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视节目统一供片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电视节目统一供片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电视节目统一供片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绍兴市柯桥区融媒体中心

项目名称: 电视节目统一供片采购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 电视节目统一供片采购项目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
单位: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提供2000集电视节目,内容范围:电视剧、动画片、戏曲、电影、纪录片等类型节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根据浙江省广电厅“浙广厅【2000】3号”文件,浙江省新闻出版广电局“浙新广电【2018】49号内部明电”的规定,结合浙江省县级电视台文娱节目播出管理要求,明确浙江省县(市、区)广播电视台所播出的电视剧及其他按要求需要实行统一供片的节目必须按制度实行全省统一供片。相关文件及通知明确指出:浙江省电视节目交流中心作为省内唯一一家供片单位,承担对全省县(市、区)广播电视台统一供片任务。各县(市、区)融媒体中心(广播电视台)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省各相关管理部门关于节目播出的规定。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购买服务采购管理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号“四、公共服务项目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三)其他属于《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的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承接主体处采购的公共服务项目。”本项目将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向浙江省电视节目交流中心进行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浙江省电视节目交流中心

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莫干山路73号金汇大厦

三、公示期限

2023年12月19日2023年12月26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绍兴市柯桥区融媒体中心

联 系 人: 茅斌辉

联系电话: 0575-********

传 真: /

地 址: 绍兴市柯桥区绸缎路877号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 绍兴市柯桥区财政局

联 系 人: 王晖

监管部门电话: 0575-********

传 真:

地 址: 绍兴市柯桥区育才路财税大楼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标签: 电视节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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