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春季绿化改造提升工程一、二、三标段招标公告
2016年春季绿化改造提升工程一、二、三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贺兰县2016年春季绿化改造提升工程,己由贺兰县经济发展和改革局以贺经改发【2016】7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贺兰县习岗街道办事处,建设资金来源县财政配套解决,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109国道贺兰县与银川市兴庆区交界处;虹桥北街与唐徕渠之间,奥莱路两侧;丰庆东路向东延伸段。
2.2招标规模及内容:
109国道贺兰县与银川市兴庆区交界处:1.节水灌溉工程,铺设地下水管3408㎡;2.栽植乔木78株,常青树6226株,花灌木22203株,播种草籽43千克;虹桥北街与唐徕渠之间,奥莱路两侧:1.节水灌溉工程,铺设地下水管8685㎡;2.栽植常青树860株,花灌木1626株,藤本植物5223株,播种草籽156.33千克;
丰庆东路向东延伸段:栽植乔木153株,常青树8461株,花灌木14853株。
2.3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全部内容。
2.4标段划分:一标段为109国道贺兰县与银川市兴庆区交界处两侧绿化工程;
二标段为奥莱路两侧绿化工程;
三标段为丰庆东路东延伸两侧绿化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城市园林绿化三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2013—2015)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园林绿化项目经理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3月17日至2016年3月23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下午14时00分至17时30分, 在银川市尹家渠北街鑫业大厦12楼(宁夏融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持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园林绿化项目经理证书、《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等资料加盖单位印章的复印件及原件报名。
4.2 招标文件每标段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贺兰县习岗街道办事处
地 址:贺兰县朔方南街
联 系 人:罗所长
电 话:0951—*******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融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银川市尹家渠北街鑫业大厦12楼
联 系 人: 蒋学东
电 话: ****-******* 2016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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