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卫水库管理用房工程招标公告

红卫水库管理用房工程招标公告


招 标 公 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红卫水库管理用房工程 (项目名称),建设资金来自 上级拨款 。

招标人为 定海区昌国街道办事处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红卫水库管理用房工程,建设地点位于红卫水库范围,工程内容包括土建、电气、给排水等,计划工期90日历天,采纳包工包料方式,质量及安全要求合格;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 226156.56 。

3.报名条件

3.1 企业资质要求:注册在舟山市定海区昌国街道范围且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须具备相关资质、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具有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含临时注册证书)资质或叁级项目经理,且无在建工程;

3.3 项目负责人和关键岗位的人员(施工员、安全员)必须配备齐全、持证上岗: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B类安全考核证书、专职安全员必须具有C类安全考核证书。项目班子全体人员均有社保证明(投标截止前3个月内的),如因故无法提供社保证明的,须提供其他能证明是本企业人员的材料证件。

3.4 投标报名人必须是年满18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昌国街道东湾社区在册人口(以身份证和户口簿为准);

3.5 企业、项目负责人经营行为,无正在受公示严重不良行为或三次及以上受公示的一般不良行为。

3.6 投标报名单位和法定代表人必须对投标过程的企业行为作出诚信承诺。

3.7 报名时授权委托人须持下列资料:

(1)单位介绍信;(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4)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5)项目经理资格证书复印件;(6)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7)施工员岗位证书、安全员考核证书复印件。以上各材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无效的后果自负。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3月18日至2016年3月21日(除双休日),每日上午08:30时至11:45时,下午14:00时至17:15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定海区昌国街道办事处415室 持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合格后,当场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

5.开标时间、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本项目招投标开标时间、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3月24日(周四)14时30分;地点为 定海区昌国街道办事处415室 。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定海区昌国街道办事处

办公地址: 定海区昌国路205号

联系人: 沈 骏 联系电话: *******135*****919

招标代理机构: 昌国街道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办公地址: 定海区昌国路205号(昌国街道办事处415室)

联系人: 沈 骏 联系电话: *******135*****919

定海区昌国街道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6年3月17日

标签: 水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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