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水智城邻里中心电梯工程第2次招标
三水智城邻里中心电梯工程第2次招标
投资项目代码 | ||||
投资项目名称 | 三水智城邻里中心 | |||
招标项目名称 | 三水智城邻里中心电梯工程(第2次招标) | |||
标段(包)名称 | 三水智城邻里中心电梯工程(第2次招标) | 公告性质 | 正常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项目实施 (交货)地点 | 佛山市三水区大塘镇连滘村委会“暗岗仔”(土名)地块一 | |||
资金来源 | 自筹资金 | 资金来源构成 | 全部来源自筹资金 |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三水智城邻里中心,采购和安装电梯12台。 | |||
招标内容 | 包括但不限于电梯深化设计(含电梯基坑、井道、机房的图纸深化设计)、生产制造、运输(含装卸搬运)、仓储、全过程技术服务和协调(包括设计联络、接口开发、技术文件提供等)、安装、调试、检验检测、验收、验收后的移交、两年的电梯质保及维保费用、两年的电梯年审费用、培训、保险、报装、报验及取得《安全检验合格证》和《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负责办理相关备案手续(含检测费等)、配合土建工程的竣工验收备案资料的编制及整理等及其它相关服务等。主要技术参数及相关内容详见图纸及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 |||
工期(交货期) | 80日历天 | |||
最高投标限价 | *******.64(元)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必须是所投货物的制造商或制造商授权参加本次投标的唯一授权代理商(代理商需提供制造商的唯一授权文件)。同一品牌的产品,只允许一个有效申请人参加投标。制造商与代理商同时参与投标申请的,只接受制造商的投标申请。同一制造商授权的多名代理商同时参与投标申请的,均不接受其投标申请。投标人如为拟投货物制造商的分公司,须提供总公司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4.2.2 投标人所投货物的制造商须满足①或②的要求:①具备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其中许可项目包含:电梯制造,许可子项目包含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B级(或以上);或②具备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B级(或以上),制造电梯类型包含乘客电梯和载货电梯。 注:投标人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均要求证书上备注的最高限速需涵盖本项目电梯主要参数的提升速度【1.75(m/s)、2.5(m/s)】,如未标明,需同时提供完全满足本项目电梯规格并符合最新规定的《特种设备型式试验报告(电梯)》。 4.2.3 投标人须满足①或②的要求:①具备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包含电梯安装,许可子项目包含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B级(或以上);或②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B级(或以上),安装维修电梯类型包括乘客电梯。 4.2.4 本工程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4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4.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 4.4.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4.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4.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4.4.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4.6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 10 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佛政数〔2022〕14 号),对在广东辖区内发生较大及以上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的企业,或在佛山辖区内发生死亡 2 人及以下一般事故的企业,或频发事故的企业,由应急管理部门和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纳入联合惩戒对象、纳入全国安全生产联合惩戒“黑名单”和行业诚信系统管理“黑名单”等进行管理,依法依规被严格限制其在我市范围内参与招标投标活动,且尚处于限制期内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与本工程让你投标。 | ||
投标人业绩要求 | 本项目资格条件没有对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作要求 | |||
是否采用电子 | 否 |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招标文件的 网络地址 |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 (https://jy.ggzy.foshan.gov.cn/TPBidder/login.aspx) |
获取纸质招标文件的方式 | 本项目无纸质招标文件提供,投标人自行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 | |||
获取招标文件 开始时间 | 2023年12月19日 |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年01月10日09时30分 | |
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年01月10日09时30分 | 投标文件 递交方式 | 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前,登陆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并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水分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同福路10号区行政服务中心大院2号楼)。 | |
开标时间 | 2024年01月10日09时30分 | 开标地点 |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三水分中心指定开标室 | |
发布公告媒介 |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佛山市) | |||
招标人 | 佛山建发淼城置业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佛山市三水区大塘镇大布沙商业城正面二层206室(住所申报) | |
招标人联系人 | 刘先生 | 联系电话 | 0757-********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东省汇智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佛山市三水区云东海街道驿北路5号云东海碧桂广场一区2座207 |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何小姐 | 联系电话 | 0757-******** | |
招标监督机构 | 佛山市三水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 联系电话 | 0757-******** |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1、交易编码:GC2023(SS)XZ0093 2、接收异议联系人:刘先生 3、接收异议联系人联系方式:0757-******** |
标签: 心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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