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光集团有限公司网络安全整体防护运营中心智能化建设招标公告
南光集团有限公司网络安全整体防护运营中心智能化建设招标公告
采购项目名称: | 南光(集团)有限公司网络安全整体防护运营中心智能化建设项目 | 采购项目编号: | G110*****7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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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类型: | 经营服务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公告类型: | 招标公告 |
公告发布时间: | 2023年12月19日 15:00时 | ||
规模: | 建立网络安全运营工作标准,指导、规范、支撑网络安全运营工作,形成资产管理动态化、运营流程平台化,提高资产信息管控时效性,提升运营工作过程管控及闭环跟进能力,强化网络安全智能化运营水平,将难度较低的运营工作逐步通过自动化技术自主完成,节省整体资源投入。最终形成全集团琴澳两地+云中心的全方位、立体式、智能化的网络安全运营体系,持续强化全集团网络安全保障能力,全天候保障集团业务安全稳定运行。 | ||
资金来源: | 企业自筹 | ||
备注: |
采购人: | 南光(集团)有限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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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潘洋 | ||
联系方式: | 159*****692 | ||
联系地址: | 澳门罗理基博士大马路南光大厦15楼 | ||
联系邮箱: | panyang@namkwong.com.mo | ||
采购代理单位名称: | 中国交通进出口有限公司 | ||
项目经办人: | 彭伯阳 | ||
项目经办人联系方式: | 136*****473 | ||
联系地址: |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蛇口工业三路1号招商局港口大厦16层 | ||
联系邮箱: | pengboyang@cmhk.com |
标段编号: | G110*****751********00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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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南光(集团)有限公司网络安全整体防护运营中心智能化建设项目 | ||
文件是否收费: | 否 | ||
采购文件发售时间: | 2023-12-19 15:30 至 2023-12-25 18:00 | ||
询问截止时间: | 2023-12-26 09:30 | ||
异议截止时间: | 2023-12-26 09:30 |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 2024-01-04 09:30 | ||
开标时间: | 2024-01-04 09:30 | ||
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下载 | ||
文件递交方式: | 网上递交 | ||
网址: | 招商局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网(https://dzzb.ciesco.com.cn)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
标段内容: | 网络安全运营体系完善、安全运营技术平台补全强化和建立常态化与专项安全运营执行体系等。(详见“第五章 服务要求”) | ||
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含港澳地区)注册的法人。(投标单位须提供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若投标单位为港澳地区的法人须提供与营业执照类似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应为经年检合格的独立法人,财务状况良好,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度的财务报表或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近期(一年内)资信证明。 3)如投标人为投标产品(软硬件)制造商或原厂家,应提供具备资格的机构安全认证合格或安全检测符合报告或在有效期内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许可证》;如投标人非投标产品(软硬件)制造商或原厂家,除上述文件外,还应提供投标产品制造商或原厂家对本项目的正式授权文件。(投标单位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原件备查) 4)投标人应具备以下不少于二项、有效的信息安全服务方面的认证或资质(投标单位需提供资质证书扫描件,原件备查): 1.投标人具有ISO*****体系认证; 2.投标人具有中国网络安全审查技术与认证中心颁发的信息系统安全集成服务资质认证证书; 3.投标人具有中国信息安全测评中心颁发的信息安全服务资质安全工程类证书; 4.投标人具有公安部第一研究所颁发的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安全建设服务机构能力评估合格证书。 5)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要求,须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1.投标人不得存在的信誉不良情形:①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②在“信用中国”网站存在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信息;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④在南光集团存在被处罚的情形且在处罚期限内;⑤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投标人之间不得存在的关联关系情形:①不同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②不同投标人之间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③不同投标人的股东中存在相同自然人的(除非供投标人提供充足证据证明该情形不会影响到招标公正性)。 3.投标方应保证能够为项目服务人员办理进入澳门工作的证件,如已办理相关证件,需提供项目服务人员证件扫描件;如尚未办理需明确说明办理何种入澳证件,何时办妥。 4.投标方应保证,招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包括澳门、香港)使用投标货物或软件产品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专利权、商标或其他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在三年内(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推)被政府公布过的不合格投标单位/投标人,被司法部门处罚过,与招标人有合同纠纷,或被索赔过的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3.4投标人资质不符合以上要求或提供的资质证明文件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投标被否决。 |
标签: 智能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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