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受广东省植保植检总站的委托,对广东省植保植检总站采购进口检测仪器设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 采购项目编号:ZZ********
二、 采购项目名称:广东省植保植检总站采购进口检测仪器设备项目
三、 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人民币140万元
四、 采购数量:1
五、 项目内容及要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采购内容/用途 |
广东省植保植检总站采购进口检测仪器设备 |
备注:
1.招标项目的详细内容及技术参数、执行标准详见招标需求书。
2.投标人应对项目所有的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3.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同意,本项目采购本国产品或不属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明确规定限制的进口产品。
4.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项目。
5.监管部门:广东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
六、 供应商资格:
1.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若非设备的生产厂家,必须提供生产厂家对本顶目产品(三重四极杆气质联用仪)出具的授权书原件。(授权书原件需附在招标文件正本中)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请投标人代表携带投标人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对已领取“一照一码”营业执照、探索试点期间发放的“一照三号”营业执照和“一照一号”营业执照的企业,无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及“供应商资格”相关资质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购买招标文件;报名资料参与正式投标时须放入投标文件中;对报名供应商资格要求的合格性由负责本项目的评审委员会在评审时进行评判和论断。
要求邮寄招标文件的应先传真以上资料及“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原件快递给采购代理机构。“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在采购代理机构网站(www.tender.gd.gov.cn)文件下载专栏下载。国内邮购另加人民币60元(在任何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都不承担责任),售后不退。汇款单注明项目编号。汇款单连同投标人名称、邮寄地址、邮政编号、联系人、联系电话一并传真至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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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6年03月18日起至2016年03月31日期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和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阳路153、157号南骏大厦301-303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 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4月07日09:30
九、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天阳路153、157号南骏大厦301-303室
十、 开标时间:2016年04月07日09:30
十一、开标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天阳路153、157号南骏大厦301-303室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6 年03月18日 至 2016 年03月24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内部纪律监督电话:
***-******** 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
2016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