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城县5万吨粮食仓储建设工程-门窗专业分包招标公告
南城县5万吨粮食仓储建设工程-门窗专业分包招标公告
南城县5万吨粮食仓储建设工程-门窗专业分包招标公告
为确保工程进度和质量,按期完成工程建设任务,本公司特向社会公开竞选南城县5万吨粮食仓储建设工程-门窗专业分包中标单位。现通过现场各参与报价投标单位的有效报价,以最低价中标原则确定南城县5万吨粮食仓储建设工程-门窗专业分包中标单位。
一、投标资格要求:
1、具备合格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复印件);
2、具有建筑工程叁级及以上施工资质企业或具备建筑装修装饰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二、招标内容和控制价
2.1招标内容和控制价
名称 | 项目特征描述 | 计量单位 | 工程量(暂定) | 控制单价 | 控制总金额(元) |
门窗专业分包 | 详见附件清单 | 详见附件清单 | 详见附件 清单 | 详见附件清单 | ******.97 |
注:
2.1.1、以上控制单价均含税(9%的税点)、含安装、含运输、含上车及卸车上楼且包含所有辅材等一系列所有费用(即包干价),结算按中标单位实际开票税点结算,潜在的投标单位,充分考虑相关因素,谨慎报价;
2.1.2、各潜在的投标单位报价均不得高于招标控制单价,否则均按废标处理,不参与排序。
2.1.3、门窗(含五金等成品)工作内容为门窗材料采购、加工、安装、塞缝、防水胶等一切施工内容,达到施工规范要求和竣工验收、检测标准,并满足质量保修要求;
2.1.4、铝合金型材限国内一线品牌:凤铝、伟业、伟昌、坚美、忠旺、兴发、南山、西南等品牌。
2.1.5、安装门窗所需一切辅材由中标单位自行负责,招标单位不再另计费;
2.1.6、具体施工严格按照施工图及现场实际情况施工,结算工程量以招标人确认的实际施工工程量为准,结算单价按中标单位的中标单价(单价同比例下浮率)为准;
2.1.7、以上材料必须符合国家质量验收标准,质量检验必须达到合格及以上;
2.1.8、工期:暂定30日历天。
2.1.9、 付款方式:工程进度款按实际完成工程量的80%支付工程进度款;竣工验收合格后拨付至实际完成工程量的90%;结算审核后拨付至实际完成工程量的 97%,剩余尾款3%作为质保金一年后付清(不计息)。
三、投标保证金
3.1、保证金缴纳形式:保证金须从投标单位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本单位基本帐户(不含企业的分公司或办事处的帐户)转入指定招标人账户。保证金的金额:7000元(只允许转账,不接受保函,转账时备注工程项目名称,以便核对查实,如未注明工程名称所造成的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负)。
保证金账户:
(1)户 名:南城县金创市政建设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上饶银行南城支行
行 号:313*****0016
(2)户 名:南城县金创市政建设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赣州银行南城支行
行 号:313*****9502
3.2、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3年12月24日下午17时前。
3.3、未中标的投标单位投标保证金自开标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
3.4、保证金是否到达招标人指定缴纳投标保证金账户,以招标人确认为准。投标保证金到账时间须在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前到账,未在规定的时间到账,未备注项目名称,均自动取消其参与该工程投标的资格,不参与后续开标流程。
四、报价材料(所有报价材料均需加盖公章和法人私章并装于密封袋,密封袋封面备注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联系电话且在密封袋封面所有骑缝处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的印章。如果报价单位未按上述规定密封,其报价将被判无效或拒绝,并退还给投标单位)
4.1、报价单(详见附件,只允许一个报价,报价有小数点的只取小数点后两位小数);
4.2、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私章);
4.3、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或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私章);
4.4、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私章);
4.5、委托人现场报价的需提供有效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私章);
4.6、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私章);
4. 7、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私章);
4.8、保证金转账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私章)。
五、其他
1、以上控制单价均含税(9%的税点)、含安装、含运输、含上车及卸车上楼且包含所有辅材等一系列所有费用(即包干价),中标单位需按规定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潜在的投标单位,充分考虑相关因素,谨慎报价。
2、中标单位供货时的采购材料质量、规格型号、材质、性能、外观、颜色不符合质量标准的及产品品牌非公告限定品牌的,招标人有权拒收,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中标单位承担,中标单位严格按国家相关施工规范和设计要求施工,符合工程验收要求,产品质量要求必须达到国家质量标准或以上,因施工原因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中标单位承担。
3、采用单价同比例下浮率的方式进行报价,以单价同比例下浮率最多中标(投标单位报价有小数点的只取小数点后两位数),投标单位有效报价(单价同比例下浮率)从多到少进行排序,排序第一的为中标候选人。若投标单位有效的报价出现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相同最多报价,则采用随机抽取的方式来确定中标候选人。
4、各潜在投标单位的报价均不得高于控制单价,否则均按作废无效报价处理且不参与排序。
5、本项目工程量暂定,据实结算。
6、资格要求不符合条件的投标单位报价均按作废无效的报价处理且不参与排序。
7、投标单位提供的所有资料均需加盖公章和法人私章,报价单需按招标人提供的报价单模板进行填写报价(详见附件,投标报价不允许手写,否则按废标处理),潜在的投标应充分考虑市场环境和生产要素价格的变化,充分考虑低价中标的报价风险,合理计取利润,谨慎报价。
8、凡有意参加报价投标单位,请于2023年12月25日上午10:30前到抚州市南城县行政服务大楼4楼开标二厅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南城县分中心签到报名报价(带好相关报价资料),并进行文字记录。未在2023年12月25日上午10:30前签到报名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9、中标单位和招标人应当自中标之日(发出中标通知书日)起7天内,订立书面合同。未及时签订合同的,该中标单位中标资格作废,招标人有权没收投标保证金。中标单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时需缴纳中标总金额10%的履约保证金(银行转账,不接受保函),若中标单位未在中标之日(发出中标通知书日)起7天内缴纳履约保证金,视为自动弃权,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列入黑名单并推送相关监督部门。履约保证金在本项目施工完成且验收合格后7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当中标单位完成的工程量达到实际工程总量的30%时,履约保证金可转换为相应金额的保函(银行保函或商业保函),开具履约保函后,履约保证金七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10、中标单位负责施工全过程中的人员安全管理及货物管理(中标单位相关施工人员),招标单位不涉及施工中的人员安全管理及货物管理。
11、根据招标人要求施工,按期完成。具体施工严格按照施工图及现场实际情况施工,若清单与图纸有不一致之处,参照图纸,按招标人要求施工。
12、签订合同时以中标单位的单价同比例下浮率为准,确定合同单价或总价(有小数点按四舍五入取小数点后两位小数)。
13、各投标单位不得围标、串标、买标、卖标,一经发现立即移交相关司法部门处理,并将记录其不良行为,自记录不良行为之日起三年内不得参与我司所有项目的招标。
14、针对中标后放弃中标的投标单位,没收其投标保证金,拉黑3年并报送住建、人社等相关单位。
15、因中标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而造成的恶意讨薪行为(相关部门留有讨薪记录的),每发生一次,我司将扣除合同总金额的1%对其进行处罚。并将记录其不良行为,自记录不良行为之日起三年内不得参与我司所有项目的招标。
16、中标单位每次请款时,都需附未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函。
16、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需向代理机构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600元。
18、本公告中有任何疑问之处,可与招标代理人联系(联系电话184*****888)。
19、本公告中“本项目或本次项目或本工程”是指南城县5万吨粮食仓储建设工程-门窗专业分包。
招标人:南城县金创市政建设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江西华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南城县建昌镇城东路99号室 地址:南城县才子家园36号2栋附21
联系人:温先生 联系人:谢红伟
电 话:152*****030 电 话:184*****888
2023年12月19日
报 价 单
南城县5万吨粮食仓储建设工程-门窗专业分包 | |||||
名称 | 项目特征描述 | 计量单位 | 工程量(暂定) | 控制单价 | 投标单价同比例下浮率(%) |
门窗专业分包 | 详见附件清单 | 详见附件清单 | 详见附件清单 | 详见附件清单 |
注:投标报价不允许手写,否则按废标处理。
1、以上控制单价均含税9%的税点)、含安装、含运输、含上车及卸车上楼且包含所有辅材等一系列所有费用(即包干价),中标单位需按规定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潜在的投标单位,充分考虑相关因素,谨慎报价;
2、各潜在的投标单位报价均不得高于招标控制单价,否则均按废标处理,不参与排序。
3、门窗(含五金等成品)工作内容为门窗材料采购、加工、安装、塞缝、防水胶等一切施工内容,达到施工规范要求和竣工验收、检测标准,并满足质量保修要求;
4、安装门窗所需一切辅材由中标单位自行负责,招标单位不再另计费。
5、具体施工严格按照施工图及现场实际情况施工,结算工程量以招标人确认的实际施工工程量为准,结算单价按中标单位的中标单价(单价同比例下浮率)为准;
6、以上材料必须满足消防验收要求且后期如果有需要还要提供消防验收的相关资料;
7、以上材料必须符合国家质量验收标准,质量检验必须达到合格及以上;
8、一切响应招标公告,本项目最终解释权归南城县金创市政建设有限公司。
投标单位名称:(公章、法人私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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