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用车处置鉴定评估及拍卖服务招标公告
公务用车处置鉴定评估及拍卖服务招标公告
采购内容 | 数量 | 服务期限 |
B包:公务车辆拍卖服务机构 | 1家 | 自合同签订之日至本次连州市公车处置工作完成止。 |
备注:详细服务内容、要求及执行标准详见招标文件中“采购项目内容”。
四、谈判供应商资格要求
4.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一)至(六)款的规定:
4.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4.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2、投标人必须为国内合法运营的独立的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
4.3、投标人必须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4.4、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证明表(证明表内容须包含人员姓名、单位参保险种等内容)原件,或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出具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证明文件原件,或从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网站打印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参保证明(证明内容须包含有效期内的查验办法、核查网址和专用章等)。【参保时间须为2015年12月份或以后任意一个月】
4.5、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自出具之日起前3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若供应商自成立之日起不足3年的,则出具自成立之日起至出具之日无行贿犯罪档案纪录。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有效期自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开标时间必须在有效期内,且复印件无效】
4.6、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 《拍卖经营批准证书》 。
4.7、按规定完成了报名登记手续并购买了招标文件。
4.8、本项目不接受分公司及联合体参加投标。
注:报名方式为现场报名,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有效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提交(1)-(4)项原件核对无误后办理报名登记(需要年审的证件必须经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年审合格才有效,如到期未年审,必须附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未组织年审的说明,否则视做无效证件;若国家税务登记证已转换为电子证书的,则需提供网上打印的证书;另如已办理了“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则无须提供以下第(2)、(3)点证明材料):
(1)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副本;
(2)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及如有年审须同时提供当年网上年检的组织机构代码证电子副本;
(3)税务登记证副本;
(4)有效期内的《拍卖经营批准证书》 ;
(5)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及其身份证(正反面);
(6)若非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参加报名的,则须同时提交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的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正反面)。
五、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2016年3月18日至2016年3月24日,每天(节假日除外)上午8:30至11:30,下午15:00至17:30,到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详细地址:清远市半环北路28号嘉馨商务名苑14层)前台办理报名登记及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50元整,售后不退。
六、谈判截止时间:2016年3月29日15时00分。
七、提交谈判响应文件地点:广东益文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清远市半环北路28号嘉馨商务名苑14层)。
八、谈判时间:2016年3月29日15时00分。
九、谈判地点:广东益文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清远市半环北路28号嘉馨商务名苑14层)。
十、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6年3月18日至2016年3月24日止。
十一、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连州市公共资产管理中心。
地址:连州市星河路聚源大厦5楼。
联系人:潘先生。
电话:****-*******。
传真:****-*******。
邮编:513400。
(二)采购代理机构:广东益文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清远市半环北路28号嘉馨商务名苑14层。
联系人:陈小姐。
电话:****-*******。
传真:****-*******-***。
邮编:511515。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陈小姐。
联系电话:****-*******。
附件:1.委托代理协议;
2.竞争性谈判文件。
发布人:广东益文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原清远市益文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二〇一六年三月十七日
标签: 公务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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