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惠普-石膏砌块(材料)-招标公告
济宁惠普-石膏砌块(材料)-招标公告
招 标 文 件
招标项目:惠普(济宁)国际软件人才及产业基地
石膏砌块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CSCEC-WZ-50002-F2-*******
招标单位: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
日 期:2016年 月 日
目 录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函2
第二部分 投标须知3
第一节 总则3
第二节 招标文件4
第三节 投标报价4
第四节 投标文件的编制5
第五节 投标文件的递交6
第六节 开标7
第七节 评标7
第八节 授予合同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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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函
:
为保证设备材料质量,根据工程需要,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我单位拟对银丰财富广场所需的部分材料进行招标,择优选用供应商。
1、招标编号:
2、招标内容:石膏砌块
3、供货地点、方式:送货到施工现场。
4、招标文件的发放:
时间:2016年3月18日
地点:中建八局集采平台(网址:http://jc.cscec.com)
5、投标文件的投递:
时间:2016年3月19日中午9:30点之前
地点:中建八局集采平台(网址:http://jc.cscec.com)
开标:
时间:2016年3月19日上午10点整若有变动电话通知为准。
地点:中建八局集采平台(网址:http://jc.cscec.com)
6、联系方式:
联系人: 李壤 联系电话:156*****783
联系人: 高运来 联系电话: 180*****099
第二部分 投标须知
第一节 总则
1、适用范围
1.1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招标文件所述的项目内容。
2、定义
2.1 “招标人”:系指中建八局第一建设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
2.2 “投标人”:系指向招标人提交招标投标文件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3 资金来源:建设单位工程承包合同约定支付的工程款。
3、工程概况
惠普(济宁)国际软件人才及产业基地实训中心、3-1区实训服务中心及惠普大厦工程,位于济宁市高新区联华路以南,诗仙路以北,荣昌路以西,海川路以东。总建筑面积约117842m2(暂定)。
其中:
(1)实训中心工程:建筑面积约39842m2(暂定),包括实训楼A、B、C,实习研发中心,行政办公楼,学生中心,结构形式均为框架结构。
(2)3-1区实训服务中心工程:建筑面积约18000㎡(暂定),其中地下6000㎡,地上12000㎡,地下一层,地上二层,局部三层。
(3)惠普大厦工程:建筑面积约60000㎡(暂定),其中地下两层15000㎡,地上24层45000㎡(含三层5000㎡裙房),框筒结构.招标范围(可附表):
名称规格单位暂定数量
石膏砌块15cm厚㎡15000
4、投标人资格条件
4.1 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4.2 投标人应具有被授予合同的资格,投标人应提供令招标人满意的资格证书,以证明其符合投标条件和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
5、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承担起编制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单位对上述费用不负担任何责任。
第二节 招标文件
6、招标文件的组成
6.1 招标文件包括:
投标邀请函
投标须知
附件
6.2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投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能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责任由投标人负责。
7、招标文件的解释
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后,如有疑问要澄清,应于收到招标文件当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单位提出,我单位将以书面形式予以解答。
8、招标文件的修改
8.1 在投标截止日1天前,招标单位可能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招标文件。
8.2 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同等的约束作用。
第三节 投标报价
9、投标报价
9.1投标报价指招标范围所涉及的各项费用:包含但不限于材料价格、运杂费、装卸费、各种工具费、安装费(含人工费)、仓储费、利润、税金和政策性文件所规定的各项应有费用等。
9.2产品质量要求:乙方产品的制作和安装必须符合现行国家行业规范乙方石膏空心条板须严格按照本工程施工图纸及图纸会审等设计联系单文件及符合现行国家及地方标准、图集、规范包括但不限于《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1995、《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 50118-2010、《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 50352-2005、《砌体结构设计规范》GB 50003-2011、《建筑石膏》GB/T 9776-2008、《嵌缝石膏》JC/T 2075-2011、《石膏砌块》JC/T 698-2010、《建筑隔声与吸声构造》08J931、《建筑隔声评价标准》GB/T50121-2005、《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GB6566-2010、《建筑材料难燃性试验方法》GB/T8625-2005、《建筑构件耐火试验方法》GB/T9978-2008、《建筑材料及制品燃烧性能分级》GB8624-2012、《材料产烟毒性危险分级》GB/T20285-2006、《建筑材料或制品的单体燃烧试验》GB/T20284-2006、《关于保证建筑装饰工程质量的若干规定》济建质安站字[2010]20号文及其他相关现行国家及行业建筑施工安全技术规范或标准。
乙方产品安装工程质量经本工程所在地质量安全监督检测部门验收必须符合要求。
等级要求:合格,合格率:100%。
10、结算方式、时间及地点:
11.3.1结算方式、时间:每月20日前,由甲乙双方共同验收所施工当批次成品数量,并由乙方报送所供货物、已完成施工的工程量给甲方,由甲方商务部进行数量、单价、金额的审核,交物资部办理月度物资采购结算单。但是,如乙方完成的墙体板材工程在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或业主维修通知后的当日应立即前往进行解决处理,否则,甲方或业主自行组织人员维修所产生的人工、材料、机械等相关费用从乙方的质保金内直接扣除,不足部分,甲方将继续向乙方追偿,直至满足该费用。在甲方付款同时,乙方必须提供等额、合法、有效的正式发票,甲方据以入账。如乙方不及时提供发票,甲方有权拒绝付款。如国家营改增在建筑业实施,按税法要求乙方应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由此产生税费成本增加由乙方承担。全部供货、安装调试完毕并验收合格后20日内,双方完成物资总结算办理。乙方应在接收到甲方通知后,应积极配合甲方在规定时间内共同完成结算手续的办理,否则,视为乙方无条件认可甲方单方面办理的结算手续,并具备法律效力。
11.3.2资金支付:
资金支付:实训中心:在甲方付款的前提下每三栋主体验收((四方验收)合格后付至全部货款的70%;办理完结算书后付至85%;其余作为质保金,工程竣工验收(四方验收)合格后90天内一次性无息付清。
实训服务中心:在甲方付款的前提下主体验收(四方验收)合格后,付至全部货款的70%;办理完结算书后付至85%;其余作为质保金,,工程竣工验收(四方验收)合格后90天内一次性无息付清。
惠普大厦:在甲方付款的前提下完成至±0.00后,付至已供货款的70%;地上每六层结构完成付已供货款的70%; 主体验收(四方验收)合格后付至全部货款的70%,办理完结算书后付至 85%;其余作为质保金,工程竣工验收(四方验收)合格后90天内一次性无息付清。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如不服从甲方质量、进度、安全等方面的管理,甲方有权对乙方工程款做出不予支付的决定。
11.3.3付款方式:银行承兑汇票(乙方承担全部贴息费用和乙方的手续费)、银行转账支票、电汇、网上银行及其他合法有效地支付方式。
11.4投标报价方式:本项目采用多轮报价。
11.5投标币种:一律采用人民币。
11.6供货时间:
招标人至少提前1天向投标人下发经项目现场人员签字的采购订单(原件、传真件均可),投标人在采购订单上签字确认,并依据采购订单上的钢材规格型号、数量、进场时间发货。紧急情况下,招标人可电话通知投标人发货,手续后补,投标人应予以确认。
第四节 投标文件的编制
11、投标文件的组成
11.1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书
(2)投标报价汇总表(投标报价必须计算总金额)
(3)供货范围明细表
(4)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5)近三年所承担的同类项目情况一览表
(6)企业基本情况简介
(7)投标企业获奖情况汇总表
(8)企业资质文件(营业执照、检测报告、质量认证证书、银行资信证明等)
(9)其他优惠及承诺
11.2 除了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必须使用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文件格式填写,如不够用时,由投标人自行编制和填补。
11.2.1 投标文件应用中文编写。
11.2.2 投标文件计量单位应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11.2.3 投标方提供的投标文件及所有资料、文件、图片等概不退还。
12、投标保证金:
12.1 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 无 。
12.2 未按规定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12.3 落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公布中标结果后五天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随即转为履约保证金。
12.4 履约保证金待合同履行完一个月内无息结清。
12.5 如中标人未能履行其合同规定的任何义务,招标人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
13、标书购买费用:无。
14、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4.1 投标文件按一份“正本”和一份“副本”,装袋密封,并在封面标明“正本”和“副本”。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14.2 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水打印或书写,由投标单位加盖公章和法人代表印鉴,正本每页均应由投标受权代表签章。
14.3 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如为错别字的,修改处应由投标文件签字人加盖印鉴。
14.4 相关资格证明文件的原件,应带入投标会议现场,以备交付检验。
第五节 投标文件的递交
15、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志
15.1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的正本、每份副本分别密封。
15.2 所有密封袋上都应写明招标人名称和工程名称。
15.3 所有封袋上都应写明投标文件的名称、地址、邮政编码。
15.4 所有封袋上都必须在密封处加盖单位公章和单位法人代表委托的代理人的印鉴。
15.5 如果投标单位未按上述规定提交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原封退还给投标单位。
16、投标截止时间
16.1 投标单位应在投标须知中规定的时间递交投标文件。
16.2 招标人推迟招标截至时间时,将以书面(或传真)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在上述情况下,招标人和投标人以前的投标截止日期方面的全部权利、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后的新的投标截止期。
16.3 超过投标截止日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原封退给投标单位。
17、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17.1 投标人可以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开标之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递交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的通知。
第六节 开标
18、开标
18.1 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主持开标。
18.2 投标人必须派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原件及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参加开标会。
18.3 开标时查验投标文件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由投标人拆封唱标。
18.4 在开标仪式上,将公布投标人的名称及招标书的修改情况等,做好唱标记录。
18.5 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视为无效:
18.5.1 投标文件未按规定密封、标志;
18.5.2 未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和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印鉴;
18.5.3 未按规定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字迹模糊,影响评标;
18.5.4 投标截止日期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
第七节 评标
19、评标
19.1 招标人根据本项目招标的特点组建评标委员会,对具备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管理等方面的人员组成。评标委员会委员人数为五人或五人以上的单数。
19.2 评标办法:
19.2.1 技术质量因素(F1)(满分25分)
技术因素评分权重标准表
序号项目内容评审内容满分评分标准
1材料规格型号与招标文件的符合性。(10分)投标材料的规格、技术及性能指标是否满足或优于招标文件要求10
基本满足要求得3分,良好得4分,优秀得5分。若漏项不得分。
2投标货物的品牌、质量水平及适用性(10分)投标材料的品牌,包括知名度、占有率、市场认同情况
10一般得3分,良好得4分,优秀得5分。
3综合考评(5分)5基本满足要求得3分,良好得4分,优秀得5分。
19.2.2 商务因素(F2)(满分20分)
序号项目内容评审内容满分评分标准
1投标人的实力和财务状况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有关资金实力、规模、材料供应能力、财务状况的有效证明文件进行评价5基本满足要求得3分,良好得4分,优秀得5分。
2投标人的信誉投标人的供货状况、能力、市场评价、ISO认证、相关奖励及市场信誉等5基本满足要求得3分,良好得4分,优秀得5分。
3投标人的业绩投标人必须提供2013年在山东省供应的工程应用业绩,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如合同有效复印件)5一般得3分,良好得4分,优秀得5分。
4投标人的服务情况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服务人员、响应时间等情况进行评价5基本满足要求得3分,良好得4分,优秀得5分。
19.2.3 价格因素(F3) (满分55分)
序
号项目
内容得 分
标 准
1
价格因素
注: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报价分为满分。其它投标价按下公式计算得分: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55%×100
19.2.4 各投标人综合得分=F1+F2+F3
19.2.5 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评审,都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
19.2.6 中标原则:评标委员会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根据以上顺序排列并经综合评定,由评标委员会择优确定中标人。
19.2.7 投标人不得干扰招标人组织评标活动,否则将废除其投标资格。
19.3 中标条件:
投标文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综合评价最高
有执行合同能力和售后服务承诺
最低报价不能作为中标的保证
19.4 评标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通过对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付款条件、产品质量、供货期、企业信誉及实力、优惠条件等综合评定,由评标委员会委员择优确定预中标人。
19.5 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同样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因以上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19.6 评标过程保密
开标后,直到授予投标人合同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标和比较评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投标意向等,所有评标委员会成员及工作人员均不得向投标人或其他人员透露。
19.7 在评标期间,投标人采取不正当手段影响评标结果的任何活动,将导致投标作为废标处理。
19.8 投标人不得串通投标,抬高或压低标价。投标人和招标人不得相互串通,以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投标活动中,不准以任何方式行贿受贿。任何违纪者,将追究其责任。
第八节 授予合同
20、中标通知书
20.1 确定中标单位后,我单位将于3日内向中标人发《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将成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20.2 中标人应在接到中标通知后,5日内与买方签订合同。
20.3 招标人对未中标人不做未中标原因的说明。
附件1:投标书封面
附件2:投标书
附件3:投标报价单
附件3:合同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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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 标 书
工程名称: 惠普(济宁)国际软件人才及产业基地
投标内容: 石膏砌块
招 标 人: 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
投 标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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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 标 书
中国建筑八工程局有限公司:
1. 根据已收到你方 号招标文件,经认真阅读、研究并进行充分的现场考察后,我方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愿以招标文件及附件所述,按招标文件要求承揽上述物资的供应。
2. 我方完全响应并自愿接受上述招标文件和《物资采购合同》已明确的要求和规定。我方若有幸中标,将在“中标通知书”签发后的五日内,前往与你方按此要求和规定签署《物资采购合同》。
投标单位名称: (盖章)
投 标 人: (签字)
授权委托人: (签字)
年 月 日
投 标 报 价 单
招 标 人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
工程名称惠普(济宁)国际软件人才及产业基地
投标范围招标文件规定的招标范围。
报价方式固定价
报 价
序号物资名称规格型号计量单位暂定数量综合单价备注
1石膏砌块150mm㎡15000
2
3
4
投标报价说明:
1、以上所报单价已包含税金。
2、结算方式:我方 (同意/不同意)本招标文件所述付款方式。(如不同意,则我方付款方式为: )
3、我方保证所供产品质量符合标准要求,如有违约,同意本招标文件相关罚则。
4、 其他:
投标单位(公章): 授权委托人: 年 月 日
合同文本
物资采购合同
合同编号: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买受人: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出卖人: (以下简称乙方)
工程名称: 惠普(济宁)国际软件人才及产业基地项目
签订地点: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
工程地点:济宁市高新区联华路以南,诗仙路以北,荣昌路以西,海川路以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的石膏砌块购销安装事项协商一致,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订立以下合同条款:
第一条标的、数量、价款等
金额单位:元
标的名称规格型号计量单位暂定数量综合单价暂定金额备注
石膏砌块150mm㎡15000包工包料包机械;包运输包装卸;包损耗
合计暂定金额人民币大写:
备注:1.以上综合单价中材料、机具及周转工具包括但不限于石膏空心条板、U型专用钢卡、射钉、施工架子、膏嵌缝剂及石膏灌注胶浆;
2.上综合单价单独有效,乙方不得因任何理由要求调整综合单价。
注:
1、合同单价内包含但不限于完成本分包工程工作内容的人工费﹑材料费﹑安装费、检测费、中小型机械费﹑管理费﹑规费、利润﹑乙方向政府缴纳的各种税费等一切费用;乙方的市场风险和乙方在充分了解了本工程现场情况后为实现本合同约定的工期目标﹑安全文明施工﹑质量等级而投入的一切费用;因施工部位的变更引起的工程量的增减导致乙方预期成本或利润的变化,施工场地周围环境、道路交通、现场条件、季节施工、施工组织措施、施工技术措施、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的变化和影响,施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停水、停电,各项风险因素乙方已经在合同价款中充分考虑,属于乙方的风险范围,不可抗力给双方造成的损失双方各自承担。以上单价在本工程供货期内不因任何因素而调整。
2、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清理基层、墙体倒运施工、运料、水刷墙板粘结面、调铺砂浆或专用胶粘剂、拼装墙板、粘结网格布条、填灌板下细石砼及填充层等墙板安装操作,成品保护、工完场清等所需要的所有工作内容及为保证施工采取的必要措施。
3、产品制作及安装要求以甲方提供的正式图纸、及具体技术参数为准。
4、以上数量、金额为暂定项目,最终以双方签字确认的采购结算单为准。
第二条质量标准和技术要求
1、乙方产品的制作和安装必须符合现行国家行业规范乙方石膏空心条板须严格按照本工程施工图纸及图纸会审等设计联系单文件及符合现行国家及地方标准、图集、规范包括但不限于《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1995、《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 50118-2010、《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 50352-2005、《砌体结构设计规范》GB 50003-2011、《建筑石膏》GB/T 9776-2008、《石膏空心条板》JC/T829-2010 、《建筑隔墙用轻质条板》JG/T 169-2005、《轻钢龙骨石膏板隔墙、吊顶》07CJ03-1、《嵌缝石膏》JC/T 2075-2011、《石膏砌块》JC/T 698-2010、《吸声用穿孔石膏板》JC/T803-2007、《建筑隔声与吸声构造》08J931、《建筑隔声评价标准》GB/T50121-2005、《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GB6566-2010、《建筑材料难燃性试验方法》GB/T8625-2005、《建筑构件耐火试验方法》GB/T9978-2008、《建筑材料及制品燃烧性能分级》GB8624-2012、《材料产烟毒性危险分级》GB/T20285-2006、《建筑材料或制品的单体燃烧试验》GB/T20284-2006、《关于保证建筑装饰工程质量的若干规定》济建质安站字[2010]20号文及其他相关现行国家及行业建筑施工安全技术规范或标准。
2、乙方产品安装工程质量经本工程所在地质量安全监督检测部门验收必须符合要求。
3、产品质量等级:合格。
第三条乙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及期限:执行现行国家有关规定,乙方货物施工质保期为两年,自施工完成工程竣工验收之日起。甲方工程质保期内,如因乙方产品质量出现工程质量问题,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产品原材料包装执行现行国家标准,包装物不回收;产品成品为现场安装,无包装物。
第五条随机的必备品及供应办法:符合《石膏砌块》要求,乙方随货送交该批货物质量保证书或产品合格证及省、市级相关部门要求的相关证书(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
第六条合理损耗标准及计算方法:运输、装卸、安装过程中的损耗由乙方自行承担,实际数量以产品安装完毕后双方共同验收数量为准。
第七条标的物所有权:自施工完成经验收合格时起转移,但经验收确认为不合格的,乙方必须根据甲方要求无条件退换。
第八条交(提)货方式、时间、地点:
1、供货及安装时间:分批次供货、安装。甲方应在产品安装前10日向乙方提供书面需用计划和技术方案,注明产品名称、规格型号、计划数量、质量标准、技术要求及进场、安装时间。乙方确保按时进场,并根据甲方工期要求实施产品安装,达到验收条件。
2、供货及安装地点:送货至本工程施工现场甲方指定位置,并按甲方要求安装完毕,甲乙双方共同验收。
第九条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负担:乙方负责货物的运输、装卸,因此产生的运费、保险费 、装卸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条检验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
1、数量验收:施工工程量按经验收质量合格的乙方实际完成部位设计图纸图示尺寸扣除构造柱体积后以平方米进行计算。
2、产品原材料及辅材质量验收:(1)进行数量验收的同时,进行外观质量验收。外观质量符合合同要求的方可卸车,否则不得卸车。(2)对外观质量符合合同要求的,甲方有权按规定取样送本工程所在地具有相应检测资质的专业机构或单位检测中心进行检测。
3、产品安装质量验收:乙方产品安装完成后,向乙方提出验收请求,甲乙双方于7日内依据产品质量标准及技术要求共同对产品安装质量进行验收。
4、对于货物无法进行破坏性试验的,待货物具备正常运行条件时发现,乙方所供货物不符合甲方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拆除、更换、重新安装,因此造成甲方损失,乙方应予以赔偿。
5、抽检未发现不合格产品不代表乙方供应产品全部合格,如因乙方产品问题造成甲方工期、质量、劳务等损失,全部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6、其它:现场现货检验,如有异议3日内提出,乙方24小时内负责处理。
第十一条成套设备的安装与调试:乙方负责货物的施工。乙方货物施工完毕,并对其施工质量进行检验合格,正常使用无质量问题,达到甲方要求,并通过本工程所在地质检等相关部门的验收方为合格。
第十二条结算方式、时间及地点:
1、结算方式、时间:每月20日前,由甲乙双方共同验收所施工当批次成品数量,并由乙方报送所供货物、已完成施工的工程量给甲方,由甲方商务部进行数量、单价、金额的审核,交物资部办理月度物资采购结算单。但是,如乙方完成的墙体板材工程在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或业主维修通知后的当日应立即前往进行解决处理,否则,甲方或业主自行组织人员维修所产生的人工、材料、机械等相关费用从乙方的质保金内直接扣除,不足部分,甲方将继续向乙方追偿,直至满足该费用。在甲方付款同时,乙方必须提供等额、合法、有效的正式发票,甲方据以入账。如乙方不及时提供发票,甲方有权拒绝付款。如国家营改增在建筑业实施,按税法要求乙方应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由此产生税费成本增加由乙方承担。全部供货、安装调试完毕并验收合格后20日内,双方完成物资总结算办理。乙方应在接收到甲方通知后,应积极配合甲方在规定时间内共同完成结算手续的办理,否则,视为乙方无条件认可甲方单方面办理的结算手续,并具备法律效力。
2、资金支付:
资金支付:实训中心:在甲方付款的前提下每三栋主体验收((四方验收)合格后付至全部货款的70%;办理完结算书后付至85%;其余作为质保金,工程竣工验收(四方验收)合格后90天内一次性无息付清。
实训服务中心:在甲方付款的前提下主体验收(四方验收)合格后,付至全部货款的70%;办理完结算书后付至85%;其余作为质保金,,工程竣工验收(四方验收)合格后90天内一次性无息付清。
惠普大厦:在甲方付款的前提下完成至±0.00后,付至已供货款的70%;地上每六层结构完成付已供货款的70%; 主体验收(四方验收)合格后付至全部货款的70%,办理完结算书后付至 85%;其余作为质保金,,工程竣工验收(四方验收)合格后90天内一次性无息付清。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如不服从甲方质量、进度、安全等方面的管理,甲方有权对乙方工程款做出不予支付的决定。
3、付款方式:银行承兑汇票(乙方承担全部贴息费用和乙方的手续费)、银行转账支票、电汇、网上银行及其他合法有效地支付方式。
第十三条甲乙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一、甲方责任和义务
1、及时提供乙方生产所需要的图纸、技术资料等;并向乙方明确施工技术、质量安全等要求;
2、负责完成石膏砌块安装基础,为乙方提供产品安装的工作面。
3、负责为乙方提供施工用水、用电,电源由甲方提供至二级配电箱,水电费由乙方承担。
4、指派专人负责现场协调工作。
二、乙方责任和义务
1、接受甲方的统一的管理及配合协调工作,并指派专人负责现场协调配合。由乙方对该工程进行包工包料、质量、工期、安全成品保护、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等包干制度。
2、必须严格按照施工验收规范、设计图纸及有关要求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实现质量目标。达不到质量标准的部分,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及时返修,直到满足质量要求,乙方承担返工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返工后仍达不到质量标准,视为乙方违约,不具备满足质量要求的技术和管理实力,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在接到通知后三天内撤离现场,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3、确保工作面及施工现场的整洁,负责施工现场的垃圾清理、堆放、清运至甲方现场指定的地点,做到日清日洁。
4、产品安装完毕后,清理所做工程项目的标志、污斑、指印和其他油污和脏物,清运自用工具、机械和设备,达到交工前的清理标准。
5、交工前做好半成品、成品的保护工作,并负责修复其造成的损坏。参与交工验收,并负责对交工验收时提出存在缺陷的部位进行无偿修理,直至符合约定的质量标准且竣工验收合格。
6、负责施工现场的施工安全,必须对其现场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乙方需自行投保施工现场人员人身财产意外伤亡的保险、工程的一切保险及第三者责任险,并承担其费用。
7、做好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地下管线的保护工作,如因乙方原因造成损坏,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暂停施工期间对所涉施工部位进行妥善保护。
8、配合甲方要求的与制作、安装产品相关的其他工作。
第十四条安全与文明施工
1、安全目标:杜绝一切死亡和重伤事故,轻伤频率为0,杜绝重大机械和火灾事故。因乙方原因发生的安全事故,给甲方造成的任何连带责任、所支出的地方政府或甲方上级主管部门的罚款和事故本身所支出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2、甲、乙双方必须贯彻、执行国家和政府、行业主管部门颁布实施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
3、乙方应配合甲方建立安全保证体系,参加甲方工地的安全领导小组。乙方负责制定安全施工责任制度,明确安全岗位职责;加强安全教育,提高全员安全意识;认真执行安全技术规范,严守安全规则;落实安全措施,确保安全施工。
4、甲方随时检查乙方安全措施的落实执行情况,并按照甲方制定的有关规定,针对检查出的问题对乙方进行经济处罚。
5、乙方应按有关规定严格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落实到人。一旦发生安全事故,乙方应立即向甲方报告并采取紧急措施防止事态扩大,全力组织抢救,保护好事故现场。如需抢救伤者或必须移动现场设备,须作出书面记录或拍照。
第十五条担保方式(也可另立担保合同): 无。
第十六条售后服务及质保要求:
1、乙方产品在安装期间,或在质保期内发现存在质量问题,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24小时内派人到达现场予以无偿返修或更换,并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合同货物的质保期重新计算。如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未能返修或无力修复,甲方可委托他人返修或更换,返修、更换费用和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乙方仍应承担质保期内质量保证责任。
2、质保期内乙方负责对产品免费提供技术支持和维修服务(人为损坏收取成本费)。
第十七条本合同产生的债权和(或)债务均不得以任何方式转让给第三方。甲方依据本合同约定收款单位(乙方单位名称)、开户银行、账号向乙方支付货款,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如变更公司名称或账户,甲方拒绝付款。
第十八条违约责任
1、工期延误的违约责任:因乙方原因未能按本合同约定的工期完成施工任务或因乙方原因影响其它工程进度的,每延误一天,应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0.3%违约金,并由乙方负责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工程质量的违约责任:若乙方用于本工程的材料或施工质量未达到合同约定要求,同时也影响甲方的质量,且乙方在要求的时间内未采取相应的补救、整改、修复措施,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和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因此造成工期延误的,应同时承担工期延误的违约责任。如因乙方工程质量问题造成人身财产损失的,由乙方负责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无论工程施工期间或保修期内,在乙方施工范围内的任何部分,如发生事故或故障及人力不足等其他事件,甲方代表认为进行紧急补救或修理以保证正常施工或工程安全时,乙方应积极采取措施补救,如乙方无力或不及时进行补救或修理时,甲方有权单方面安排其他人员以二倍的价格从事这项工作,全部的责任和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4、乙方的送货、安装人员必须遵守甲方施工现场的安全规定和甲方《致供货方的函》有关要求,装卸车过程必须听从现场人员的指挥及安排,否则,一切后果与损失由乙方承担。如乙方现场人员未按安全操做标准进行施工,产生的伤亡及其他损失均由乙方自己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
5、本合同在实施中,如乙方的现场管理等不能满足合同要求的工程质量和进度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调整、充实施工力量,乙方必须接受,否则作违约处理,直至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
6、乙方提供虚假发票,经税务部门核实的,甲方有权拒绝付款。
7、
第十九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合同签订地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条本合同解除的条件:按《合同法》有关条款执行。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经甲乙双方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合同专用章(或公章)后,方能生效。
第二十二条合同份数:本合同共 陆 份,甲方伍 份,乙方 壹 份。
第二十三条其他约定事项:
1、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2、本合同未涉及的条款,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但须经甲乙双方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合同专用章(或公章)后,方能生效。
甲方: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
甲方(章):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账号:
邮政编码:乙方:
乙方(章):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账号:
邮政编码:
附件一:致供货方的函
中国建筑 项目管理表格
致供货方的函表格编号
CSCEC-WZ-ZY020
尊敬的合作伙伴:
保护环境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为让我公司能顺利运行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更为了保护好我们共同的家园,我们需要包括贵方在内的各相关方的支持和配合。需要贵方给予大力支持和配合的是,望贵方供货到现场时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确保所用车辆车况良好,车容整洁,车辆尾气、噪声及冲洗水符合国家、地方政府机动车的排放标准。
二、车辆进入现场减速慢行,不鸣喇叭,听从我公司现场有关管理人员的指挥。
三、装卸、搬运、码放过程中,尽量减少噪音和粉尘,严禁野蛮装卸。
四、车辆进场后如有泥浆、渣土等污物,清洗后退场。
五、运送砂、石、水泥、白灰等散装颗粒或粉状物资,有环卫部门的准运手续,进入现场时覆盖或包装良好,防止遗洒。
六、运送油漆、粘结剂等化学产品进入现场时,产品包装、标识完好,防止遗洒、渗漏。
七、运送易损易燃易爆及有毒有害材料时,采取适当的预防措施,防止发生破损、火灾、爆炸或泄漏事故,防止环造成境污染和资源浪费。例如运送易燃材料进场时配备消防器材。
感谢您的配合!
中建八局第一建设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中国建筑 项目管理表格
法人授权委托书表格编号
CSCEC-WZ-HN003
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本XXXX公司的法定代表人XXX ,授权委托我公司的 XXX 为我公司代理人,代表我公司与贵公司省文化艺术中心项目部对涉及投标报价,物资合同、补充协议的签订、履行,物资结算等业务进行签字确认,由 XXX 在上述授权范围签字的所有文书,我公司均予认可,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法律责任由我公司承担。
代理期限为前述代理人对上述业务发生第一次签字确认之日起至本工程结算完成之日止。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特此委托。
代理人(签字/按指纹): XXX 身份证号码: XXX XXX XXX XXX
身份证粘贴处(正反面加盖骑缝章)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签字:
(供应商盖章):
日期:
廉 政 协 议
甲方(全称):
乙方(全称):
为加强工程建设中的廉政建设,规范甲乙双方行为活动,防止发生各种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行为,根据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廉政建设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协议,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甲乙双方共同责权
1、甲乙双方应本着“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开展工作,应当自觉遵守国家和工程项目所在省、市、区工程建设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
2、甲乙双方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应及时提醒对方纠正,情节严重的,应向其上级主管部门和纪检监察、司法等有关部门、机关举报。甲方举报电话:纪委书记(0531)********,纪检监察部(0531)********。
3、甲乙双方应积极宣贯“工程优质、干部优秀”的廉洁文化理念,开展创“双优”(工程优质、干部优秀)活动,加强廉政教育。
4、甲方项目部每季度主持召开一次甲乙双方项目人员廉政工作会议,乙方相应人员按时出席。
二、甲方责权
1、甲方有权对乙方在工程项目建设中的廉政情况进行监督,若发现乙方有不廉政行为,应及时予以教育和制止,并向甲方分供业务主管部门和纪委报告。
2、甲方不得违反原则指定分供方和确定工程价格、材料价格。
3、甲方工作人员收受或索取乙方贿赂的,由甲方纪委查处,追究相应的党纪、政纪责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4、对实名举报的,甲方要立即立案调查,并采取有效措施保障乙方的合法权益,防止报复事件发生。
5、若乙方违反本廉政协议中的条款,甲方视情节对乙方处以合同额0.5%—1%的罚款。
三、乙方责权
1、乙方应当通过正常途径开展业务,不得为获取不当利益,在工程设计、监理、施工、供货、项目管理等各项工作交往中,以任何形式向甲方工作人员赠送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等,不得向甲方工作人员支付回扣等好处费。
2、乙方不得报销应由甲方工作人员个人承担的各项费用。
3、乙方不得为甲方工作人员住房装修、婚丧嫁娶、家属和子女的工作安排、经商以及国内外出行等提供方便。
4、乙方不得以各种理由,邀请甲方工作人员外出旅游、宴请或进入营业性高档娱乐、健身场所。
5、乙方不得为甲方工作人员购置或者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家电、高档办公用品等物品。
6、乙方不得向甲方工作人员及其家属或者亲友介绍从事与甲乙双方工程有关的工程分包及材料设备、周转工具的供应、租赁等经营活动。
四、其它
1、本协议作为分供合同(本协议对应的相应劳务分包合同或物资设备采购/租赁合同,统称分供合同,下同)的附件,与分供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同分供合同同日生效。
2、本协议一式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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