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建五羊智造钢构清远有限公司绿色装配式钢结构和建筑机械新建项目一期设计施工总承包

广建五羊智造钢构清远有限公司绿色装配式钢结构和建筑机械新建项目一期设计施工总承包

广建五羊智造钢构(清远)有限公司绿色装配式钢结构和建筑机械新建项目(一期)设计施工总承包
  • 项目名称:广建五羊智造钢构(清远)有限公司绿色装配式钢结构和建筑机械新建项目(一期)设计施工总承包
  • 项目编号:JG2023-7373
  • 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项目所在区域:广东省清远市英德市
  • 投标登记时间:2023年12月20日 0时0分~2024年1月9日 14时45分
  • 投标登记方式:网上登记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登记:是
  • 保证金金额(万元):不收取保证金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9089
  • 投标人资格条件: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要求: 3.1.1工程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 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的规定,香港企业参加设计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业务满足招标资格要求的。 外国或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如单独参与设计投标,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国内企业进行合作设计。香港企业如不单独参加设计部分投标,也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 注: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补充规定》(建设[2001]178号)和《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粤建许函〔2021〕849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号)填写。 3.1.2工程施工资质: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 注: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粤建许函〔2021〕849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号)的要求设置。 ②经招标人同意,中标人可以把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和能力的专业单位实施,但不得再次分包。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允许联合体投标,但只接受最多由3家单位[设计单位不超过一家、施工单位不超过二家]组成的联合体,应以承接施工任务的单位为牵头方,并签定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格式详见附件三),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应明确确定联合体牵头方以及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2.2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兼施工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员4项人员不得兼任。 3.2.3联合体的资格条件按联合体任务分工进行评审,施工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专职安全员、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以承接施工任务的成员单位为准;设计资质、设计负责人以承接设计任务的成员单位为准。 3.3拟派主要负责人资格要求: 3.3.1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牵头方)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兼施工项目负责人)为: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持有项目负责人在有效期内的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投标人在投标登记时由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投标人该项目负责人进行锁定。 注: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19]5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粤建市〔2019〕153号)规定,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及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 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3.3.2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牵头方)拟担任本工程项目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为: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工程师技术职称。 3.3.3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承担设计任务的一方)拟担任本项目设计负责人须从事建筑工程相关专业工作10年以上的工程师技术职称或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设计负责人工作年限以提供的大学(专科或以上)毕业证书发证日期至投标截止日期为准。 注: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 3.3.4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牵头方)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类)。 3.3.5资格审查前,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各成员)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信用档案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和设计负责人须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联合体投标的,信用档案和人员在册情况为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分工对应企业库内信息档案)。
  •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要求: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持有项目负责人在有效期内的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投标人在投标登记时由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投标人该项目负责人进行锁定。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库
  • 开标时间:2024年1月9日 14时45分 - 2024年1月9日 15时45分
  • 开标地点:第07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3年12月20日 0时0分 - 2024年1月9日 14时45分
  • 资审申请文件递交时间:/
  • 资审申请文件递交地点:/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时间:2024年1月9日 14时30分 - 2024年1月9日 14时45分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地点:第07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 自助签到日程安排:/
  • 公告发布时间:2023年12月20日
  • 招标人:广建五羊智造钢构(清远)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广东华工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 联系人:元先生
  • 代理联系人:陈道媛
  • 联系方式:020-********
  • 代理联系方式:020-********-8003
  • 招标监督机构:广建五羊智造钢构(清远)有限公司
  • 监督电话:020-********
  • 备注:以上为招标描述,招标公告详细信息请查看“招标公告”附件,具体时间及场地安排可能会因项目的补充、澄清、暂停等情况发生变更,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中公布的本项目日程安排。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装配式 钢结构 新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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