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废营产营具处置询价公告05
报废营产营具处置询价公告05
采购室2023-12-19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询价采购,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一、项目名称项目名称:报废营产营具处置。
二、项目编号项目编号:2023-JL13(05)-F*****。
三、项目概况及采购内容序号 | 服务名称 | 服务要求 | 计量单位 | 数量 | 服务 时间 | 交货 地点 | 最低限价(元) | 备注 |
1 | 报废营产营具处置 | 详见询价文件中询价邀请书第十条 | / | / | 合同签订后7天内完成处置清运 | 重庆市 | ||
说明 | 1.报价方须对所报价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2.报价为供应商购买拟处置标的物(详见询价文件询价邀请书附件6废营产营具处置明细表)支付给中心金额。 3.本项目确定1家成交供应商。 4.报价方在成功获取询价文件后,无需进行现场勘查。 5.供应商报价不得低于最低限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含罚款金额200万元及以上的行政处罚,以下达处罚决定日期为准);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成立时间(自发布公告之日止)不少于1年。
(三)供应商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五)报价方经营范围包含再生资源回收或废旧物资回收【以报价方提供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经营许可证或生产许可证或备案凭证等证明材料为准】。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五、样品本项目不涉及样品。
六、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及询价文件售价(一)报名时间:2023年12月19日至2023年12月26日(08:00至11:30,15:00至17:00)(节假日除外,系指北京时间,下同)。
(二)报名地点:重庆市。
(三)报名方式:
本项目采取网上发售方式。报价供应商自行在医院官网(www.dph-fsi.com/)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下载,无论下载与否均视为报价供应商知晓全部招标信息。投标供应商携带资料赴报名现场或通过邮件将资料发送至**********@qq.com进行报名,未按要求报名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报价。
报名资料如下:
1.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或“多证合一”的仅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附录1】。
2.供应商代表身份证明【附录2】
(1)如为法定代表人,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即可;
(2)如为非法定代表人,则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以及被授权人在职员工证明、报价方当前(指询价当月或上月或上上月)仍在为被授权人缴纳社保的证明。
3.声明书、保密承诺书、廉洁和诚信承诺书【附录3】。
4.报价方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附录4】。
5.文件领取登记表【附录7】。
(四)询价文件售价:0元/份,售后不退。所有潜在报价方自行到发布公告的中国政府采购网和中心官网上下载询价文件及相关资料,无论下载与否,均视为潜在报价方知晓全部采购信息。
七、报价文件递交时间、地点及方式(一)报价文件递交开始时间:2023年12月29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二)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2月29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采购评审稍后开始。
(三)报价文件递交地点:重庆市。
(四)报价方式:指定专人递交报价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递交。
备注:如遇疫情等特殊情况,我单位将根据国家相关规定采取应急措施。
八、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发布媒介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https://www.pla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中心官网(http://www.dph-fsi.com)物资采购室信息公告栏”上同步发布,可在后两个网站下载询价文件。
九、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王老师;
电 话:023-********;
报名联系人:徐老师;
报名电话:023-********。
监督部门:李老师
监督部门投诉电话: 023-********
地址:重庆市。
十、服务要求1.中标人须保证标的物回收后去向及处置方式合法、合规。否则,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中标人承担。
2.回收处置过程中所发生的拆解、搬运、装车、租车、运输等费用,以及造成的人生伤害或财产损失均由中标人承担。
3. 本项目不组织现场踏勘,投标人可自行前往,并负责承担在踏勘过程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4.投标人须知晓本次拟处置标的物重量均为估算量,最终标的物重量以现场实物为准。成交后中标人不得以标的物实际重量与已发布招标清单量不符为由要求减少支付购买价款。
5.成交后采购人不再对标的物灭失、损坏负责。中标人自行负责看管及现场保护,并承担因管理不善造成的一切损失。
6.中标人须全额缴纳购买标的物款项后方能进行处置清运,并于7个日历日内完成。清运完成后,中标人须对标的物堆放场地进行全面清洁,如因中标人原因造成堆放场地内相关设施损坏,由中标人负责恢复原貌或照价赔偿。
7.废营产营具处置明细表详见询价文件询价邀请书附件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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