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公共服务平台主要功能结构调整与升级竞争性谈判公告

福建省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公共服务平台主要功能结构调整与升级竞争性谈判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福建省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公共服务平台主要功能结构调整与升级
品目

服务/信息技术服务/其他信息技术服务

采购单位 福建省联合国南南合作网示范基地
行政区域 福建省 公告时间 2023年12月19日 16:26
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 福州欣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建新镇金洲北路10号维温产业园1号楼201)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3年12月19日至2023年12月26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 下午:14:0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预算金额 ¥35.******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林工
项目联系电话 0591-********\153*****037
采购单位 福建省联合国南南合作网示范基地
采购单位地址 福州市鼓楼区鼓屏路192号山海大厦9层北面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兰先生,0591-********-808
代理机构名称 福州欣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福建省福州保税区综合大楼15层A区—0367(自贸试验区内)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林工,0591-********\153*****037

项目概况

福建省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公共服务平台主要功能结构调整与升级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州欣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建新镇金洲北路10号维温产业园1号楼201)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2月29日 16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SZB*******

项目名称:福建省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公共服务平台主要功能结构调整与升级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35.******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5.******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序号

标的名称

数量

标的金额(元)

计量单位

所属行业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1

平台主要功能结构调整与升级

1.00

350,000.00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文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进口产品: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进口产品审核工作的通知》(闽财购〔2021〕6号)。

节能产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环境标志产品: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面向的企业规模:中小企业

预留形式:【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预留比例:100%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本项目专门面向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①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若招标文件中的有关条款与本条款有矛盾之处以此处为准。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供应商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供。注: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本项目属于服务类,供应商须按照《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类格式版本提供声明函。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中小微企业声明函以此条为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材料本项目无特定要求,供应商应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2月19日 至 2023年12月26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州欣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建新镇金洲北路10号维温产业园1号楼201)

方式:报名需凭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均须加盖公章)购买招标文件。如委托他人购买,还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函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方可购买,未达到以上要求者,不予办理。 招标文件(含电子版格式)每套30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50元人民币快递费,异地(邮件形式)购买招标文件的,转账相应的金额到本项目指定账户上,同时将转账底单(凭证)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如委托他人购买,还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函扫描件及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及所需购买的招标编号、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传真、电子邮箱和公司地址一并标注后发送至本招标代理公司邮箱:*********@qq.com。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2月29日 16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州欣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建新镇金洲北路10号维温产业园1号楼201)

五、开启

时间:2023年12月29日 16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州欣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建新镇金洲北路10号维温产业园1号楼201)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建省联合国南南合作网示范基地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鼓屏路192号山海大厦9层北面        

联系方式:兰先生,0591-********-80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州欣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福州保税区综合大楼15层A区—0367(自贸试验区内)            

联系方式:林工,0591-********\153*****03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工

电 话:  0591-********\153*****037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公共服务平台 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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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欣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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