧绿化带内应选择枝繁叶茂、生长迅速的常绿植物,进行乔木、灌木、草搭配密植,可起到一定的隔声作用。

  D道路路面采用多孔性路面材料(孔隙率在15-20%以上),通过减少“气泵作用”压力和吸声,降低汽车行驶时的轮胎路面噪声。

  ② 车辆噪声控制和道路交通管理制度

  A严格执行机动车噪声的排放标准。实行定期检测机动车噪声的控制,对超标车实行强行维修,直到噪声达标才容许上路行驶。

  B定期对道路进行维护,对受损路面应及时修复,提高路面平整度,可降低轮胎路面噪声和车体振动噪声。

  C严格限制车速,设立限速标志和禁止鸣笛标志,限定时速不得超过设计时速,降低交通噪声源强。

  D本评价建议道路两侧设置一定范围的噪声防护距离,城市规划部门在噪声防护距离内不在规划对噪声敏感的建筑(如幼儿园、学校、医院等)。

  4、生态环境与景观影响

  (1)施工期生态环境与景观影响

  A植被保护

  ①开工前,对施工范围临时设施用地进行严格审查,减少施工临时用地。施工工区等临时建筑采用成品或简易拼装方式,减轻对土壤及植被的破坏。

  ②严格规定施工车辆的行驶便道,防止施工车辆在施工区域以外的地段任意行驶。工程施工要严格按设计方案进行,不得随意扩大工程占地面积。

  ③施工前期,对沿线迁移树木上报市绿化委员会,由专人对需要移栽树木进行勘察统计,上报绿委同意后由专业人员对树木进行移植,工程完成后,严格按照设计制定的绿化方案进行道路绿化工程建设,并尽早进行临时占地的植被恢复工作。

  B景观

  ①施工现场必须搭设2m硬遮挡实施道路全封闭施工,沟槽两侧采用可移动矮遮挡,并设置夜间警示标志,切实做到“便民、利民、不扰民”。

  ②对施工场地的隔离围墙做适当装饰,通过喷绘广告、宣传画等形式淡化其简陋、粗糙感。

  ③对施工场地定期清扫、冲洗,保持施工场地的干净、整洁;合理安排各不同工序布局,保持施工场地内井然有序。

  (2)运营期生态环境与景观影响

  A保障道路附属设施的清洁,增强景观协调性。

  B严格按设计要求保质保量完成绿化,尽可能采取立体绿化,绿化灌溉采用微喷灌、滴灌等节水灌溉;对施工迹地进行全面恢复和清理。

  5、固体废物影响分析

  (1)路面施工所需的筑路材料全部从商品料场购买;施工产生的弃土优先综合利用,不能利用的弃土由施工单位统一运至乌鲁木齐市政市容管理局指定的建筑垃圾场处置;因此本项目不设置永久弃土场、弃渣场。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至大浦沟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理。

  (2)运营期道路养护产生的固体废物和道路清扫垃圾,全部送到市政市容部门指定的建筑垃圾场处置。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大绿谷烟厂周边道路、经十路(纬四路—经六路)、经十二路、经十三路工程的建设符合乌鲁木齐市城市总体规划,项目建设对完善乌鲁木齐市城市道路交通网络,加快道路沿线区域经济发展,提高当地居民的生活质量都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

  建设方在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施工期、运营期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可有效控制工程施工期和运营期产生的环境影响,将其不利影响降至最低。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本项目建设可行。

  四、公众参与程序和工作方案

  公众参与程序:主要包括以下五个阶段:一是在建设单位确定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后7日内以信息公告的形式进行第一次信息公开;二是在环评报告编制过程中,收集公众提出的意见;三是报告书在报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前以信息公告的形式进行第二次信息公开,同时公布环评报告简本。四是在以上工作的基础上开展公众意见调查、公众意见汇总分析,并进行信息反馈;五是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在环评报告受理、审批前和审批后对建设项目有关信息进行公示。

  本项目公众参与工作方案:

  1、公众参与的目的

  通过公众参与的方式让沿线公民了解项目建设的意义与建设情况和可能带来的环境影响,主动向群众及单位征集对工程的意见、建议和方案,通过群策群力寻求减轻污染的措施,使工程对环境影响减少到最低限度。

  2、执行公众参与人员:刘盖。

  3、工作时间表

  第一次公示时间:2015年8月20日~2015年8月29日;第二次网上公示时间:2016年3月12日~3月21日;公众参与调查表发放时间:第二次公示期间。

  4、公众的地域和数量分布情况

  主要为受道路工程直接和间接影响的区域;工程沿线公众分布密集,沿线200m范围内现有居民。

  5、公众代表选取方式、代表数量或代表名单

  拟在选定的地域范围内选取公众代表100位。

  6、信息公开方式

  在政府网站公布工程相关信息,并在公参调查范围内张贴环保公告。

  7、公众意见调查方式

  主要采取发放和填写公众参与调查表的方式。

  8、信息反馈的安排

  对于调查中公众集中反映出来的问题,工作组成员应第一时间与相关部门取得联系并进行沟通,将公众反映的问题和各部门的反馈及时通过电话等方式向公众回复。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于本公告公布之日起十日(2016年3月12日~3月21日)内,向建设单位索取报告书简本。联系方式如下:

  建设单位: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建设工程管理中心

  单位地址: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维泰南路1号

  联系人:刘盖

  联系电话:151*****753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是项目附近人员及关心本项目的其他人员,主要事项包括您对该项目建设与否所持的态度和原因、对该项目环保方面有何种建议和要求以及对环保部门审批该项目有何建议和要求等。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以电子邮件形式将您对该项目建设的意见及建议发送至单位邮箱,来电或者传真。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自公示开始起十日(2016年3月12日~3月21日)内。

  建设单位: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建设工程管理中心

  2016年3月12日

标签: 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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