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电集团城燃无泄漏示范区系统配套软硬件设备招标公告
气电集团城燃无泄漏示范区系统配套软硬件设备招标公告
采办计划公告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项目采办信息,现将气电集团QHSE部12月的采办计划公开如下:
序号 | 采办包 名称 | 采购范围与主要技术指标 | 预计发标时间 | 供应商资质基本要求 | 备注 |
1 | 气电集团城燃无泄漏示范区系统配套软硬件设备采购项目 | 本次采办的主要内容是开展气电集团“城燃无泄漏示范区”配套硬件采办,包括智能阴保桩、恒电位仪、“管网哨兵”、激光云平台泄漏在线检测、用户燃气安全智能监测、紧急截断阀及处理器模组等相关硬件设备以及路由器、采集网关等辅助器材,并由供应商负责安装调试。 | 2023年12月 |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 2. 自2019年1月1日起至截标时止,具有不少于1项的已完成的危化品行业泄漏监测、激光云台等终端供货业绩,且单项业绩合同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 3.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二级)。 4.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全部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前两年内没有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质量问题。没有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法院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没有在近三年内,供应商公司法人或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
本次公开的采办计划是本项目采办工作的初步安排,实际采购应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所有提供和反馈的信息只作为项目采办参考。
本次公告有效期为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在此期间,有意参与某采办包的系统用户可在集团公司采办系统中提交反馈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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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促进供应商诚信投标,守法经营,进一步净化采办投标环境,对存在下述情况之一的,按照中国海油石油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在全海油范围内进行处理:
1)提供虚假材料参与投标的,视造成损失程度给予至少“禁用一年”处理;
2)在招投标环节围标、串标的,给予“禁用两年”至“长期禁用”处理;
3)开标后在有效期内无正当理由中途撤销投标的,获取中标资格或成交资格拒签订合同的,给予“禁用一年”至“禁用两年”处理;
4)无事实依据对采购过程或采购结果进行乱投诉、举报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至“长期禁用”处理。
本次公告有效期为系统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此期间,有意参与某采办包的系统用户可在集团公司采办系统中提交反馈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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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海石油气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采办共享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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