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招选市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用车保障比选项目
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招选市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用车保障比选项目
四川领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绵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委托,拟对“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招选市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用车保障比选项目”进行比选,兹邀请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比选。
一、项目编号:四川领丰企采比(2023)011号。
二、项目名称: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招选市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用车保障比选项目。
三、比选内容:
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招选市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用车保障比选项目。
四、合格比选申请人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5、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供应商单位及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7、供应商具有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8、供应商具有交通运输行政部门关于从事汽车租赁或客车租赁的许可或备案;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比选。
五、比选文件领取时间、地点:
1.获取比选文件的时间:2023年12月20日至2023年12月21日09:00-12:00,13: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比选文件的地点:四川领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绵阳市科创区玉泉北街70号华润中央公园4期13栋3楼2号)。
3.获取比选文件的方式及比选文件售价:
3.1现场报名;
3.2购买比选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3.2.1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须提供单位介绍信(须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经办人及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验原件);
供应商提供的资料须真实、完整、有效,未按要求提供资料的,四川领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不予受理,提供资料中出现虚假、错误信息等所带来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3比选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现金支付,比选文件售后不退, 比选资格不能转让)。
六、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和比选时间:2023年12月26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
比选申请文件必须在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比选地点。逾期送达或密封和标注不符合比选文件规定的比选申请文件恕不接受。本次比选不接受邮寄的比选申请文件。
七、比选地点:绵阳市科创区玉泉北街70号华润中央公园4期13栋3楼2号。
八、本比选邀请将在《采购与招标网》以公告形式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绵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
地 址:绵阳市涪城区子云街北段60号;
联 系 人:唐老师;
联系电话:133*****490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领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绵阳市科创区玉泉北街70号华润中央公园4期13栋3楼2号;
邮 编:******;
联 系 人:彭老师;
联系电话: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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