螺峰街77号院“党建引领‘微治理’幸福院落”改造招标公告
螺峰街77号院“党建引领‘微治理’幸福院落”改造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华山街道决定就螺峰街77号院“党建引领‘微治理’幸福院落”改造项目进行招投标,符合该项目条件的潜在单位应于2023年12月22日下午16点00分(北京时间)前在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政府华山街道办事处(洪化桥69号)610室提交报价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谈判条件:螺峰街77号院“党建引领‘微治理’幸福院落”改造项目拟采用竞争性谈判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单位前来参加,采购资金为财政资金,发包人为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政府华山街道办事处,欢迎符合要求的谈判申请单位参加本次谈判;
项目概况: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市委、区委工作要求,进一步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推动社区学习推广“虹山经验”工作有序开展。华山街道水晶宫社区结合实际将螺峰街77号院打造成为党建引领“微治理” 幸福院落,为更好呈现社区通过党建引领、多元共治的小区治理方式帮助院坝居民办实事解难题取得的良好效果同时全面改善院坝居民居住条件,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社区需聘请专业公司开展院坝“微改造”工程。
项目名称:螺峰街77号院“党建引领‘微治理’幸福院落”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00;
最高限价:¥*****.00;
项目地点:螺峰街77号;
计划工期:30日历天;
谈判范围:根据华山街道水晶宫社区具体要求围绕螺峰街77号院实际情况进行拟定详细、完整的改造方案;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和规范;
其他:本次谈判只设一个标段,以上费用包含税费、外运费用。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3 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5 具备较强的设计制作能力,具有至少一处成功案例,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竞标标人报名时请随附授权委托书(法人签名并加盖企业公章)、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螺峰街77号小区微改造方案、与报价金额相近的老旧小区微改造作品各一部作为参考样片;
2.6信誉状况良好,谈判申请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信用中国(云南)”网站(http://www.yncredit.gov.cn)无 “失信被执行人”的记录,对失信被执行人执行法【2016】285号规定;
2.7 谈判申请单位若存在行贿犯罪情形,根据相关规定将取消成交资格,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2.8 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
三、报价文件的密封及递交
3.1供应商应将报价文件密封在一个外层包中,在外封上注明标识,标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日期;
3.2密封口处应加盖供应商公章或密封章;
3.3递交时间截止后,所收到的报价文件无论成交与否概不退还;
3.4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下同)2023年12月22日下午16时前(北京时间)递交;
3.5地点: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政府华山街道办事处(洪化桥69号)610室。
四、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在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kmwh.gov.cn/)网站上发布,我单位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其他补充事宜
报价文件要求:
5.1本项目采用总价包干形式报价,上限价为4万元人民币,报价人报价不得超过此上限价。报价应包含完成本项目询价范围内所有工作的费用,采购人不再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5.2报价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5.2.1 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5.2.2 详细、完整、具体的策划实施方案;
5.2.3 实施组织及报价承诺(加盖报价人公章);
5.2.4 其他资料(由报价人自行编制,并加盖公章)。
5.3成交方式: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采取综合评分法,报价人最终由综合评分由高到低产生成交候选人,分数最高者作为第一成交人候选人。
六、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名称:昆明市五华区华山街道办事处
地址:昆明市五华区洪化桥69号
联系人:陈师
电话:(0871)********
五华区人民政府华山街道办事处
2023年12月18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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